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則,規劃期限,規劃範圍與層次,發展目標和戰略,多規合一,市域城鎮體系規劃,人口與城鎮化,城鎮體系結構,城市職能定位,城鄉發展指導,市域產業轉型發展布局指導,市域綜合交通規劃,市域公共服務設施規劃,市域歷史文化遺產保護規劃,市域旅遊發展規劃,市域資源保護與利用,市域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市域空間管制,市域重大基礎設施規劃,市域公共安全保障體系規劃,市域防洪規劃,市域消防規劃,市域抗震減災與人防規劃,市域地質災害與氣象災害防禦規劃,城市規劃區劃定,都市區協調發展規劃,都市區空間管制,都市區空間布局,都市區重大基礎設施規劃,邢東新區戰略平台規劃指引,中心城區總體規劃,省政府批覆,
總則
第一條 規劃目的
第二條 指導思想和規劃原則
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
五大發展理念,尊重城市發展規律,推進“
多規合一”,統籌生產、生活、生態三大布局,實現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統籌發展原則。協調邢台與京津冀發展關係,統籌中心城市與區縣、鄉村發展關係,合理配置空間資源和各類公共設施,推進
新型城鎮化建設,保障
城鄉一體化協調發展。
(2)生態優先原則。以生態環境修復為前提,優先安排生態空間,建設生態園林城市。
(3)文化傳承原則。保護歷史文化遺存和歷史街區風貌,發掘和利用優秀人文資源,彰顯城市特色。
(4)以人為本原則。突出公共政策屬性,保障公共利益,建設和諧社會。
規劃期限
規劃期限為2016-2030年
近期2016-2020年
遠期2021-2030年
遠景展望至2050年
規劃範圍與層次
(1)規劃範圍
邢台市行政轄區,總面積12433平方公里。
(2)規劃層次
市域:邢台市行政轄區,編制市域城鎮體系規劃。
都市區:包括中心城區、沙河市、南和縣、任縣、內丘縣及邢台縣全境,以隆堯縣雙碑鄉、東良鄉、北樓鄉、魏家莊鎮、蓮子鎮、巨鹿縣西郭城鎮,總面積5026平方公里,編制協調發展規劃。
中心城區:包括橋東區、邢台經濟開發區(不含李村鎮、南大郭鎮部分村莊)及周邊與建成區連片發展的南和縣、會寧鎮、晏家屯鎮局部用地總面積269平方公里,編制中心城區總體規劃。
規劃重點內容
(1)完善市域城鎮體系,推進新型城鎮化。通過最佳化城鎮空間布局結構、調整城鎮等級規模結構、協調城鎮職能結構,建立完善的城鎮體系,統籌市域城鎮協調可持續發展,積極推進新型城鎮化。
(2)保護與改善生態環境,提升環境品質。通過構建生態安全格局,明確空間管制、最佳化空間布局、調整產業布等,系統性改善城市生態環境,逐步提升城市環境品質。
(3)明確城市發展定位,順應發展新形勢。發揮區位、資源和產業等優勢,主動對接京津,承接產業轉移,加強區域協作,提升區域地位。
(4)深入挖掘城市特色,提升城市魅力。挖掘自然環境、歷史文化、產業和人文風貌等多方面城市特色,凸顯城市風貌和人文精神。
(5)最佳化城市空間布局,引導產業轉型發展。落實邢台發展戰略,最佳化空間布局,引導產業集聚,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做大做強中心城市。
(6)完善公共服務設施,提升城市服務職能。實現公共服務“均等覆蓋、補缺增需”,完善公共設施,提高居民生活品質,提升城市吸引力。
發展目標和戰略
第七條 發展目標
依據邢台在區域發展格局中的地位,將邢台建設成為生態環境宜居、產業結構合理、城鄉融合發展、具有較強競爭力的區域中心,創新基地、山水綠城、文化名都。
第八條 發展戰略
(1)區域協調戰略:對接京津,協調發展。發揮邢台冀中南中心城市職能,借力京津冀協同發展和中原經濟區政策優勢,加強與周邊城市的資源整合與協調發展,走非均衡、集約型、差異化發展道路。
(2)生態發展戰略:生態優先,減霾治污。以
太行山和
大陸澤為基本骨架構架國家公園體系,以河流和主要交通線為基礎構建生態廊道,形成生態網路。多策並舉,改善大氣環境。
(3)經濟發展戰略:產業轉型,多元驅動。調整產業結構和布局,提升產業層次,轉變生產、生活方式,增強產業競爭力。注重自主研發和科技創新,加強科技成果轉化,培養創新人才,增強自主創新能力,促進產業持續創新發展。
(4)社會發展戰略:健全保障,社會和諧。促進社會保障事業社會化,完善社區服務體系,改善創業環境,推動社會和諧發展。創新社會管理模式和內容,增強社會公共事務的管理,實現社會穩定。
(5)文化發展戰略:加強保護,傳承創新。保護和傳承文化遺產,塑造地域文化特色。加強文化設施建設,推動文化產業發展。
(6)空間發展戰略:中心極化,軸帶發展。構建“
一城五星”都市區一體化發展的空間框架,做大做強中心城市。建設邢東新區,實施重點突破。依託主要軸帶,帶動沿線城鎮和產業聚集,加快推進新型城鎮化進程。
多規合一
第九條 通過“多規合一”,協調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等規劃,實現空間“一張圖”管理。
第十條 市域用地規劃控制
(1)城鄉建設用地標準
到2030年,中心城區人均建設用地不超過100平方米,縣級市中心城區人均建設用地不超過105平方米,縣城人均建設用地不超過110平方米,
建制鎮鎮區人均建設用地不超過120平方米,農村居民點人均建設用地不超過150平方米。
(2)市域用地規劃
到2020年,全市規劃建設用地總規模為1834平方公里,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建設用地規模一致。
第十一條 都市區“三線”劃定
(1)城鎮開發邊界劃定
劃定城鎮開發邊界面積為661.60平方公里,占都市區面積的13.16%。其中,城鎮建設用地面積為508.92平方公里,占都市區面積的10.12%。有條件建設區面積為158.68平方公里,占都市區面積的3.04%。
(2)生態保護紅線劃定
劃定生態保護紅線面積為1054.87平方公里,占都市區面積的20.99%。
(3)永久基本農田劃定
劃定永久基本農田劃定1318.54平方公里,占都市區面積的26.23%。
第十二條 中心城區2020年用地協調
到2020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發展邊界內規劃建設用地174.8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建設用地129平方公里,與城市總體規劃確定的中心城區城市用地規模和範圍一致。
市域城鎮體系規劃
人口與城鎮化
第十三條 市域人口規模與城鎮化
