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遼寧省教育廳,是遼寧省的教育主管部門,負責管理遼寧省的辦學機構。
職責
1. 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教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地方
教育法規和規章制度。
2. 負責提出全省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擬定
教育體制改革政策以及教育事業發展的重點、結構、速度,指導並協調實施工作。
3. 統籌管理本部門
教育經費;參與擬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監測全省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按有關規定管理國外對我省的教育援助、教育貸款。
4. 統籌管理全省學前教育、
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工作;指導中等及中等以下各類教育的教育、教學改革;組織審定中等、初等和學前教育的地方教材;審批民辦高級中學(含完全中學)的設立。
5. 組織對全省中等及中等以下各類教育工作的督導與評估。
6. 統籌管理全省
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教育以及高等職業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社會力量舉辦的高等教育、成人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和繼續教育等工作;審核實施專科學歷教育的普通高等學校的設立工作;審批省、市屬本專科院校的本專科專業設定;審核省、市屬本科院校學士學位授予和已定為碩士學位授予單位的省屬高等學校的碩士學位授予點;指導高等學校教育、教學改革和高等教育的評估工作。
8. 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品德教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及國防教育工作。
9. 主管全省教師工作;組織實施各級各類教師資格標準工作;統籌規劃學校教師和管理人員的隊伍建設工作;研究提出地方各級各類學校的編制標準;統籌規劃學校教育和管理人員的隊伍建設工作。
10. 統籌管理全省各類高、中等學歷教育的招生考試工作;與有關部門共同編制和實施各類高、中等學校招生計畫;負責各類高等學歷教育和
中等職業學校學歷教育的學籍管理工作;
歸口管理高校畢業生就業分配工作。
11. 指導高等學校的自然科學和哲學、社會科學的研究;指導高等學校的高新技術套用研究與推廣、科研成果轉化和“產學研”結合等工作;協調並指導高等學校承擔國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項目攻關的實施工作;指導高等學校國家和省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的發展建設。
12. 統籌管理全省教育系統的外事工作;負責出國留學和來我省留學管理工作以及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的教育交流;按有關規定承擔教育援外和外援項目;協同有關部門做好留學人員歸國後的安置工作。
13. 擬定語言文字工作的地方政策;編制全省語言文字工作規劃;負責監督檢查漢語和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規範化和標準化工作;指導推廣國語和國語測試工作。承擔省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14. 統籌規劃全省學位工作;負責實施國家
學位制度;承辦省政府學位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15. 負責全省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16. 承辦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行政處室
辦公室
綜合協調廳機關重要政務、事務和重大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擬訂年度工作計畫,起草年度工作報告;負責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的組織協調安排以及會議議定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廳機關文電、信息、機要、保密、文書檔案、政務公開、新聞宣傳有關工作;負責民眾來信來訪工作,協調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建議、提案辦理工作。
