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事件原因,事件解釋,家長狀態,
事件原因
2014年高考有近二百名考生通過瀋陽音樂學院專業課與文化課分數線,卻最終被省教育廳告知無法被錄取,原因是並沒有給瀋陽相應數量的招生指標。
遼寧省教育廳所謂下發的通知並沒有及時告知瀋陽音樂學院與考生和家長,嚴重耽誤考生的正常報考,現造成報考沈音的近二百名通過分數線的考生無法被錄取,無處可去。
事件解釋
2014年7月31日:遼寧省教育廳方面對此未做任何解釋,對考生家長的下跪,只是通過警方解決,閉門謝客。
2014年8月1日:遼寧省教育廳表示,瀋陽音樂學院加蓋“計畫名額之內”的行為屬於違規的變相錄取承諾,是無效的行為。計畫名額不夠,是因為該校原本希望將外省未用完的名額調劑到本省使用,但該調劑也屬違規行為。
瀋陽音樂學院在所發放的本科招生專業考試合格證上加蓋“計畫名額之內”的行為,違反了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4年全國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育廳[2014]2號)有關規定,即“不得在錄取工作結束前以各種方式向考生違規承諾錄取或以‘簽訂預錄取協定’、‘新生高額獎學金’、‘入校後重新選擇專業’等方式惡性搶奪生源”,所以此行為應視為無效。
招生名額變動一事:此前,瀋陽音樂學院曾要求省教育廳將省外剩餘的招生計畫調整到省內使用,用於錄取這部分考生,省教育廳經認真研究,並會商有關部門,認為這種做法不符合2014年2月12日省教育廳和省發改委聯合印發的《關於下達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招生計畫的通知》(遼教發[2014]22號)的第5條規定,即“從2014年起,藝術類省內和省外招生計畫由學校自主確定,未完成的藝術類省內和省外招生計畫不可調出調進使用,也不可用於非藝術類招生計畫的調整”,因此,不予同意。
家長狀態
家長們早8點直至晚9點,截止到2014年7月31日已在此守候三天。長時間在高溫外下跪,有家長更是當場暈倒,被120急救車緊急送走,而當事方教育廳方面仍不予理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