到2020年,總人口770萬,城鎮人口432萬,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60%左右,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到45%左右。
到2030年,總人口840萬,城鎮人口588萬,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70%左右,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到60%左右。
城鎮體系結構
第十四條 市域城鎮空間結構
按照“中心極化,軸帶發展”的思路,構建“一主兩副三軸”的市域城鎮空間結構。
“一主”指“一城五星”都市區,以中心城區為中心,與周邊的
任縣、
南和、
沙河、
內丘、
邢台縣統籌協調,構建交通、基礎設施與功能高度一體化的都市區。
“兩副”指寧晉縣城、清河縣城兩個副中心城市,將其培育成為北部區域和東部區域的增長極,並加強與外部區域的聯繫對接,在市域範圍內形成均衡、開放的空間布局。
“三軸”指京廣-京港澳城鎮發展軸、青銀城鎮發展軸、邢清城鎮發展軸。
第十五條 市域城鎮等級結構
市域城鎮劃分為“市域中心城市——市域副中心城市——縣(市)域中心城市——中心鎮——一般鎮”五個等級。形成1個市域中心城市(邢台市中心城區),2個市域副中心城市(寧晉縣城、清河縣城),15個縣(市)域中心城市(沙河城區、任縣縣城、南和縣城、內丘縣城、邢台縣皇寺、臨城縣城、南宮城區、隆堯縣城、威縣縣城、巨鹿縣城、柏鄉縣城、新河縣城、廣宗縣城、平鄉縣城、臨西縣城),17箇中心鎮和58個一般鎮。
第十六條 市域城鎮規模結構
到2030年,全市形成100-300萬人
Ⅱ型大城市1個(邢台市中心城區),20-50萬的
Ⅰ型小城市9個(沙河城區、任縣縣城、南和縣城、清河縣城、寧晉縣城、南宮城區、隆堯縣城、巨鹿縣城、威縣縣城),10萬-20萬的
Ⅱ型小城市8個(邢台縣皇寺、內丘縣城、平鄉縣城、臨西縣城、廣宗縣城、臨城縣城、柏鄉縣城、新河縣城),3萬-5萬人的城鎮14個,1萬-3萬人的城鎮36個,1萬人以下的城鎮25個。
十七條 市域城鎮職能結構
市域城鎮分為綜合性、商貿型、工貿型、旅遊型和農業型五種基本職能類型。
城市職能定位
(1)
邢台市中心城區:京津冀城鎮群節點城市、省級歷史文化名城、冀中南先進制造業基地和物流樞紐。
(2)
寧晉縣城:市域北部地區的中心城市,青銀城鎮發展軸上的中心城鎮。是對接省會城市發展的重要節點,以發展新能源、高新技術產業為主的經濟成長極,市域北部商貿服務中心、省會教育文化重要承接地。
(3)
清河縣城:市域東部地區的中心城市,交通樞紐和經濟成長極,羊絨之都,華北汽摩高地。
(4)
沙河城區:“
一城五星”都市區南部城市組團,高端玻璃產業基地,以新型材料、裝備製造、空港物流為主的城市。
(5)
任縣縣城:“
一城五星”都市區東北部城市組團,以現代商貿物流、先進制造業為主的城市。
(6)
南和縣城:“
一城五星”都市區東南部城市組團,現代工業基地和大宗物流中心,以裝備製造業為主的城市。
(7)
內丘縣城:“
一城五星”都市區北部城市組團,精細化工產業基地,以新興工業、文化旅遊為主的城市。
(8)邢台縣
皇寺鎮:“
一城五星”都市區西部城市組團,科教休閒中心,以教育及產學研孵化、旅遊度假為主的城市。
(9)
臨城縣城:京廣-京港澳城鎮發展軸上的中心城市,是邢台對接省會城市發展,吸引省會人口和功能轉移的重要節點,以發展旅遊休閒服務業為主的生態宜居休閒城市。
(10)
南宮城區:冀中南地區重要的商貿物流和輕紡工業基地。
(11)
隆堯縣城:以發展食品製造和裝備製造為主的濱河城市,
唐堯文化名城。
(12)
威縣縣城:國家優質棉基地,邢台東部重要的交通樞紐城市,新興的商貿物流城市,以先進裝備製造業、特色農業為主的生態園林城市。
(13)
巨鹿縣城:邢台市域中部重要商貿物流基地和特色農產品生產加工基地,以發展新醫藥、新能源等新興產業的濱河城市。
(14)
柏鄉縣城:對接省會城市的都市文化休閒中心,以大型環件、鍛件鑄造為主的城市。
(15)
新河縣城:冀中南地區重要的紅色文化弘揚基地,邢台東部交通節點城市,承接省會城市產業外溢的產業聚集區。
(16)
廣宗縣城:邢台市中部重要的節點城市,以腳踏車零配件和童車生產、裝備製造業為主的文化旅遊城市。
(17)
平鄉縣城:北方童車生產基地,邢清城鎮發展軸上的重要節點城市。
(18)
臨西縣城:全國軸承研發、製造與交易集散中心,新興棉紡、醫藥基地。
城鄉發展指導
第十八條 縣(市)區城區建設指引
(1)
寧晉縣城:引導城鎮空間向北、向東發展,適當向西延伸,充分發揮交通優勢,強化城區與青銀高速的交通聯繫,擴大區域物流服務能力,加強單晶矽等優勢產業發展,建設高新技術產業區,帶動縣域經濟發展,發揮邢台市域北部副中心作用。
(2)
清河縣城:引導城鎮空間集中向北、向西發展,控制向南發展,加強城區工業用地整合,建設汽車產業園,鼓勵工業向園區及經濟開發區集中。
(3)
臨城縣城:引導城鎮空間集中向東發展,控制向西發展,充分利用旅遊資源,嚴格保護西部煤炭資源,建設城市公共服務中心帶動新城區發展。
(4)
沙河城區:加強與邢台市中心城區的協作關係,引導城鎮空間向北、向西發展,強化與邢台市中心城區的交通聯繫,嚴格控制沙河故河道兩岸的用地,打造景觀廊道與生態綠核。
(5)
任縣縣城:加強與邢台市中心城區的協作關係,強化與邢台市中心城區及高鐵站的交通聯繫,引導城鎮空間向西、向北發展,充分發揮高鐵站的帶動作用,積極發展現代服務業,打造邢台市的商務副中心。
(6)
南和縣城:加強與邢台市中心城區的協作關係,強化與邢台市中心城區的交通聯繫,引導城鎮空間向西、向北發展,依託邯黃鐵路,打造服務邢台乃至區域的物流園區,跨院邢臨高速實現產城融合。
(7)
內丘縣城:加強與邢台市中心城區的協作關係,強化與邢台市中心城區的交通聯繫,引導城鎮空間向南、向東發展,充分挖掘李陽河資源,打造城市水系景觀廊道,嚴格保護南水北調乾渠一級水源地及兩側綠色廊道,保護小馬河自然生態景觀。
(8)邢台縣
皇寺鎮:充分發揮歷史文化名鎮、郭守敬文化、教育品牌特色和自然生態的資源特色,打造邢台市的“後花園”,充分利用淺山地帶的地形地貌,與自然山水融合,構建城區的生態格局,利用便利的交通優勢,沿邢昔公路構建城區發展格局,營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山水城區。
(9)
南宮城區:引導城鎮主要空間向西、向北發展,加強與周邊區域的產業協作,嚴格保護
南宮湖自然生態景觀,打造城市生態綠核,處理好防洪與城市建設的關係。
(10)隆堯縣城:引導城鎮空間主要向北、向南發展,控制向西發展,注重濱水地區的保護和綜合利用;東南部工業用地應逐步搬遷置換。在城區北部集中建設產業聚集區;加強老城區改造,提升環境品質。
