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稅地

避稅地又稱“避稅港”。多指無稅和低稅的國家和地區。二十世紀中期,由於許多國家稅率不斷上升,國際稅負差異加劇,資本開始向無稅和低稅國家和地區聚集。這些國家和地區主要有三類:根本不課徵所得稅,如安道爾、巴哈馬、巴林、百慕達、坎佩尼亞、摩納哥、新赫布里底、湯加以及特克斯和凱科斯群島。

課徵低所得稅,如列支敦斯登、蒙特塞拉特和諾福克島、聖赫倫那島、香港;規定大量稅收優惠的國家和地區,如瑞士、巴拿馬。作為避稅港的國家、地區,具有某些共同特點:一定程度的政治穩定性,方便的空中服務,便利的電訊業務、健全的法律、嚴格的商業及銀行保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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