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人民政府關於開展主體功能區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是遼寧省人民政府印發的一份關於開展全省主體功能區規劃編制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編制主體功能區規劃是國家“十一五”規劃綱要提出的一項重要任務。根據《國務院關於編制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的意見》(國發〔2007〕21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就開展全省主體功能區規劃編制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編制全省主體功能區規劃的重要意義
全省主體功能區規劃是一個戰略性、基礎性、約束性的規劃,是全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人口規劃、區域規劃、城市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環境保護規劃、生態建設規劃、流域綜合規劃、水資源綜合規劃、海洋功能區劃、海域使用規劃、糧食生產規劃、交通規劃、防災減災規劃等在空間開發和布局上的基本依據。編制全省主體功能區規劃,就是要在深入研究分析我省國土空間不同區域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現有開發密度和發展潛力的基礎上,合理統籌人口分布、經濟布局、國土利用和城鎮化格局。全省國土空間劃分為最佳化開發、重點開發、限制開發和禁止開發4類主體功能區,明確功能定位、開發方向、控制領域、開發和管制原則,制定開發政策措施,發揮規劃在國土空間開發方面的指導性和約束性作用,控制開發強度,規範開發秩序,逐步形成人口、經濟、資源環境相協調的空間開發格局,為實現遼寧可持續發展,加快老工業基地全面振興,提供有力保障。
全省主體功能區規劃的編制,對我省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推進和諧遼寧、國家新型產業基地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充分發揮老工業基地優勢和潛能,科學推進工業化、城鎮化和現代化,加快沿海經濟帶開發建設,實現遼寧未來經濟社會持續健康協調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一是有利於實現區域協調發展。按照公共服務均等化原則,引導遼西等發展條件欠缺和人口超載的地區人口轉移,加大欠發達地區財政轉移支付力度,縮小地區間公共服務的差距,有利於促進遼寧中部城市群、遼東半島沿海經濟區、遼西沿海經濟區協調發展。二是有利於實現人口、經濟、資源環境空間均衡。通過明確各區域主體功能定位,使瀋陽、大連等集聚經濟的地區集聚相應規模的人口,引導遼寧經濟布局、人口分布與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相適應。三是有利於實現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通過考慮不同地區的水土資源、生態環境等自然條件,最佳化遼寧人口、經濟和資源環境空間布局,規範國土資源開發秩序,控制開發強度,從源頭上避免全省生態環境惡化。四是有利於實現科學、有效的區域調控。通過確定遼寧不同區域不同的主體功能,打破行政區劃,明確不同地區不同的發展要求,配套實行更具體、更有針對性的政策、績效評價和政績考核。
(一)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遼寧老工業基地全面振興為主題,緊密圍繞和諧遼寧、國家新型產業基地、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3項重點任務,統籌考慮經濟與社會、人與自然、城市與農村、沿海與陸地、發展水平差異較大地區的協調發展,前瞻性、全局性地統籌謀劃未來遼寧人口和經濟的基本格局,引導形成主體功能定位清晰,人口、經濟、資源環境相互協調,公共服務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差距不斷縮小的區域協調發展格局。
(二)主要原則。一是堅持以人為本。引導人口與經濟在國土空間合理、均衡分布,引導人口超載區域和農村人口有序轉移,集聚經濟的區域要同時集聚相應規模的人口,逐步實現全省不同區域和城鄉人民都享有均等化的公共服務。二是堅持集約開發。按照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的要求,走空間集約道路。發展產業集群,引導產業相對集聚發展,人口相對集中居住,形成以瀋陽、大連為中心的城市群為主體形態、其他城鎮點狀分布的大中小城鎮協調發展的城鎮化格局,發展循環經濟,提高土地、水、氣候等資源的利用效率,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三是堅持尊重自然。按照建設環境友好型社會的要求,走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發展道路。切實保護全省各類自然保護區、濕地等自然生態,在環境容量限度內開發國土資源,確保生態安全,不斷改善河流、水、大氣等環境質量,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相處。四是堅持城鄉統籌。按照建設以縣域經濟為載體的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要求,統籌城鄉協調發展,有序推進城鎮化,防止城鎮化地區對農村地區的過度侵蝕,為農村人口進入城市提供必要的空間,使城鎮化與農村人口轉移規模相適應。五是堅持陸海統籌。按照建設沿海經濟強省的要求,強化海洋意識,加快推進遼寧沿海經濟帶開發建設,充分考慮海域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做到陸地開發與海洋開發相協調,形成沿海與腹地相互銜接、互為支撐、良性互動的發展格局。