政策法規處
研究全省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並就重大問題進行政策調研;起草綜合性
教育法規草案;負責全省教育系統的法制宣傳、法制建設和
依法行政的有關工作,承擔廳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監督指導全省教育系統依法行政、
依法治教工作。
發展規劃處
擬訂全省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及年度實施計畫;綜合協調全省各類教育的布局結構調整工作,承擔省屬高、中等學校管理體制改革和布局結構調整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審核或審批高等學校、普通中等專業學校、中等職業技術專業學校設定、更名、調整、撤銷工作;擬訂全省高等學校、普通中等專業學校、中等職業技術專業學校招生計畫;負責民辦高等學校、中等專業(職業)學校辦學許可管理;承擔省屬高校和廳直屬單位的
基建管理和校園建設協調工作;負責全省教育信息系統建設及教育基本信息統計、分析工作;指導高校後勤管理和後勤社會化改革工作。
人事處
負責廳機關和廳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和幹部人事工作;規劃指導省屬高等學校教師和全省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工作;承擔指導協調全省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協調指導學校人事分配製度改革工作;負責學校和廳直屬單位
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和崗位設定管理工作。
高校幹部組織處
(高校統戰工作處)指導全省高等學校
黨的建設工作;負責省屬專科學校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省屬本科高等學校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負責選派民辦高等學校黨組織負責人工作;指導高等學校幹部教育工作和統戰、群團工作。
財務處
(學生資助管理處)參與擬訂全省教育經費籌措和管理的政策;統籌管理國家和省下撥的教育經費;參與擬訂全省教育收費政策和收費標準;統計並監測全省教育經費投入和執行情況;編制廳直屬高校、廳直屬單位、廳機關經費預算決算;統籌管理國內外對我省的教育援助、教育貸款;負責廳直屬高校和廳直屬單位的財務會計管理、審計管理及國有資產管理並監督廳直屬高校和廳直屬單位的資本運營;負責廳直屬高校、廳直屬單位政府採購管理工作;參與制定、督促落實學生資助政策;負責財務檢查、審計等方面的協調工作。
承擔全省學前教育的巨觀管理工作;擬定學前教育的發展規劃和政策、幼稚園分類辦園標準和準入制度;統籌規劃和指導幼稚園布局;規範學前教育內容,統籌管理學前教育教材並組織審定學前教育地方教材;負責全省幼稚園園長、幼稚園教師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幼兒教師資格制度的實施工作。
承擔全省義務教育的巨觀管理工作,擬訂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加強農村義務教育、保障各類學生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政策措施;擬訂地方義務教育基本教學檔案和教育教學評估標準,指導教育教學改革、課程改革、德育工作;統籌管理義務教育教材並組織審定義務教育地方教材;規範義務教育辦學行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指導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布局調整工作。
高中教育處
(民族教育處)承擔普通高中和特殊教育的巨觀管理工作;擬訂普通高中和特殊教育特色發展政策、各類特色高中和特殊教育標準、基本教學檔案以及教育教學評估標準,指導教育教學改革、課程改革、德育工作;統籌管理普通高中和特殊教育教材並組織審定普通高中和特殊教育地方教材,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組織高考改革方案制定和實施的有關工作;指導普通高中和特殊學校布局調整工作。指導少數民族“雙語”教育、民族教育教材建設工作;協調對少數民族和
少數民族地區的教育援助。
承擔全省高等、中等職業教育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巨觀管理工作;擬訂高等、中等職業教育發展政策;擬定地方性高等、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指導檔案;指導高等、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改革、教材建設、教學評估和實訓基地建設評估;負責高等職業院校、中等專業學校招生政策的制定和中等專業學校學籍管理工作;負責高等、中等職業院校教師資格準入制度的實施工作;承擔成人文化技術教育及掃除青壯年文盲的組織指導工作。