(11)威縣縣城:引導城鎮空間向北、向東發展;充分利用交通優勢,強化城區與大廣高速及邢臨高速之間的交通聯繫,打造邢台東部重要的交通樞紐城市。
(12)巨鹿縣城:引導城鎮空間主要向北、向西發展,充分利用洪溢河水系資源,打造洪溢河生態景觀廊道;引導城區現狀西北部的工業逐步向經濟開發區集中,打造省級經濟開發區。
(13)柏鄉縣城:引導城鎮空間向北、向西發展,留足生態保護廊道,保護縣城的生態格局,協調好防洪與城鎮建設的關係。
(14)新河縣城:引導城鎮空間向東發展,控制城區向北發展,嚴格保護城區與滏東排河之間的綠化隔離,妥善處理防洪與城鎮建設的關係;鼓勵工業向園區集中,打造東部產業園區。
(15)廣宗縣城:引導城鎮空間主要向南發展,適度向東發展,充分利用老漳河水系資源,打造老漳河生態廊道,提升城鎮環境品質。
(16)平鄉縣城:引導城鎮空間重點向南發展,將城區西部工業逐步搬遷至東部工業區,妥善協調與西部小漳河的關係,注重對生態環境的保護;積極發展腳踏車產業及相關產業,帶動縣域經濟發展。
(17)臨西縣城:引導城鎮空間終點向北、向東發展,控制城區向西發展;強化城區與邢臨高速的交通聯繫,為物流及產業園區的發展提供便利;促進城區組團式發展,壯大城區發展規模,提升城鎮綜合服務能力。
第十九條 中心鎮建設指引
各縣(市、區)集中力量發展1-2箇中心鎮,給予政策傾斜,擴大中心鎮人民政府的管理許可權。神話土地、戶籍、投資體制改革,建立健全社會保障體系。完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提高城鎮品味和質量,吸引生產要素集聚,引導集中發展,積極培育特色小(城)鎮。
第二十條 一般鎮建設指引
按照統籌規劃、分類指導、突出重點、示範帶動的原則,建設設施配套、環境優美、功能完善的城鎮,促進一般鎮從數量型向質量型轉變。加快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等社會事業的發展,改善人居環境品質,逐步縮小城鄉社會事業發展水平的差距。
第二十一條 鄉村建設指引
(1)按照培育中心村、整治自然村、提升特色村的要求,強化村莊建設空間管制,加強環境綜合整治,分類推進美麗鄉村建設。
(2)發展農村特色產業,以“一村一品、一村一業、一村一景”的思路對村莊產業和生活環境進行個性化塑造和特色化提升,形成山水風光型、生態田園型、古村保護型、休閒旅遊型等多形態、多特色的美麗鄉村。
(3)健全農村公共服務,加快農村通信、寬頻覆蓋和信息綜合服務平台建設,不斷提高公共服務水平。
市域產業轉型發展布局指導
第二十二條 產業發展思路
第二十三條 產業轉型發展引導
推進產業轉型發展,重點培育接替產業,形成以戰略性新興產業、現代服務業共同支撐,現代農業為補充的總和產業體系。
(1)一產:以農業科技創新為支撐,以穩定糧食生產為基礎,以畜牧、蔬菜、果品為終點,以“百千萬示範工程”為抓手,加強農業品品牌建設,大力提高農業產業化水平,推動以農業園區建設為引領的現代農業發展。
(2)二產:大力發展新型替代產業,改造提升鋼鐵、建材、煤化工、食品醫藥等傳統支柱產業,著力延伸產業鏈條。
(3)三產:鞏固和提升商貿服務業,建設區域商貿中心;發展現代物流業,建設區域物流中心;強力發展旅遊業,打造知名旅遊品牌;培育發展信息服務業,建設綜合信息服務平台;發展現代金融業,建設區域金融中心。
第二十四條 產業空間布局
“一心”指城市經濟核心區。重點發展現代服務業,強化商貿發展,完善公共服務配套設施。
“兩帶”指中部新興產業帶和百里太行生態產業帶。
“三區”指西部生態觀光休閒旅遊產業區、中部先進制造業產業區、東部黑龍港流域特色產業區。
市域綜合交通規劃
第二十五條 目標與戰略
完善市域城鄉交通網路,建立與邢台市經濟社會發展、空間結構布局相協調,運輸組織和李、設施網路完善、樞紐銜接順暢、可持續發展的市域綜合交通體系。
積極融入區域發展,加強與京津地區、中原地區、省會以及省內其他主要城市的快速交通聯繫,構建京津冀南部的區域性交通樞紐。
第二十六條 市域交通規劃
(1)機場。加快邢台機場建設,加強與周邊城市機場的協作;規劃威縣、柏鄉、平鄉、臨城、邢台縣、任縣、巨鹿七座通用機場。
(2)鐵路。規劃形成“三橫五縱”綜合鐵路體系。
(3)公路。高速公路:規划行程“三橫四縱”的高速公路框架。“三橫”指邢衡高速、東呂(邢汾-邢臨)高速、青銀高速;“四縱”分別指京港澳高速、大廣高速、太行山高速和寧長高速。
普通國省幹線:形成“六橫十二縱八聯絡線”的國省幹道骨幹網路。
縣道:進一步完善縣級公路建設,提高道路等級,加強與國省幹道的聯繫,提高鄉鎮的交通可達性。
市域公共服務設施規劃
第二十七條 規劃目標與分級體系
統籌城鄉發展,建立完善、均等化的城鄉公共服務體系,形成覆蓋城鄉、功能完善、設施齊全、等級結構合理的公共服務網路,構建中心城區、縣(市)級、鎮(鄉)級和村莊級四級公共服務設施體系。
第二十八條 教育設施
(1)高等及中等職業教育。大力發展中等職業技術教育和高等教育。在皇寺和中心城區西北集中打造教育園區,建設綜合教育基地。
(2)基礎教育。高中階段教育向縣(市)城區集中,國中階段教育向城鎮集中,從村中國小及幼兒教育向鄉鎮和中心村(集鎮)集中,合理布局基礎教育設施。
(3)特殊教育。加快標準化特教學校建設,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機制,逐步實施殘疾學生高中階段免費教育。
第二十九條 文化設施
中心城區設定影劇院、圖書館、文化館、廣播電視中心等,重點建設市級博物館、科技館、文化藝術中心、會展中心、青少年活動中心等大型文化設施。各縣(市)應設綜合性、多功能、現代化的文化藝術設施,如影劇院、社區圖書室、社區文化站等。有條件應設博物館、展覽館、圖書館等,改造、建設一批高檔次。服務優質的普及型文化娛樂設施。鄉鎮應設社區圖書室、鄉鎮綜合文化站。每個村莊應設1處文化服務中心(站)。
第三十條 體育設施
中心城區應設綜合體育中心,達到舉辦全國大型體育賽事能力,包括大型體育場(館)、標準體育場(館)、田徑運動場、游泳館(池)、全民健身活動中心、體育訓練基地等;縣(市)應建設標準體育場(館)、田徑運動場、游泳館(池)、全民健身中心、社區體育設施、室外活動場地;各鄉鎮應設全民健身中心、社區體育設施、室外活動場地;村莊應設室外活動場地,保障農村體育的積極開展。
第三十一條 醫療衛生設施
按照市級醫療中心——縣(市)級醫療中心——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四級配建醫療設施。中心城區和縣(市)城區加強綜合醫院、專科醫院、急救中心、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監督機構的建設,建立重大疫情應急醫療救治體系。每鄉鎮設立1所衛生院。行政村設1各村衛生室(所)。
