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體捐贈

遺體捐獻,是指自然人生前自願表示在死亡後,由其執行人將遺體的全部或者部分捐獻給醫學科學事業的行為,以及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獻意願的自然人死亡後,由其直系親屬將遺體的全部或部分捐獻給醫學科學事業的行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遺體捐贈
  • 條件:年齡在18周歲以上的成年人
  • 原則:自願、無償
  • 機構:紅十字會
原則,程式,

原則

捐獻遺體是在自願、無償的原則下進行的。可以先到各登記接受站登記,然後到公證處進行公證。

程式

年齡在18周歲以上的成年人,可以按照有關程式申請遺體捐獻。
捐獻志願者需要徵得本人直系親屬的同意,並提供相關證明,然後攜帶3張2寸正面半身照片以及本人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等相關材料,到本縣(市、區)駐地紅十字會進行申請登記。登記結束後,由登記機構向捐獻人頒發捐獻卡。捐獻人去世後,捐獻執行人(捐獻人近親屬或生前指定的人)通知接收單位接受遺體。實現捐獻後,接收單位應通知紅十字會,由其向捐獻人家屬發放榮譽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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