承擔全省高等教育教學的巨觀管理工作;擬訂高等教育教學指導檔案,指導高等教育教學基本建設和改革工作;指導改進高等教育評估工作;指導高等學校專業設定與評議工作;指導各級各類高等繼續教育和遠程教育工作;承擔高等教育本專科生學籍學歷管理工作。
擬訂全省教育督導的規章制度和標準,指導全省教育督導工作;組織對全省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貫徹執行教育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情況進行督導、評估、調研;組織對全省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評估和檢查驗收;發布省政府教育督導報告;組織開展全省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監測;承擔省政府教育督導團的日常工作。
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處
指導全省大中國小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和教學改革工作;擬訂地方相關政策和教育教學指導性檔案;規劃指導相關專業的教材建設、教師培訓工作;組織協調大中小學生參加國際、國內體育競賽和藝術交流活動。
思想政治工作處
負責高等學校學生與教師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導高等學校精神文明建設以及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隊伍建設工作;負責高等學校穩定工作和政治保衛工作;統籌規劃和協調指導高等學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育教學工作;負責高等學校網路文化建設和校園文化建設與管理工作;及時反映和協調處理高等學校有關穩定的重大問題。
科學技術處
規劃組織全省高等學校科學技術和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工作;規劃組織高等學校參與國家、地方創新體系建設和承擔國家、地方重大科學技術和哲學社會科學等各類研究項目的實施工作;指導高等學校科技創新平台的發展建設;指導高等學校創新團隊與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指導高等學校
科技成果管理及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指導高等學校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工作;指導全省教育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省屬高等學校和廳直屬單位出版物的相關審核工作;負責省級教育社團組織和
教育基金會的日常管理;承擔全省教育系統新聞電視的指導和協調工作。
教師教育處
(省語言文字工作辦公室)負責全省中國小教師、校長隊伍建設工作;擬定全省中國小教師培養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教師教育教學改革和中國小教師、校長培訓工作;負責中國小教師資格制度的實施工作;擬定語言文字工作的地方政策和規劃,組織實施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負責監督檢查語言文字規範化、標準化工作;指導國家語言文字標準和規範的套用;指導推廣國語、
國語水平測試和
漢字套用水平測試工作;承辦省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國際交流合作處
(港澳台辦公室)負責全省教育方面的國際合作與交流工作;承擔全省國家公費、地方公費出國留學人員選派工作;指導全省來華留學生工作、漢語國際推廣工作、教育系統
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指導和協調全省各類學校聘請外籍專家與教師的管理工作;負責舉辦國際教育展覽的審批工作;負責外籍人員子女學校、境外辦學、在我省召開的國際學術會議的審核工作;按許可權負責
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的審核或審批工作;負責教育對外宣傳工作;負責與港澳台地區的教育交流合作工作。
學位管理與研究生教育處
(省政府學位委員會辦公室)貫徹落實相關法律法規;統籌規劃全省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工作,指導與管理研究生培養工作;負責研究生學籍管理工作;指導高等學校學科建設工作;承擔高等學校省級重點學科的建設與管理工作;承擔省內高等學校“211工程”、“985工程”建設的協調工作;承辦省政府學位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民辦教育處