第三十二條 社會福利設施
中心城區和縣(市)城區完善福利設施體系,建設福利院、養老院和孤兒院等福利設施。每個鄉鎮至少建設1處養老院。以中心村為依託設定托老所。
市域歷史文化遺產保護規劃
第三十三條 保護內容
重點保護邢台歷史文化名城整體風貌格局、文物保護單位、非物質文化遺產和歷史文化名鎮名村。
第三十四條 保護要求
編制歷史文化名城、文物保護單位、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保護規劃,在保護範圍和建設控制地帶進行建設活動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和規劃要求。嚴格實行城市紫線管理制度,通過城市紫線的劃定,對紫線範圍內的建設活動實施監督、管理。有效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發掘搶救優秀的、具有代表性的民族民間傳統藝術,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實施整體保護。
市域旅遊發展規劃
第三十五條 發展目標
第三十六條 空間布局
依託中心城區建設邢襄文化休閒名城;以太行奇峽群——天河山世界地質公園為發展核心;以平涉線、太行山高速公路為依託打造西部太行山水休閒帶;按照旅遊資源特徵劃分形成西部太行山水休養度假區、東部民俗歷史文化休閒區和北部花魂畫韻文化休閒區三個旅遊功能區;利用特色旅遊資源打造多個特色旅遊景色,形成“一城一心,一帶三區多點”的旅遊空間布局結構。
第三十七條 旅遊服務設施
(1)旅遊集散中心。規劃三級旅遊集散中心。
一級集散中心為邢台中心城區,發揮集聚與發散遊客的功能。
二級集散中心為路羅鎮(邢台縣)、內丘鵲山、秦王湖(沙河市)、臨城縣和清河縣等5個旅遊集散中心。
三級集散中心主要分布在個旅遊景區。
(2)自駕車營地與房車營地。在路羅鎮、前南峪、岐山湖、朱莊水庫、秦王湖和寧晉建設自駕車和房車營地。
(3)旅遊住宿設施。完善住宿設施,合理布局酒店。發展特色民宿,豐富住宿類型。
(4)旅遊餐飲設施。挖掘地方餐飲,建設特色旅遊飯店,提高餐飲服務質量,促進餐飲管理的規範化。
(5)旅遊娛樂設施。強化中心城市功能,完善娛樂設施,豐富娛樂活動,延伸娛樂消費鏈條。
市域資源保護與利用
第三十八條 水資源平衡
到2030年,市域生產、生活、生態年總需水量為19.39億立方米。多年平均水資源總量14.61億立方米,加上外流域調水的4.53立方米和可利用的再生水1.65億立方米,總可用水量20.78億立方米,可以確保供需平衡。
第三十九條 水資源保護規劃
市域各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劃分一級和二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南水北調總乾渠和調蓄工程的水質保護按照《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Ⅱ類標準執行,地表水飲用水源地一級保護區水質各項指標不得低於《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Ⅱ類標準。地下水引用水水源地保護區水質各項指標不得低於《地下水環境質量標準(GB/T14848-93)》Ⅲ類標準。引朱濟邢工程、引黃入冀補淀工程、位山引黃工程保護區按照相關要求劃定。
第四十條 土地資源保護與利用
(1)科學確定城鎮建設用地規模,節約集約利用土地。優先滿足中心城市、縣(市)城區、中心鎮及大型基礎設施用地。推進村莊用地整合及遷村進鎮。
(2)統籌城鄉土地利用,建設土地流轉機制。實施城鄉用地的統一規劃和管理制度,強化城鄉規劃對建設用地總量的控制和對土地收儲的引導。
(3)加強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的保護,確保耕地總量保持動態平衡,提高農業效益。
第四十一條 礦產資源保護與利用
(1)將礦產資源開採劃分為允許開採區、限制開採區、禁止開採區。實行分區開採,通過控制採礦權,壓縮小型規模礦山,以實現資源最佳化配置,便於科學管理。
(2)西部太行山區,注重環境保護和旅遊資源開發,劃定限制和禁止開採區域,最大限度降低礦產開採業規模。
(3)對採礦留下的荒山積極治理,推動礦區生態環境恢復、水土保持治理和土地復墾工作。採用物理、生物等多種途徑對區內的礦山進行治理和植被恢復。
第四十二條 自然資源保護與利用
保護林果種植和旅遊觀光資源,建立實時監控的安全體系。加強自然保護區建設與管理,嚴格按功能分區進行保護和控制。風景名勝區及其外圍保護地帶按風景資源價值和環境保護要求實行分級保護。
第四十三條 能源保護與利用
建立以電力為核心的多元能源供應機構,以煤電為主,積極開發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發電;建立多渠道的煤炭、是由和天然氣供應體系;堅持環境和能源協調可持續發展,強化能源節約,發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資源,統籌城鄉能源發展。
市域生態環境保護規劃
第四十四條 總體目標
到2020年,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趨勢基本得到控制,資源利用效率顯著提高,污染物排放總量明顯下降,生態環境質量進一步改善。
到2030年,實現經濟成長方式根本改變,產業結構最佳化,生態環境質量明顯改善,生物多樣性的到有效保護,可持續發展能力進一步增強,基本建成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城市。
第四十五條 生態網路結構
以河流為基礎構建“六橫七縱”的生態廊道。“六橫”指治河、李陽河、小馬河、白馬河、七里河、大沙河六條東西向河流及兩側生態綠地形成的生態廊道,“七縱”指北府河、滏陽河、小漳河、洪溢河、老漳河、西沙河、老沙河七條南北向河流及兩側生態綠地構成的生態廊道。
第四十六條 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1)大氣環境保護與治理。加強電力、石化、化工等行業的治污能力,控制二氧化硫和煙塵等大氣污染物的排放總量。加快新技術的推廣與套用,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推進城鎮能源消費結構調整,推廣使用清潔能源。大力發展集中供熱,全面取消分散燃煤鍋爐。加強綠化工程建設,降低污染影響。推廣清潔燃料以及機動車尾氣污染防治新技術,推動機動車尾氣的綜合治理,普及推廣環保型公車輛,控制城市交通流量,強化交通管理。推進清潔生產,嚴格控制揚塵污染。
