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稅

選擇稅是對於一種進口商品同時訂有從價稅和從量稅兩種稅率,在徵稅時選擇其稅額較高的一種徵稅。但有時為了鼓勵某種商品進口,也會選擇其中稅額低者徵收。選擇稅具有靈活性的特點,可以根據不同時期經濟條件的變化、政府徵稅目的以及國別政策進行選擇。選擇的缺點是徵稅標準經常變化,令出口國難以預知,容易引起爭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選擇稅
  • 外文名:Alternative Duties
  • 徵收主體海關
  • 徵收對象:某一進出口貨物或物品
  • 種類從價稅從量稅兩種稅率
簡介,基本信息,

簡介

即同時訂有從價稅從量稅兩種稅率海關在徵稅時選擇其稅額較高的一種徵稅。有時,為了鼓勵某種商品進口,也可選擇其中稅額低者徵收。

基本信息

關稅稅則中,某一稅則號列項下的商品同時訂有從價和從量兩種稅率,徵稅時由海關根據規定,選擇其中一種稅率計征的關稅。使用選擇稅通常是為了克服從價稅從量稅各自的缺點,根據需要選擇其中一個有利的稅率計征。各國一般都選擇其中稅額高的一種徵稅。但也有些國家為使稅負不致過高或過低而選擇適中的一種。例如,歐洲經濟共同體1992~1993年稅則中對石英手錶規定從價稅率5. 1% ,但每隻手錶稅額不得少於0. 3個歐洲貨幣單位,不得多於0. 8個歐洲貨幣單位。如果按從價計稅每隻手錶稅額少於0. 3個歐洲貨幣單位或多於0. 8個歐洲貨幣單位時,則分別按每隻手錶徵收0. 3或0. 8個歐洲貨幣單位的從量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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