那坡縣招商促進局

那坡縣招商促進局

那坡縣招商促進局,是政府機構,設4個職能科,分別為辦公室,招商和項目管理科,投資服務中心,投資投訴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那坡縣招商促進局
  • 地點:那坡縣
  • 類別:政府部門
  • 內設機構:4個職能科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炒戒淋)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百色市有關對外開放、利用外資的方針、政策、法規,擬定促進全縣招商引資的政策、規定,完善招商引資服務管理機制,報縣人民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負責管理、協調、指導全縣招商引資和投資投訴工作,調查、研究全縣招商引資、投資軟環境建設和投資投訴工作情況,向縣委、縣人民政府提出招商引資、改善投資軟環境方面重大問題的建議,會同有關部門協調投資軟環境建設的工作。
(三)負責擬定年度全縣性的國內外招商計畫,報縣委、縣人民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受縣委、縣人民政府委託,牽頭組織全縣性重大招商引資活動;參與中國—東協博覽會有關項目招商的工作;負責歸口辦理和協調全縣赴國(境)外舉辦招商活動的工作。
(四)負責策劃、組織實施那坡縣組團參加國內外重大的投資洽談活動;負責對國內外重要投資考察團(組)來訪的接洽工作;牽頭負責本縣人民政府組織的國外、國內投資合作項目的洽談、簽約和跟蹤、協調、服務工作。
(五)受縣委、縣人民政府委託,依據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法律、法規以及本縣有關政策,受理、協調和處理縣外投資者投訴事項;對全縣外來投資者投訴的受理、處理工作實施檢查、指導、協調、監督,向下一級投訴機構或本級受訴單位交辦、轉辦投訴事項並進行跟蹤督辦。根據縣委、縣人民政府的授權,在辦理投訴工作中行使調查權、轉辦督查權、協調權和行政處分建議權。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人民政府招商局設4個職能科(室、中心):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的政務、事務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處理、秘書事務、政務信息、機要保密、安全保衛、檔案文印、車輛管理和行政後勤等方面工作;負責編印縣招商簡報;負責財務、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有關會務、接待工作;負責局機關內部管理制度建設;負責局機關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工資福利、人事檔案和計畫生育的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在職人員的考察、任免調動、錄用獎懲,局機關出國(境)人員的政審手續;負責局機關工會及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研究制定全縣招商引資目標責任制、獎勵制;負責制定招商引資規定、項目跟蹤實施考核辦法等細則;負責本局目標管理責任制的督查考核及獎懲工作,並配合縣直有關單位做好全縣招商引資及獎勵兌現工作及其他工作。
(二)招商和項目管理科
負責研究擬定招商引資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目標並蒸紙阿組織實施;指導和統籌協調全縣及有關單位的招商引資工作;提出全縣性招商引資活動的方案,為縣委、縣人民政府提供經濟技術協嚷獄作和招商引資的決策依據,組織全縣招商引資和經濟技術協作活動;負責境內外大型綜合性投資活動的聯繫。負責建立、管理內外商聯繫檔案;組織有關單位參加境內外投資活動;創建和悼拘背管理全縣招商引資信息網路,編印本縣招商信息,實現招商聯網工作,開展網路招商,發布招商引資信息;承辦國內外經濟合作代表團的聯絡、接待、洽談、協調工作,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招商引資代表團出訪組團、聯絡、洽談、簽約等有關工作。
負責整合投資項目資源,與自治區及市級有關部門協調項目對接,建立和管理市級招商項目資料庫;牽頭或參與組織有關項目的考察、論證、評估等前期工作;負責協作和招商項目的收集、整理、篩選、編印和信息發布;按照國家產業政策,建立和完善全縣招商引資項目庫;加強與國內外的信息交流,掌握經濟技術協作和招商引資動態;負責編印那坡投資指南等對外招商資料;負責本縣招商引資有關數據的收集、綜合、統計、分析和編報工作;負責建立項目檔案。
(三)投資服務中心
具體負責服務指導工作,為國內外投資者提供政務諮詢;負責項目投資一條龍代辦有關手續服務;負責全縣招商引資項目以及外來投資企業的實施、跟蹤服務,協調解決項目開工建設、試產、投資中的有關問題,協調有關部門兌現政府許諾的各項優惠政策;為投資者提供優質、承影膠求高效、快捷、周到的服務。
(四)投資投訴科
負責貫徹實施國家、自治區對外開放、招商引資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牽頭研究制定本縣招商引資的政策、措施及管理辦法,並具體組織實施;為投資者提供政策法規諮詢;協調解決有關政策在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負責受理外商投訴工作,協調投資者與縣有關部門在適用法規上的分歧的調解服務工作。
負責協調處理外來投資的有關事宜,做好籤約項目的跟蹤服務,建立外來企業檔案,負責外來投資者投訴工作,對慨危匙全縣外投資者投訴的受理、處理工作實施檢查、指導雄牛笑拜、協調、監督。負責投資企業和投資者涉及社會環境、企業利益保障及合營雙方經濟糾紛等方面的調查、處理工作;起草向縣委、縣人民政府以及上級領導機關有重要訴案處理情況的報告;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投資軟環境的有關工作。負責國內外投資企業和投資者投訴事項的督查。向本級受訴單位或下一級投訴機構轉交投訴事項;指導、督辦本級受訴單位或下一級投訴機構訴案的辦理;對因違反政策、法規而造成嚴重後果的訴案當事人提出行政處分的初步建議。
負責整合投資項目資源,與自治區及市級有關部門協調項目對接,建立和管理市級招商項目資料庫;牽頭或參與組織有關項目的考察、論證、評估等前期工作;負責協作和招商項目的收集、整理、篩選、編印和信息發布;按照國家產業政策,建立和完善全縣招商引資項目庫;加強與國內外的信息交流,掌握經濟技術協作和招商引資動態;負責編印那坡投資指南等對外招商資料;負責本縣招商引資有關數據的收集、綜合、統計、分析和編報工作;負責建立項目檔案。
(三)投資服務中心
具體負責服務指導工作,為國內外投資者提供政務諮詢;負責項目投資一條龍代辦有關手續服務;負責全縣招商引資項目以及外來投資企業的實施、跟蹤服務,協調解決項目開工建設、試產、投資中的有關問題,協調有關部門兌現政府許諾的各項優惠政策;為投資者提供優質、高效、快捷、周到的服務。
(四)投資投訴科
負責貫徹實施國家、自治區對外開放、招商引資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牽頭研究制定本縣招商引資的政策、措施及管理辦法,並具體組織實施;為投資者提供政策法規諮詢;協調解決有關政策在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負責受理外商投訴工作,協調投資者與縣有關部門在適用法規上的分歧的調解服務工作。
負責協調處理外來投資的有關事宜,做好籤約項目的跟蹤服務,建立外來企業檔案,負責外來投資者投訴工作,對全縣外投資者投訴的受理、處理工作實施檢查、指導、協調、監督。負責投資企業和投資者涉及社會環境、企業利益保障及合營雙方經濟糾紛等方面的調查、處理工作;起草向縣委、縣人民政府以及上級領導機關有重要訴案處理情況的報告;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投資軟環境的有關工作。負責國內外投資企業和投資者投訴事項的督查。向本級受訴單位或下一級投訴機構轉交投訴事項;指導、督辦本級受訴單位或下一級投訴機構訴案的辦理;對因違反政策、法規而造成嚴重後果的訴案當事人提出行政處分的初步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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