(2)水環境治理。建立水環境質量控制體系,確定水體環境容量,實施城鎮水污染物的總量控制。完善飲用水水源地基礎設施建設,加強水源地生態恢復與建設工程。以受納水體的環境容量為依據,建立區域污水收集、處理和排放系統。加快實施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推進山區水土流失綜合治理,科學防止山洪、土石流等自然災害。
(3)噪聲控制污染。加強噪聲屏障設施建設,降低噪聲污染。充分考慮功能分區,降低噪聲干擾。整治社會生活、交通運輸、建築施工和工業生產等噪聲,降低環境噪聲平均值。
市域空間管制
第四十七條 禁止建設區
(1)範圍劃定。禁止建設區為自然及風景名勝、水源保護地、河道和陡坡地、基本農田等4類。
自然保護及風景名勝類禁止建設區包括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地質公園、濕地公園的核心區、國家級和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風景名勝區包括崆山白雲洞、太行山大峽谷、白雲山-小西天、九龍峽、天河山、雲夢山、天梯山、紫金山、秦王湖-北武當山;自然保護區包括臨城三峰山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包括前南峪國家級森林公園、蠍子溝國家級森林公園、天台山省級森林公園、老爺山省級森林公園、快活林省級森林公園和邢台省級森林公園;地質公園包括臨城崆山白雲洞國家地質公園和邢台省級地質公園(邢台縣)等;濕地公園包括南宮群英湖省級濕地公園等。
水源保護盾類禁止建設區包括河流水系的源頭地區,朱莊水庫、臨城水庫、東石嶺水庫、野溝門水庫、馬河水庫、亂木水庫等水庫及地表水源一級保護區;地下水源核心區、南水北調乾渠及其引水渠的一級保護區。
河道和陡坡地類禁止建設區包括河道管理範圍,以及坡度大於25度的陡坡底帶。
(2)管制措施。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嚴禁任何生產建設活動,緩衝區除必要的科學實驗活動外嚴禁其他任何生產建設活動;森林公園、地質公園、濕地公園的核心區禁止與生態保護無關的開發建設活動。
河流水系源頭地區禁止新建污染水源的工程項目,凡有新建、擴建、改建項目的單位均應提出環境影響報告書,經過環保部門審查通過後列入建設計畫。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河北省環境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嚴厲查處各種危害飲用水安全行為,限期拆除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的違法建(構)築物,在水源地取水口的一定範圍內建立一級和二級水源防護區及水源保護帶,切實保護飲用水源。
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和《
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河道管理範圍內禁止建設妨礙行洪的建築物、構築物,建設跨河、穿河、穿堤、臨河的橋樑、碼頭、渡口、管道、纜線、取水、排水等工程設施,應符合防洪標準、岸線規劃、航運要求和其他技術要求。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農田保護法》和《
河北省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嚴格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認真落實基本農田保護制度,嚴格控制各類非農建設占用基本農田,嚴格控制耕地保有量、基本農田總量,嚴格實施耕地占補平衡。
第四十八條 限制建設區
(1)範圍劃定。限制建設區包括大中水庫的地表水源二級保護區,地下水源保護區,南水北調乾渠及其引水渠的准保護區及滯洪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地質公園和濕地公園的非核心區,自然保護區的試驗區;國家級和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建設控制地帶;鐵路和高速公路等重要區域設施的防護綠地形成的綠化隔離區,主要河流兩側生態綠地;西部的生態涵養區、山前生態保護區、坡度在10%-25%的山體及其它山體保護區;除基本農田以外的一般農田;已探明的礦產資源區;地震斷裂帶及其他易發生地質災害的地區。
(2)管理措施。限制建設區應對各類建設活動加以控制,其中現有的各類農村居民點應按照規劃開發建設。
飲用水源二級保護區內應加強河灘地、提防和河岸的水土保持工作,防止水土流失、河道淤積。在不影響河道行洪、河流水質和河流生態系統的前提下,可結合水體特點進行景觀營造和環境整治。二級保護區內禁止建設對水源可能造成污染的項目和設施,應限期治理或搬遷;改建項目必須達到環保標準。
蓄滯洪區內嚴禁新建城鎮、村莊,已有的城鎮、村莊限制村鎮規模的擴大,必須統一布置防洪設施。
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的非核心保護區內不得建設任何與保護區資源保護無關的設施。
綠化隔離限制建設區是生態生態環境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綠化隔離帶內應該種植大量防護林,嚴格禁止大規模城鎮建設。
山體限制建設區內交通不便的現有村莊應該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搬遷合併。
農田限制建設區內村長建設應不占或儘量少占一般農田,對於城鎮或村莊建設占用一般農田的要實現占補平衡。
礦產限制建設區應保持現有環境,為可能的礦藏開發留出充足的空間。在未來的開發工作中,要嚴格控制礦產開發對環境的污染。
河流防護限制建設區要注意土質保護,防止水土流失。保護區內應以生態綠化為主,原則上禁止城鎮建設,給排水口經批准後可以修建。
地質斷裂帶所在區域進行建設,應進行工程影響評價,相關建設及避讓按照《建築抗震設計規範》進行管制。
其他限制建設區應以植被種植為主,防止地質災害。
第四十九條 適宜建設區
(1)範圍劃定。適宜建設區是禁止建設區和限制建設區以外的區域,主要指城鎮規劃建設用地。