三、編制全省主體功能區規劃的主要任務
全省主體功能區規劃由省政府組織各市、縣和省政府有關部門編制,規劃期至2020年。
(一)構建基礎數據信息平台。根據國家提出的主體功能區規劃指標體系,以縣區為基本評價單元,以鄉鎮、流域、公里格線等為輔助分析單元,進行資源環境承載力、開發現狀、發展潛力等方面各類基礎數據信息的全面、系統收集整理工作,建立全省主體功能區規劃基礎數據信息平台,形成與國家主體功能區劃相協調配套的數據信息系統。
(二)劃分主體功能區。根據國家有關技術方案規定的指標體系和分析方法,藉助已經建立的基礎數據信息平台,利用遙感和地理信息等空間分析技術和手段,對全省資源環境承載力、開發現狀、發展潛力等各種指標逐項進行全面客觀評價。在此基礎上,按照定量與定性、近期與長遠、局部與整體、保護與發展相結合的原則,依據對全省國土空間進行綜合分析評價的結果,科學合理地將我省除國家級主體功能區以外的全部區域劃分為4類省級主體功能區。
(三)研究有關配套政策。按照國家提出的推進形成主體功能區的政策框架,組織財政、國土、建設、環保等省政府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開展我省實施主體功能區規劃的財政政策、投資政策、產業政策、土地政策、人口管理政策、環境保護政策和績效評價與政績考核體系等方面的專項研究工作,提出全省推進形成主體功能區的導向政策。
(四)編制主體功能區規劃。在科學分析評價全省國土空間的基礎上,按照區域發展總體戰略和推進形成主體功能區的總體要求,認清發展趨勢、理清發展思路,確定各類主體功能區的數量、位置和範圍,闡明不同主體功能區的戰略定位、開發方向、主要目標、管制原則和區域政策,明確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在推進形成主體功能區中的主要職責,做好與國家主體功能區規劃和相鄰省區主體功能區規劃的協調銜接。
四、編制全省主體功能區規劃的工作步驟
(一)第一階段(2007年9月至2007年12月)。開展數據信息採集工作,初步建成基礎數據信息平台。完成國家要求的區域基本指標綜合分析評價工作,形成相應的研究報告。搞好學習培訓和宣傳解讀工作,完成全省主體功能區規劃提綱的研究編制。全面啟動主體功能區政策研究工作。
(三)第三階段(2008年4月至2008年6月)。對全省主體功能區的劃分結果開展專家論證、徵求意見、初步審定工作,經省政府同意,報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編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與國家主體功能區規劃和相鄰省區主體功能區規划進行銜接。
(四)第四階段(2008年7月至2008年9月)。根據與國家和相鄰省區銜接的意見,對全省主體功能區規划進行修改完善,報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編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五)第五階段(2008年10月至2008年11月)。根據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編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意見,修改形成全省主體功能區規劃,經專家進行評審論證後報省政府審議。
五、編制全省主體功能區規劃的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1.為做好主體功能區規劃編制工作,成立遼寧省主體功能區規劃編制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協調解決規劃編制中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發展改革委,具體組織規劃編制工作。各市、各有關部門要切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責任,共同做好全省主體功能區規劃編制工作。
2.組建全省主體功能區規劃編制工作專家諮詢委員會。邀請從事主體功能區規劃研究工作的國家知名專家學者和省內部分專家組成全省主體功能區規劃編制專家諮詢委員會,對規劃編制中的重大問題進行專家諮詢。
(二)創新工作方法。廣泛動員多學科力量,借鑑國外先進經驗,深化對主體功能區理論和技術路線的研究,科學確定指標體系和評價方法,細化完善分類管理的區域政策。堅持政府組織、專家領銜、部門合作、公眾參與、科學決策的方針,科學安排規劃編制各項工作。嚴格按照省政府關於加強規劃編制工作的有關要求,有序開展規劃的銜接、諮詢、論證和評估等工作。採取多種形式和渠道,擴大公眾參與,增強規劃編制的公開性和透明度。
(三)提供人員和經費保障。各地及省政府有關部門要選配知識結構好、業務能力強的骨幹人員,參加全省主體功能區規劃編制工作。做好業務知識培訓,提高規劃人員的素質和水平,為做好規劃編制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各級政府要為規劃編制安排必要的工作經費,納入本級政府的財政預算,為規劃編制工作提供經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