承擔全省民辦教育工作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巨觀管理工作;擬訂民辦教育發展的政策措施;承擔民辦高等教育機構、中外合作辦學機構設定的審批工作。
學校安全管理處
負責指導和協調學校安全和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指導學校開展安全教育工作;指導和協調學校安全事件的處置工作。
離退休幹部處
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廳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紀檢組、監察室
直屬單位
遼寧省大學生就業指導局
受省教育廳委託,負責擬定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辦理高校畢業生和非高校畢業研究生的派遣手續,承擔省普通高校畢業生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負責高校畢業生就業市場建設和管理;負責全省高中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教育和指導工作;開展高中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相關服務工作;開展高中等教育學歷、學位證書認證工作;負責高校畢業生
流動黨員的教育和管理等工作。
省職業技術教育研究所
(遼寧中德合作職業學校校長培訓中心)開展職業教育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的研究工作;參與職業教育評估工作;組織實施職業學校校長和管理幹部培訓工作;負責職業教育學術類期刊和信息動態的編輯工作。
省教育廳教育信息中心
負責全省教育基本信息統計分析工作;負責《遼寧教育統計年鑑》、《遼寧教育統計手冊》、《遼寧教育事業發展報告》的編輯、出版工作;負責省教育廳機關網、遼寧教育網和大學生線上聯盟網等網站建設運行和維護工作;負責開展《
中國教育報》駐遼寧記者站建設工作;負責全省教育城域網和校園網的網路安全管理等工作。
遼寧教育國際交流服務中心
加掛省漢語國際推廣服務中心牌子承擔教育國際交流與合作的有關事務性工作;負責全省公派出國留學有關事務性服務工作;負責漢語國際推廣有關事務性服務工作。
落實國家和省
助學貸款、獎助學金等學生資助政策;指導學校
國家助學貸款工作,協助管理助學貼息和
風險補償金等有關經費;負責省教育廳直屬事業單位會計統一核算工作。
省教師培訓交流中心(省語言文字套用中心)
負責組織全省教育系統內人才交流、使用、代理等服務工作;負責全省申請教師資格理論考試、申請高等學校教師資格實際操作考試、全省國語和漢字套用水平測試的組織和培訓工作;參與教師資格認定的有關服務性工作;負責為教師
專業技術職務評審提供相關事務性服務等工作。
省學校課程教材發展中心
加掛省基礎教育質量監測與
評價中心牌子參與基礎教育學校課程設定的研究、開發和實施工作;承擔全省基礎教育質量監測標準研製和組織實施工作;參與省中國小用書編審委員會、省職業技術教育用書編審委員會、省教育音像資料審定委員會的日常事務性工作。
遼寧省教育教學用書服務中心
負責全省普通中國小教學輔助教材、地方教材、實驗教材的用書服務工作;負責全省中等職業學校教材的用書服務工作;負責省屬普通高校部分教材的用書服務工作。
省高等學校科技發展中心(省教育產業服務中心)
開展高等學校科技成果轉化推廣、科技項目評估、
信息諮詢等工作。
遼寧省教育廳後勤服務中心
負責為機關提供後勤保障服務工作。
負責我省教育基金的募集、管理和分配使用工作;承擔教育部教育發展基金會和中小幼教師獎勵基金會下達的有關任務;開展獎教獎學和助教助學等工作。
遼寧省學生體育發展中心
開展全省各級各類
學校體育活動的推廣工作;參與大學生、中學生各類省級體育競賽和學生體育活動的組織工作;負責省內學生體育團組參加國家或國際體育賽事集訓和交流的組織協調工作。
遼寧教育宣傳中心
負責宣傳我省教育工作的政策、法規及有關重大活動;負責有關報刊的編輯出版工作。
經費
遼寧省已建立有中國特色的、面向21世紀的與
遼寧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規模適當、結構合理、科類齊全的教育體系。在教育體制方面,實行以政府辦學為主體,社會各界共同參與的
辦學體制:基礎教育以政府辦學為主;高等教育形成了中央、省、市三級辦學,中央、省兩級管理,以省統籌為主的辦學和管理的格局;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在政府統籌管理下,主要依靠行業、企業、事業單位辦學和社會各方面聯合辦學。
在教育投入方面,遼寧省建立了以國家財政撥款為主,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的體制。
2001年,全省教育經費已達170.39億元,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為113.11億元,財政預算內