農村居民點依據《土地管理法》、各區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辦法》和相應的村鎮規划進行管制。嚴格控制農村建房亂占耕地;整理農村居民點,村莊搬遷後的就宅基地得到及時復耕;嚴格執行“一證一書”制度,促進土地集約化、規模化利用;以示範點引導小康型美麗鄉村建設。
市域重大基礎設施規劃
第五十條 市域給水工程規劃
優先使用南水北調水,合理使用水庫水,積極利用再生水和雨水,控制使用地下水。推行區域聯合供水,不具備條件地區用分散供水。完善南水北調總乾渠、邢清乾渠、南宮幹線等管渠及配套設施建設,實施引黃如冀補淀工程、老漳河、滏東排河段輸水線路。到2030年,集中式飲用水水質達標率達到100%。
第五十一條 市域排水工程規劃
中心城區、縣(市)城區、建制鎮河開發區排水體制應採用雨污分流制,其他地區宜採用雨污分流制。建立以區域集中處理為主,小型分散處理為輔的污水處理方式。到2030年,市域城鎮污水處理率達到98%,中心城區、縣(市)區達到100%,污水處理後水質達到一級A標準。
第五十二條 市域電力工程規劃
保留國泰熱電廠(裝機規模28x300MW)和沙河熱電廠(裝機規模2x600MW),新建邢台熱電廠(裝機規模6x350MW)、邢台東北郊熱電廠(裝機規模6x350MW)和冀南熱電廠(裝機規模6x350MW),升級改造龍星熱電廠(2x300MW)和天唯熱電廠(300MW),發展光伏、垃圾焚燒、新能源等新型電廠,關停小型燃煤火電廠。規劃1000KV變電站一座、500KV變電站5座、220KV變電站41座、110KV變電站172座。
第五十三條 市域通信工程規劃
以公眾信息網路建設、農村信息化、智慧城市和數字家庭為發展方向,堅持“統籌兼顧、分步實施;統一平台、資源共享;送網入鄉,信息進村”原則,建成便捷高效的信息化體系。
第五十四條 市域燃氣工程規劃
規劃建設石邯天然氣管道複線,建設沙河-南宮天然氣長輸管道,建設中石化榆濟線永年-邢台支線。農村社區推廣農村沼氣、秸稈氣化集中供氣、生物質氣等新型能源。到2030年,中心城區、縣(市)城區天然氣普及率達到100%。
第五十三條 市域供熱工程規劃
規劃形成以大型熱電廠為主,工業餘熱和清潔能源供熱為輔,集中供熱與分散供熱相結合的城鄉供熱格局。加快現有熱電廠的技術改造,逐步淘汰小型熱電廠。積極開發利用地熱、太陽能、生物質供熱等新能源新技術。到2030年,中心城區集中供熱普及率達到90%,縣(市)城區集中供熱普及率達到80%。
第五十六條 市域環衛工程規劃
按照“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規劃目標,推進市域內的大型環衛設施共建共享,建立完善的“戶分類、村收集、鎮(鄉)轉運、縣(市)處理”的丞相垃圾一體化處理體系。擴建生活垃圾填埋場2座,保留生活垃圾填埋場12座,保留醫療垃圾處理廠一座,新建餐余垃圾處理廠2座。新建有害垃圾處理廠1座,新建垃圾焚燒發電廠一座,新建污泥處理廠一座。
市域公共安全保障體系規劃
第五十七條 規劃目標
形成體制健全、機制完善、基礎紮實、保持有力的公共安全保障體系,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明顯增強,各類生產安全事故大幅度下降。
第五十八條 公共安全保障體系規劃
(1)加強政府對城市安全的綜合協調、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改革管理體制,建立長效機制,建設現代化城市綜合防災體系。加強組織領導機構建設,統一組織、協調、指揮城市防災減災工作。
(2)建立全是協調統一的災害監視、預測、預報、預警、情報信息平台、指揮和救援等綜合網路,完善綜合防災減災規劃和應急預案,保障應急物資與儲備供應,全面提高就在專業隊伍的減災救援能力,加強防災減災綜合法律和規範系統建設。
(3)按照統一協調、屬地管理和分級管理的原則,各類災害防治主管部門應健全相應的災情監視、預報、預警、信息、指揮和救援網路,完善防災減災規劃和應急預案,建立公共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體系。
(4)用地布局規劃中避開災害易發地區,合理選擇和調整城市建設用地。健全各級城鎮的生命線工程系統,即交通運輸體系、水供應系統、能源供應系統(特別是電力系統)、信息情報系統。重點加強防洪、xiaofang、地震、人防工程建設。
市域防洪規劃
第五十九條 城鄉防洪標準
邢台市中心城區防洪設計標準為200年一遇。沙河城區、南宮城區、寧晉、清河、威縣、任縣、南和、隆堯、巨鹿、內丘、平鄉、臨西、廣宗、臨城、柏鄉、新河縣城以及邢台縣皇寺防洪標準按50年一遇設防。
滏陽經濟開發區、三召工業園按50年一遇設防。中心鎮防洪標準按20年一遇設防。一般鎮防洪標準按10年一遇設防。農村居民點防洪標準按5年一遇設防。
第六十條 防洪措施
(1)做好區域防洪。加強生態保育建設,防止水土流失;落實“
海綿城市”建設要求,有效收集雨水;疏浚河道;加強雨水管網建設;提高河道防洪標準,建設防洪堤壩;加強管理和相關設施的維護養護等工作。
(2)蓄洪滯洪區安全建設工程。嚴格限制大陸澤、寧晉泊蓄洪滯洪區內城鎮和村莊規模,有條件的地方要遷出指蓄滯洪區。對蓄滯洪區內的保留城鎮和村莊,要修建撤退路、避水樓、安全台、圍村埝等多種防洪避險設施。
(3)建立防洪抗災指揮管理中心、水災害監測、預防系統、水旱災害警報服務系統及評估系統。
市域消防規劃
第六十一條 消防安全布局
(1)明確消防重點保護區域。城市大型工業、倉庫區、人員密集的公共設施、易燃易爆危險品工業及倉儲、耐火等級低的密集建築區為城市消防重點保護區域。
(2)城市內規劃新建的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物品的工廠、倉庫和專用車站應設定在城市邊緣相對獨立的安全地帶,並設在城市全年最小頻率風向的上風側;易燃易爆氣體和液體的充裝站、供應站、調壓站等場所設定位置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合理選擇城市輸送甲、乙、丙類液體,可燃氣體管道的位置,嚴禁在其於管上修建任何建築物、構築物或堆放物資。
(3)現有不符合城市規劃和消防安全要求的易燃易爆危險化學物品場所制定改造或搬遷計畫,並明確時限。
(4)建築耐火等級低的危舊建築密集區及消防安全條件差的城中村等,制定切實可行的改造或搬遷方案。
第六十二條 消防設施規劃
(1)消防站規劃。中心城區、縣(市)區、工業園區及建制鎮依據《城市消防規劃防範》(GB51080-2015)及城鎮、園區規模配置消防站。
