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全省城鎮土地使用稅應稅範圍和稅額標準的通知

《遼寧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全省城鎮土地使用稅應稅範圍和稅額標準的通知》是遼寧省人民政府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遼寧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全省城鎮土地使用稅應稅範圍和稅額標準的通知
  • 發布單位:遼寧省人民政府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為加強土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調節土地級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根據《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83號),省政府決定對全省城鎮土地使用稅的應稅範圍和稅額標準進行調整。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全省境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外籍個人在城鎮土地使用稅應稅範圍內使用土地的,應依法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按照城鎮土地使用稅同級地段內資企業適用的稅額標準執行。
二、全省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在2006年各地實際執行的城鎮土地使用稅地段等級稅額標準的基礎上提高兩倍。
三、各市政府要在2007年3月31日前將調整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的有關工作落實到位。
四、本通知自2007年1月1日起執行,《遼寧省城鎮土地使用稅實施辦法》中與本通知相牴觸的有關條款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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