教育經費為96.80億元,預算內
教育事業費80.07億元,分別比1995年增長105.1%、64.7%、94.5%、78.0%,比2000年增長了16.4%、10.2%、12.7%和13.6%。預算內教育經費(包括
城市教育費附加)占全省財政總支出的比例為25.84%,比1999年的17.09%提高了8.75個百分點。
遼寧省教育經費收入構成為:
財政預算內教育經費96.80億元,占總收入的56.81%;
各級政府徵用於教育的稅費9.28億元,占總收入的5.45%;
校辦產業、勤工儉學和社會服務收入用於教育的經費2.00億元,占總收入的1.17%;
社會團體和公民個人辦學經費4.74億元,占總收入的2.78%;
社會捐集資辦學經費0.53億元,占總收入的0.31%;
其它收入4.64億元,占總收入的2.72%。
教育管理
學前教育
1.辦學條件
全省幼稚園占地面積 15903.1畝,比上年增加 1932.5畝;運動場地 425.2 萬平方米,占總面積的 40.1%;校舍建築面積 428.8萬平方米,比上年減少 11.9萬平方米;教學及輔助用房 307.0 萬平方米,比上年減少22.3萬平方米;圖書藏量469.1萬冊,園均圖書542 冊。
2.教師隊伍
全省幼稚園教職工總數為 6.5 萬人,其中專任教師 4.0萬人,占 62.5%;生師比 21.3 :1,同比增加 2.9 人;保健員 0.9 萬人,占教職工總數的 13.1%。此外另有代課教師、兼任教師 4817 人。從學歷層次看,專科及以上學歷的專任教師 2.6 萬人,占專任教師總數的 65.4%,同比增長 0.3 個百分點。
3.幼稚園數量
全省舉辦學前教育的單位總計有 9352 個,獨立設定的幼稚園 8661 所,比上年增加 48 所,其中
公辦幼稚園 2505所,占 28.9%;民辦幼稚園 6156所,占 71.1%。另有 691 所學校附設幼兒班。
4.幼兒數量
新入園幼兒35.5萬人,比上年增加0.3萬人,增長0.7%。在園幼兒總數達86.2萬人,比上年增加2.8萬人,增長3.4%,其中民辦在園幼兒所占比例為 59.5%。 學前三年毛入園率繼續提升,為 85.4%,比上年提高了2.1 個百分點,比 2006年提高了 10.4個百分點。
義務教育
1.辦學條件
全省國小校舍建築面積 1075.9 萬平方米,生均校舍建築面積為6.0平方米,比上年減少 0.3平方米;體育場面積達標校為4131所,占總數的 80.7%;音樂器材配備達標校為3599所,占總數的 70.3 %;美術器材配備達標校為 3582所,占總數的 70.0%;體育器材配備達標校 3847 所,占總數的75.2%。2011年全省國小學生與計算機之比為 9.5:1,同比減少 0.4 人。
全省普通國中校舍建築面積達 694.8 萬平方米,生均校舍建築面積為 8.1 平方米,比上年增加 0.4平方米;體育場面積達標校為 1421 所,占總數的86.8%;音樂器材配備達標校為 1389所,占總數的 84.9%;美術器材配備達標校為 1367所,占總數的 83.5%;體育器材配備達標校1417所,占總數的 86.6%。2011 年全省普通國中學生與計算機之比為 7.6:1,同比減少 0.9 人。全省
九年一貫制學校校舍建築面積 535.6萬平方米;生均校舍建築面積為 8.0 平方米,比上年增加 0.2平方米;學生與計算機之比為 9.3:1,同比減少1.1 人。
2.學校數量
全省國小校數 5118 所,比上年減少 405所;教學點 221個,比上年減少74 個。校均規模 379 人,比上年增加 23 人。 國中學校1637所,比上年減少 20所,校均規模為696 人,比上年減少 33人。
3.教師隊伍
全省國小有教職工16.5萬人,其中專任教師14.5萬人,比上年減少 1465人,小學生師比為 14.9:1,與上年持平;國中有教職工 12.6 萬人,其中專任教師 10.1 萬人,比上年增加 809 人,
國中生師比為 11.8:1,
同比減少 0.8 人。 國小教師學歷達標率達到 99.8%,國小教師中大專及以上學歷所占比例為 84.6%,同比增長 2.8 個百分點;國中教師學歷達標率達到 99.2%,國中教師中本科及以上學歷所占比例為 73.5%,同比增長4.0個百分點。
4.學生數量
全省國小招生 37.0 萬人,比上年增長 6.2%;國中招生37.7 萬人,比上年下降 5.1%。全省義務教育在校生總規模為336.4萬人,比上年減少9.1萬人。其中,國小在校生216.8萬人,比上年減少 1.4萬人,下降 0.7%;國中在校生 119.6萬人,比上年減少 7.6萬人,下降 6.0%。
5.普及程度
全省國小
毛入學率為 114.7%,
同比下降 2.4個百分點;國小畢業生升學率為 99.9%,與上年持平。國中階段毛入學率為 117.9%,同比增長 2.7個百分點;國中畢業生升學率達到 93.4%(技工學校採用 2010 年數據),同比增長 1.0 個百分點。義務教育鞏固率為 95.7%,同比增長 2.2 個百分點。其中 56個城區為 104.8%,44個縣(市)為 90.1%。
全省共有
特教學校 74 所。畢業生926 人,招生1069 人,在校生 8935 人。教職工 2642 人,其中專任教師 1965 人。
高中教育
1.辦學條件