(2)消防供水規劃。城市消防用水由城市給水網、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供給。市政消防供水管網採用環狀布置,管徑不小於150毫米。充分利用城區的河、湖等天然水源作為消防備用水源,明確設定取水設施的位置。各城鎮、鄉村居民點集中供水不完善時,必須配置多功能水池。
(3)消防車通道。消防車通道應建設成環狀,居住區河企事業單位內部道路應考慮滿足消防車通行的要求,留足消防車通道、回車場地及登高場地。
(4)消防通信與裝備規劃
消防通信:城市消防通信指揮系統應包括水災報警、火警受理、火場指揮、消防信息綜合管理河訓練模擬等子系統。
消防裝備:應與消防站建設同步進行,配足配齊消防站的車輛裝備河消防員防護裝備。
第六十三條 鄉村消防規劃
鄉村居民點應具有專兼職防火員、義務消防隊、防火公約、消防宣傳欄、消防水源、消防設施器材、防火巡查、防火檔案等。結合村公共服務中心設定小方式,配備機動消防泵河簡易消防車等設備。
市域抗震減災與人防規劃
第六十四條 抗震設防標準與要求
市域居民點全部需要抗震設防。新建、改建、擴建一般建設工程的規劃、設計、施工須達到國家規定的最低抗震設防標準。
第六十五條 抗震防災措施
(1)對重點工程、生命線工程和容易產出次生災害工程的建設用地,進行安全性評價,採取必要預防措施。
(2)加強建設工程抗震設防。城鄉新建、改建、擴建的建築工程,要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抗震設防。加快避震疏散場和疏散通道建設。
(3)加強地震台網建設,提高地震監測能力建設。中心城區建設地震前兆和地震監測2個台網中心,每個縣(市)建設地震檢測台1個。對地震監測設施加以保護,建設工程和認為活動不得干擾、影響監測設施正常運行。
(4)建立健全防震減災指揮系統,制定地震防災應急預案。
第六十六條 人防工程建設要求
在住宅、旅館、招待所、商店、文體娛樂場館、候車室、大中專院校教學樓和辦公、教研、醫療用房等非生產性建築修建戰時用於防空的地下室。新建10層以上或基礎埋深3米以上的民用建築,應按地面首層建築面積修建防空地下室;新建其他民用建築,地面總建築面積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按地面建築面積的2%修建防空地下室。新建居民小區和重要經濟目標區的民用建築,按一次性規劃地面總建築面積的2%集中修建防空地下室。
市域地質災害與氣象災害防禦規劃
第六十七條 地質災害防治規劃
建設地質災害監測預報網路體系;對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有計畫、有步驟地實施勘察治理;對交通不便、人居分散、偏遠貧困,且受到地質災害嚴重威脅的地區,逐年實施搬遷避讓計畫;重大建設項目、地質災害易發區內建設項目和可能導致地質災害發生的建設項目,應在可行性研究階段開展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
第六十八條 氣象災害防禦規劃
(1)完善氣象災害監測網建設。按照站點空間解析度達到氣象災害易發區5公里、一般區域10公里的標準建設自動氣象站網,建立氣象災害防禦中心,提升城市氣象要素的垂直觀測能力,開展3公里高分年率氣象要素預報業務,提高氣象災害監測預警能力。以社區為單元推進氣象災害防禦標準化建設,發展氣象指數保險。針對重大工程建設,提高氣象災害風險評估和氣候可行性論證水平。
(2)提高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傳播能力。在學校、醫院、商場、旅遊景區、交通樞紐、文化體育場(館)、社區等人員密集場所,以及氣象災害易發區域配備氣象災害預警信息接受和播發設施,農村地區加強有線廣播、高音喇叭等信息接收終端建設,保證氣象災害預警信息接收與傳播暢通。市域內建成覆蓋城鄉、保障有力的基本公共氣象服務體系。
(3)加強氣候條件對規劃用地布局影響研究,將氣候可行性論證納入城市規劃設計和管理體系,嚴格保護氣象台站氣象探測環境。
城市規劃區劃定
第六十九條 城市規劃區範圍及規劃建設管理
(1)城市規劃區範圍:包括邢台市橋東區、橋西區、邢台經濟開發區、沙河市、南和縣、任縣、內丘縣及邢台縣全境,以及隆堯縣雙碑鄉、東良鄉、北樓鄉、魏家莊鎮、蓮子鎮鎮、巨鹿縣西郭城鎮,總面積5026平方公里。
(2)規劃建設管理:城市規劃區內的一切建設活動必須符合城市總體規劃,服從規劃管理。在總體規劃用地內所進行的項目選址和布局、項目可研、各類專項規劃及設計均需服從塵世規划行政主管部門規劃。
都市區協調發展規劃
都市區空間管制
第七十條 禁止建設區
(1)範圍劃定。禁建區包括白馬河、七里河、沙河、牛尾河、小黃河、圍寨河等河流水系,朱莊水庫、東石嶺水庫、野溝門水庫、馬河水庫等水庫及其地表水源一級保護區,地下水源核心區,南水北調乾渠及其他引水渠一級保護區,三峰山省級自然保護區、內丘杏峪原始次生林自然保護區、邢台縣靈霄山原始次生林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和緩衝區、沙河老爺山森林公園和邢台省級森林公園核心景觀區,小西天、秦王湖等風景名勝區的核心區,基本農田保護區,大型市政通道控制帶,核心區綠線控制範圍,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西部山區地質災害i高易發區。坡度大於25%或相對於高度超過250米的山體。
(2)管制措施。參照相關法律法規及市域禁止建設區管理措施執行。
第七十一條 限制建設區
(1)範圍劃定。包括河流水系的源頭地區,大眾水庫的地表水源二級保護區,地下水源防護區,南水北調乾渠及其他引水渠的准保護區、蓄滯洪區,自然保護區的實驗區和風景名勝區的非核心區,老爺山森林公園和邢台省級森林公園非核心景觀區,文物保護單位建設控制區和地下文物埋藏區,款產資源埋藏區禁止開採區,山區地質災害中易發區,地質環境不適宜區,山前生態保護區,坡度介於15-20%的山體及其他山體保護區,生態隔離綠地以及沙河機場噪聲控制區。
(2)管理措施。參照相關法律法規及市域限制建設區管理措施執行。
第七十二條 適宜建設區
適宜建設區包括禁止建設區、限制建設區和已建區以外的區域。應積極落實總體規劃,嚴格控制規劃強制性內容,編制重要地段修建性詳細規劃,指導城鎮各項建設活動。
第七十三條 已建區管制要求
已建區為實際已開發建設並集中連片的地區,主要包括居住用地、公共服務和公共管理設施用地、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綠地與廣場用地、工業用地、道路與交通設施用地等。已建區應依據規划進行合理改造與利用。
都市區空間布局
第七十四條 空間發展策略
