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選擇性理解是客群選擇心理表現之一,指不同的受傳者對傳播媒介所傳播的同一信息做出不同的解釋、結論和反應。理解是一個相當複雜的過程。在大眾傳播中,理解是對以符號形式表達的信息含義的還原。在一般情況下,受傳者所理解的信息的本意應與傳播者編碼時所賦予的意義一致的或大體上一致。但實際上有時受傳者所獲得的信息並不等於原本信息,即受傳者對所獲信息的理解與傳播者原來賦予的含義相去甚遠,甚至截然相反。造成這種現象的主要原因是受傳者在理解過程中加進了許多主觀因素,如固有的觀念、態度、立場,個人的感情、情緒、習慣,使用傳播媒介的動機和目的,等等。
基本解釋
不同的人由於受其文化背景、情緒、態度、動機,和以往的經驗等因素的影響對同一訊息可能有著差異極大的反應,亦即所謂“見仁見智”之說。美國傳播學者貝雷爾森和斯坦納認為,理解是一個“複雜的過程,人們在此過程中對感受到的刺激加以選擇、組織並解釋,使之成為一幅現實世界的富有含義的、統一的圖畫。”在受傳者的理解行為中,往往要加入某些個人心理因素的影響。持有不同觀點的人們在收看和收聽同一新聞時,往往會有不同甚至是相反的理解。因此,傳播者不能構想他的訊息對所有受傳者都具有他本意所要表達的意義。也就是說,訊息可能到達受傳者那裡,但未必達到它原定的目的或產生相同的意義,這取決於受傳者的選擇性解釋。信息的接收者在理解訊息意義時是很主動的。傳播學者D·巴恩仁特認為:“必須強調的是,訊息的意義就是‘發現’、‘授予’、‘給予’的,而不是‘接收’的。”
影響因素
在心理學上,人對自己見聞的理解,受到兩種因素的影響:
一種是結構因素,另一種是功能因素。前者是指感官刺激在人的神經系統中引起的反應。後者比較複雜,它是源自於一個人的情緒、需求、經驗和記憶的因素,已經不屬於純粹感官刺激的範圍。功能因素的具體表現是:人們理解事物時總是把事物組織起來而賦予其意義。而且,人們對事物的理解具有選擇性,這主要是由當時的需求、興趣和情緒等決定的。
特點
人的這種選擇性決定了他們在有選擇地接觸到某種訊息後,總是傾向於把訊息內容看作是與自己原有意見相一致的。即使在接觸到與自身觀點相悖的訊息時,人們也會對它們進行選擇性的理解,將它們曲解為與自己相一致的觀點。這種從自身需求出發對信息予以選擇的心理傾向,使不同的人對同一信息的理解各不相同。有的人對信息全面接受,而有的人則只理解自己所需要的那些部分。所以,傳播者組織和傳播信息時一定要考慮到
受傳者的這種選擇性理解,要努力防止或至少減少受傳者對信息的曲解並儘可能使信息被多數人所正確理解和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