全省普通高中校舍建築總面積為799.8萬平方米,比上年增長 3.3%;生均校舍建築面積為 12.3 平方米,比上年增加 0.2 平方米;體育運動場(館)面積達標率為 87.0%;體育器械配備達標率為 89.1%;理科實驗儀器配備達標率為86.3%。共有 371 所普通高中建立了校園網,校園網覆蓋率達到 87.9%;普通高中學生和計算機之比為 8.1:1,
同比減少0.5人。全省完全中學校舍建築總面積為148.5萬平方米,比上年下降 6.0%;生均校舍建築面積為 12.2 平方米,比上年增加 0.4 平方米;學生和計算機之比為 8.1:1,同比增加0.2 人。
全省
中等職業學校產權占地面積為 17935.7 畝。產權校舍建築面積為 541.2 萬平方米,此外獨立使用非學校產權校舍建築面積(一般指借、租用面積)為 64.9 萬平方米,所用建築面積總計為 606.1 萬平方米,比上年同一口徑增加23.9 萬平方米,增長 4.1%。教學實習儀器設備資產值為14.81億元,比上年增加0.74億元,增長5.3%。
2.教師隊伍
普通高中專任教師達 4.6 萬人,比上年增加 1281 人;生師比為 15.5:1,
同比減少 0.5 人;普通高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專任教師比例為 98.0%,同比增長0.4個百分點。 中等職業教育擁有專任教師 2.2 萬人,比上年減少 109人;生師比為 16.1:1,同比減少 1.1 人;
中等職業學校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專任教師比例為87.7%,比上年提高0.6個百分點,其中
普通中專為 91.6%,
職業高中為 84.7%。
3.學校數量
全省高中階段教育共有各類學校906 所,其中普通高中422 所,中等職業學校 484所(技工學校採用 2010 年數據,下同)。
4.學生數量
全省高中階段總計招生 40.7 萬人,比上年減少 1.4 萬人,下降 3.2%。其中普通高中招生 23.6 萬人,比上年減少0.4 萬人,下降 1.8%;中等職業教育招生 17.1 萬人(除技工學校外,其他中職學校招生 13.5 萬人),比上年減少 0.9萬人,下降 5.2%。普通高中與中等職業教育的招生比例為58:42。
全省高中階段教育在校生總規模達到 122.4 萬人,比上年減少 2.9 萬人,下降 2.3%。其中普通高中在校生為 71.3萬人,比上年減少 0.3萬人,下降 0.4%;中等職業教育在校生為 51.1 萬人,比上年減少 2.6 萬人,下降 4.8%。普通高中與中等職業教育的在校生比例為 58:42。 全省高中階段教育
毛入學率達 95.6%,同比增長 3.0 個百分點;每萬人口高中階段在校生為 288 人,比上年減少 6人;每萬人口中普通高中在校生為 168人,與上年持平。
高等教育
1.辦學條件
全省普通高校學校產權占地面積為 89873.9畝,比上年增長 1254.4 畝,增長 1.4%;獨立使用非學校產權占地面積為 7705.7 畝,比上年減少 1320.5 畝,減少 14.6%;所用占地面積總計 97579.5 畝,比上年同一口徑減少 66.1 畝,減少 0.1%。
全省普通高校學校產權校舍建築面積為 2485.7 萬平方米,比上年增長119.3萬平方米,增長 5.0%;獨立使用非學校產權建築面積為 330.3 萬平方米,比上年增長 29.6 萬平方米,增長 9.8%;所用建築面積總計 2816.0 萬平方米,比上年同一口徑增加 148.9 萬平方米,增長5.6%。
全省普通高校學校產權教學科研儀器設備資產值為89.3 億元,比上年增長 7.9 億元,增長 9.6%;獨立使用非學校產權教學科研儀器設備資產值為 0.2 億元,比上年減少0.3 億元;所用教學科研儀器設備資產值總計 89.5億元,比上年同一口徑增加 7.6億元,增長 9.2%。
全省普通高校生均教學科研儀器設備值為 7728.5 元,
同比增加 200.1 元;生均教學行政用房為 13.3 平方米,同比減少 1.3平方米;生均圖書為64.5冊,同比減少 1.6冊。
2.重點建設
全省普通高校有國家批准的博士學位授予單位 23 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點 107 個,二級學科點 30 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點 327 個,二級學科點143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73 個,國家重點學科(一級)7 個,國家重點學科(二級)30個;國家重點實驗室5 個;
國家工程實驗室 1個,
國家工程研究中心 4 個,
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4 個。
3.領軍人才
4.教師隊伍
全省普通高校教職工為 94834人,比上年增加1651 人,增長 1.8%;專任教師為 58742人,比上年增加 1338 人,增長2.3%;專任教師中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數為26247人,所占比例達 44.7%,同比增長0.9個百分點;專任教師中具有研究生學位教師為 37543人,所占比例達 63.9%,同比增長 2.7個百分點;生師比為 17.7:1,每名教師所負擔的學生數比上年增長 0.5 人。