(1)生態優先,構建通風廊道。以生態空間保護為前置條件,強化生態文明建設。重點保護西部太行山山前地區。同時注重對生態廊道的控制,有效引導生態要素向城鎮區域滲透並加強城市通風,緩解霧霾影響。
(2)圈層組織,最佳化產業布局。以生態保育空間為核心,形成圈層式產業空間布局形態,在發展經濟的同時使生態環境得到最大限度地保護。
(3)軸向擴展,拉開空間框架。從有利於城市通風的角度,重點強化東西向空間的擴展,同時通過京廣鐵路,107國道及其它南北向聯接道路規劃建設,提升107國道沿線城鎮發展軸得空間開發質量。
(4)組團布局,打造田園城市。預留生態隔離空間,形成綜合性功能組團,各組團之間預留生態隔離空間,避免連片發展導致的交通擁堵、環境質量下降等各種城市病,實現“
田園城市”理念得=的布局形態。
第七十五條 空間布局
(1)空間結構。規劃形成“一體兩翼”空間結構。“一體”指“
一城五星”都市區中的中心城區、任縣縣城、南河縣城、沙河城區、內丘縣城和邢台縣皇寺,是城鎮發展的核心區域。“兩翼”指東西兩翼,東翼包括滏陽經開區、三召工業區、現代農業發展區、形成東部特色產業發展區,西翼指太行山區,形成西部生態保育區。
(2)生態生活生產空間組織。以生態空間為基底,以“有機組團”形式組織生產和生活空間。
生態空間:以西部太行山和東部廣闊的農業空間為主要生態空間向中部城鎮組團空間進行滲透。
生活空間:以中心城區為核心,五星縣(市)城區為主要生活組團。
生產空間:改造提升現有產業,大力發展新興產業,重點打造邢東新區、滏陽經濟開發區和三召工業園區。
第七十六條 組團規模
到2030年,都市區總人口400萬人,城鎮人口340萬人。其中,邢台中心城區170萬人,沙河城區40萬人、任縣縣城20萬人、南和縣城20萬人、內丘縣城18萬人、邢台縣皇寺12萬人。
都市區重大基礎設施規劃
第七十七條 綜合交通規劃
(1)交通體系。以鐵路、高速公路、國省幹線、城市快速路為骨幹交通網路,並預留城市軌道交通通道,形成通達京津、對接省會、聯通東西的綜合交通體系。包括6條鐵路、4條高速公路、4條國道。
(2)片區聯繫。規劃形成“三環二十一線”的片區聯繫快速通道。“三環”分別是城市快速環線(內環)、城市快速外環線(外環)和公路環線(五星環)。“二十一線”包括17條快速路、3條任縣-南和連線線、一條滏陽與三召快速連線線。
第七十八條 市政基礎設施規劃
到2030年,建成給水廠15座,污水處理廠17座,500kV變電站2座,熱電廠5座,光伏電廠1座,天然氣門站13座,垃圾填埋場(合建餐余垃圾處理廠)2座,垃圾焚燒發電廠1座,醫療垃圾處理廠(合建有害垃圾處理廠)1座,污泥處理廠1座。
邢東新區戰略平台規劃指引
第七十九條 發展目標與發展定位
(1)發展目標。產業結構邁向中高端,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業為主導產業,產城融合加快發展,創新能力顯著提高;核心競爭力和輻射帶動力明顯提升,人居環境質量明顯改善。
(2)發展定位。轉型升級及產城融合示範區,先進裝備製造業基地,新能源及新能源產業基地,新型業態孵化基地。
第八十條 空間布局
用地範圍:包含邢台市橋東區、任縣、南和縣和邢台經濟開發區,北至龍崗大街、北環城公路,東至隆南線,南至邯黃鐵路,留村大街,西至襄都路、京廣高鐵。總面積375平方公里。
空間布局:規劃形成“兩心、五區”空間結構。“兩心”指高鐵片區形成的新城市中心和中央生態公園形成的城市綠心。“五區”指邢台經濟開發區、任縣產城區、南和產城區、現代物流園及上東片區五個功能組團。
中心城區總體規劃
省政府批覆
你市《關於報請省政府審批邢台市城市總體規劃(2016-2030年)的請示》(邢政呈〔2016〕74號)收悉。經研究,同意《邢台市城市總體規劃(2016-2030年)》。現批覆如下:
一、邢台市是京津冀城市群節點城市,省級歷史文化名城,冀中南先進制造業基地和物流樞紐。總體規劃實施要深入貫徹中央和省城市工作會議精神,認真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轉變城市發展方式,提高新型城鎮化質量和水平,統籌做好全市城鄉規劃、建設和管理各項工作,逐步把邢台市建設成為富有活力、和諧宜居、生態良好、空間有序、特色鮮明的現代化城市。
二、統籌城鄉發展。按照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要求,最佳化城鎮空間布局,重點發展縣城和基礎條件好、發展潛力大的中心鎮,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構築城鄉一體化發展格局。堅持節約和集約利用土地,切實保護好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嚴格控制新增建設用地。統籌規劃建設城鄉道路、供水、排水、供電、供熱、供氣、垃圾處理等基礎設施和文化、教育、醫療、體育等公共服務設施。健全消防、人防、防洪、抗震和防地質災害等城鄉綜合防災減災救災體系。
三、提高城鄉建設質量。到2030年,中心城區人口控制在170萬人以內,建設用地控制在170平方公里以內。堅持綠色低碳發展,嚴格城市建設用地性質管理,合理控制開發強度。最佳化街區路網結構,增加街巷路網密度,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環能力。加大存量用地挖潛力度,提高城市土地利用效率,合理開發利用城市地下空間資源,大力推進地下綜合管廊建設。有序實施城市修補和有機更新,積極推進城市生態修復和海綿城市建設。加強對崆山白雲洞風景名勝區和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地質公園等生態功能區的保護。重視歷史文化保護和城市風貌特色塑造,強化城市空間尺度管控,重點保護好歷史城區、歷史文化街區和開元寺等文物保護單位及其周邊環境。
四、嚴格實施總體規劃。總體規劃是你市城市發展、建設和管理的基本依據,要在總體規劃確定的5026平方公里城市規劃區範圍內,實行城鄉統一規劃管理,加強公眾和社會監督,禁止在規劃建設用地範圍之外設立各類開發區和城市新區,切實保障總體規劃的有效實施。要以總體規劃為依據,做好城市設計,制定完善專項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及有關技術導則,逐步形成完善的城鄉規劃體系。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要加強對總體規劃實施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河北省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