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人民政府關於表彰全省民族團結進步模範集體和模範個人的決定

《遼寧省人民政府關於表彰全省民族團結進步模範集體和模範個人的決定》是2005年9月由遼寧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決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遼寧省人民政府關於表彰全省民族團結進步模範集體和模範個人的決定
  • 發布單位:遼寧省人民政府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1998年以來,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全省民族工作緊密結合遼寧老工業基地振興的實際,與時俱進,不斷創新,取得了顯著成績,湧現出一批民族團結進步模範集體和模範個人。這些模範集體和模範個人為鞏固和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係,促進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與社會的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為表彰先進,進一步推動全省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的發展,省政府決定:授予瀋陽市和平區政府等46個單位遼寧省民族團結進步模範集體榮譽稱號;授予程雲偉等54名同志遼寧省民族團結進步模範個人榮譽稱號。希望受到表彰的模範集體和模範個人,珍惜榮譽,再接再厲,為我省民族團結進步事業再立新功。
省政府號召全省各級政府、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和全省各族人民以模範集體和模範個人為榜樣,在以胡錦濤為總書記的黨中央領導下,樹立科學發展觀,自覺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貫徹和執行黨的各項民族政策,與時俱進,開拓創新,紮實工作,為進一步加強民族團結,加速遼寧老工業基地振興和全面建設遼寧和諧社會而努力奮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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