5.學校數量
全省有研究生培養機構 47個,其中包括 14個科研機構和 33 所普通高校。共有普通高等學校 112 所(含獨立學院18 所),其中中央部委屬 5 所,省屬 53 所,市屬 18 所,民辦 36 所;“985工程”院校 2所、“211工程”院校 4 所;按辦學層次分,本科院校 63所、高職專科學校 49所。此外另有獨立設定的成人高校 22所。
6.學生數量
①招生數量 全省共招收研究生 30615 人,比上年增加1584人,增長5.5 %。其中招收博士生 2863 人,招收碩士生 27752 人。 普通本專科招生263843 人,比上年增加 11609人,增長4.6%。其中本科招生 165587 人,高職專科招生 98256 人。 成人本專科招生 88292 人,比上年增加 7497 人,增長9.3%。其中本科招生 33395人,專科招生54897人。
普通高等教育中,研究生、本科、專科的招生比例為10.4 :56.2 :33.4。
②在校生數量 2011年,全省高等教育毛入學率達到 43.5%,與上年持平。
2011年,全省在學研究生達 87078 人,比上年增加 5059人,增長 6.2%。其中在學博士生 12917 人,在學碩士生 74161人。
普通本專科在校生 902231 人,比上年增加 21984 人,增長 2.5%。其中本科在校生為 624546 人,高職專科在校生為 277685人。
成人本專科在校生 196973人,比上年增加5843人,增長 3.1 %。其中本科在校生77196人,專科在校生 119777人。
普通高等教育中,研究生、本科、專科的在校生比例為8.8 :63.1 :28.1。
③畢業生數量 2011 年,全省研究生畢業生達 24178 人,比上年增加2502 人,增長 11.5%。其中博士畢業生 1990 人,碩士畢業生 22188 人。
普通本專科畢業生 236341人,比上年增加16777人,增長 7.6%。其中本科畢業生140017人,高職專科畢業生 96324人。
成人本專科畢業生 76725人,比上年減少 22851 人,減少 22.9%。其中本科畢業生30912人,專科畢業生 45813人。
民辦教育
1.學校 、機構數量
全省共有各級各類民辦學校(教育機構)11172所,其中,民辦幼稚園6156所,民辦國小 25 所,民辦國中 34 所,民辦高中86 所,民辦
中等職業學校 100所,
民辦高校 36所,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助學機構69個,中外合作辦學機構15所,非學歷培訓機構4651所。
2.民辦學校學生及占同級教育規模比例
全省民辦幼稚園在園幼兒51.3萬人,占 59.5%;民辦國小在校生 3.2萬人,占 1.5%;民辦國中在校生5.3 萬人,占 4.4%;民辦高中在校生 7.8萬人,占10.9%;民辦
中等職業學校在校生3.4 萬人,占 8.3%;民辦普通本專科在校生 16.6萬人,占 18.5%;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助學機構學生2.8 萬人;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學生 1.5萬人。
民族教育
少數民族國小在校生 380047 人,占 17.5%;少數民族教師30980人,占 21.3%。
少數民族普通國中在校生220557人,占18.4%;少數民族教師 21186 人,占20.9%。
少數民族
特殊教育在校生818人,占 9.2%;少數民族教師289 人,占14.7%。
2.高中階段教育
少數民族普通高中在校生128401人,占18.0%;少數民族教師 8088人,占 17.6%。
少數民族中職在校生 53337人(不含技工學校),占13.1%;少數民族教師 1963人(不含技工學校),占 9.0%。
少數民族在學研究生 8128人,占總數的 9.3%;少數民族普通本專科在校生 143836 人,占總數的15.9%;少數民族成人本專科在校生 24171 人,占總數的 12.3%。
普通高校專任教師中,少數民族教師 5699人,占總數的 9.7%;成人高校專任教師中,少數民族教師 136 人,占總數的 5.2%。
工作動態
2016年7月22日,省教育廳召開廳機關幹部大會。省委組織部副部長趙建華宣布了省委關於省教育廳主要領導同志職務調整的決定並講話。
省委決定,冮瑞同志兼任遼寧省委高等學校工作委員會書記;唐國華同志任遼寧省教育廳黨組書記兼遼寧省委高等學校工作委員會副書記,並提名為遼寧省教育廳廳長人選,免去其中國醫科大學黨委書記職務
2016年7月29日遼寧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了《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任免名單》,決定免去馬輝的遼寧省教育廳廳長職務。決定任命唐國華為遼寧省教育廳廳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