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區

中心城區

中心城區是以城鎮主城區為主體,並包括鄰近各功能組團以及需要加強土地用途管制的空間區域。中心城是政治、經濟、文化中心,以外環線以內地區作為中心城範圍。關於功能定位。中心城區總體上應以現代商務為主體功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心城區
  • 主體:城鎮主城區
  • 包括:鄰近各功能組團
  • 性質:需要加強土地用途管制的空間區域
基本內容,主要作用,

基本內容

考慮到各區情況的不同,在功能定位上可以體現出一定的差異性和多元化。關於主導產業、發展高增值、強輻射的現代服務業是進一步提升綜合服務功能和產業能級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設國際大都市之需和中心城區之優的最佳結合點。目前,個別中心城區還處於房地產強勢發展階段,支撐經濟發展的產業結構比較單一。對此,各中心城區應及時調整和最佳化產業結構,把現代服務業作為主導產業傾力推進。按照差別化發展原則,中心城區之間可以進行水平化分工,實施各有側重的現代服務業發展策略。

主要作用

中心城市的城市性質以多職能綜合性為主,除包括生產、服務、金融和流通等作用外,大多是政治和行政管理中心、交通運輸中心、信息與科技中心和人才密集之地。按其影響範圍大小,分為全國性、區域性和地方性等不同等級。20世紀80年代以來,中國經濟學界通常把對國家或省級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起主要基地作用的大城市或特大城市稱作中心城市,它們構成了全國經濟活動網路的主要連線點,對全國國民經濟發展起主導作用。著名經濟學家、國家發改委諮詢專家周立群說,國家中心城市的確定,將是中央的戰略性決策要義和重要棋子。他說,現在一個國家的地位,不是由某一區域大小來定,而是由特大城市的地位所決定。換句話說,國家中心城市好比是國家經濟的聚寶盆,任何已開發國家都會建立相應數量的 “國家中心城市體系”。如德國有柏林、法蘭克福,法國有巴黎、里昂,美國也有十多個“國家中心城市”。西方國家的中心城市,通常指在一組相互接近、聯繫密切、不同規模的城鎮群體中,一二個規模最大或位置適中的城市,它們在經濟、社會、文化等方面發揮主導作用。中心城市是經濟區域內生產和交換集中的地方,對周圍地區產生較強的經濟輻射作用,它們承擔組織和協調區域經濟活動,其主要途徑為:①進行生產的分工、協作和擴散;②通過流通,互通有無,促進競爭,形成優勢;③通過財政、金融、稅收等經濟手段和人才培訓等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為此,中心城市必須適當超前發展,同時需要區域經濟的發展和一定的城鎮體系作保證,形成以中心城市為核心、各城鎮有專業分工、各具特色的城鎮體系。中心城市也是形成開放式、多層次、網路型的經濟區的核心與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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