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電影市場管理辦法

《遼寧省電影市場管理辦法》在1997.12.26由遼寧省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遼寧省電影市場管理辦法
  • 頒布單位:遼寧省人民政府
  • 頒布時間:1997.12.26
  • 實施時間:1997.12.26
第一條 為了加強電影市場管理,培育、發展我省電影市場,推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電影市場是指:電影製片、發行、放映、銷售及其他電影經營活動。凡在我省境內從事電影經營活動的單位均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電影經營活動必須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在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的前提下,更好地獲得經濟效益。
第四條 省、市、縣(含縣級市、區,下同)文化行政管理部門是電影市場的主管部門,分別負責全省城鄉的電影市場管理工作。公安、工商等有關部門應積極配合,加強電影市場的管理。
第五條 電影製片、發行、放映經營活動實行許可證制度。製片、發行、擔海拘悼放映3種許可證由省文化行政管理部門統一印製。電影製片、發行許可證,由省文化行政管理部門審批發放;城市35毫米電影和農村16毫米電影放映許可證(含非經營性)分別由市、縣文化行政管理部門審批發放。
第六條 電影著作權受法律保護,未經電影著作權人許可,不得對影片進行複製、播放和經營。
第七條 允許有發行許少乘碑獄可證的經營者購買具有國家影片上映許可證的影片,在著作權限定範圍內發行。
第八條 部隊、武警系統發行的影片,不準對外公開售票放映或出租。
電視台(包括有線電視台)播放電影節目,按照國家說臘邀有關規定辦理。
第九條 電影生產單位不得在省內重複出售影片著作權,更不得向無發行許可證的單位出售影片發行權。
第十條 影片在發行期限內,嚴格禁止非法銷售、出租或營業性放映該片錄像帶、雷射視盤。
第十一條 電影生產單位在契約規定期限內,不得向省內電視台、有線電視台出售播映權。
第十二條 電影放映單位放映的影片,必須是由迎雅姜國家電影局審查通過並頒企廈發影片上映許可證的影片。
電影觀眾廳不準放映錄像帶、雷射視盤。
第十三條 因學術研究和文化藝術交流的需要,觀摩末取得國家影片上映許可證的內部資料片,必須經省文化行政管理部門審批,並在指定的範圍、時間、場所內放映。市以下不設立觀摩場所。
第十四條 16毫米電影應面向農村,為農民服務,擔戲促不得在縣政府所在地放映。
第十五條 禁止在城市露天進行經營性放映活動。
第十六條 對執行本辦法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由文化行政管理部門給予表揚和獎勵。
第十七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的,按照《電影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實施處罰。
第十八條 文化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執行公務時,必須出示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市場稽查證,遵紀守法,秉公辦事。對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其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條 本辦法由遼寧省文化行政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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