遷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遷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遷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是遷安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遷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所屬部門:遷安市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遷安市
  • 現任領導:陳學中(局長) 
機關職能,機構設定,現任領導,辦公地址,

機關職能

(一)負責全市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起草全市市場監督管理有關地方規範性檔案,制定有關政策,貫徹執行有關標準,組織實施質量強市戰略、食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智慧財產權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外商投資企業、個體工商戶統一登記註冊。負責全市外商投資企業、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以及個體工商戶等登記註冊工作。建立外商投資企業、個體工商戶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市場主體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和推動全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全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重大違法案件。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四)負責反壟斷統一執法。組織推進競爭政策實施,指導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法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負責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工作。按規定指導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
(五)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全市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指導全市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市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六)負責全市巨觀質量管理。擬訂並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統籌全市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套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建立並統一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七)負責全市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承擔縣(市)級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監督抽查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負責棉花等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八)負責全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九)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組織制定全市食品安全重大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健全食品安全地方黨政同責和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全市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統一發布和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參與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按職責分工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監督管理。組織指導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負責食鹽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擬訂酒類流通發展規劃、政策。
(十一)負責統一管理全市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全市標準化工作。依法承擔組織制定縣(市)級地方標準,承擔縣(市)級地方標準的立項、編號、批准、發布工作。宣傳貫徹強制性、推薦性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依法協調指導和監督團體標準、企業標準制定工作。組織開展標準化國際、區域合作和參與制定、採用國際標準工作。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全市檢驗檢測工作。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整合和改革,規範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四)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全市認證認可工作。組織實施貫徹國家統一的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制度。
(十五)負責推進全市智慧財產權管理工作。擬訂加強智慧財產權強市建設的重大方針政策和發展規劃。擬訂和實施強化智慧財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的政策和制度。
(十六)負責保護智慧財產權。擬訂嚴格保護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積體電路布圖設計等智慧財產權地方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組織起草相關政府規範性檔案草案及政策並監督實施。按照國家、省、唐山市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方案,推動建設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負責指導商標、專利執法工作,負責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參與京津冀智慧財產權執法協作工作,推動京津冀一體化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
(十七)負責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擬訂智慧財產權運用和規範交易的政策,促進智慧財產權轉移轉化。規範智慧財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工作。制定實施智慧財產權中介服務發展與監管的政策措施。
(十八)負責建立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便企利民、互聯互通的全市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共服務平台,推動商標、專利等智慧財產權信息的傳播利用。加強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培育。指導轄區智慧財產權信息服務工作。
(十九)按規定承擔國家知識產權局智慧財產權代辦工作任務。組織實施原產地地理標誌統一認定製度。
(二十)負責全市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對外交流與合作。按規定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負責統籌協調涉外智慧財產權事宜,按規定承擔智慧財產權對外轉讓審查工作。
(二十一)研究擬訂藥品流通行業發展規劃、政策,貫徹執行相關標準,推進藥品流通行業結構調整,指導藥品流通企業改革,推動現代化藥品流通方式的發展。
(二十二)負責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唐山市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法律法規,監督實施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依職責負責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檢查,依法查處藥品零售、醫療器械經營、化妝品經營和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環節的違法行為。貫徹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新技術新產品的管理與服務政策。依許可權承擔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唐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委託和下放的職責。
(二十三)監督實施國家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標準,參與完善中藥材地方標準,組織落實分類管理制度。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上市後風險管理,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推進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管信息化建設,完善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制度和重大信息直報制度。依法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應急管理工作。
(二十四)推動落實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企業主體責任,監督鎮鄉(街道、園區)履行黨政同責,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考核。
(二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會務、機要、保密、檔案、信息、安全、提案、信訪、政務公開、督查督辦、績效目標制定、信息化建設和機關服務保障等工作。擬訂全市市場監督管理、智慧財產權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協調推進市場監督管理等方面深化改革工作。承擔市場監督管理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承辦統籌協調涉外智慧財產權事宜。組織開展市場監督管理、智慧財產權等相關政策研究和綜合分析。承擔重要綜合性檔案、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擔有關合作協定、協定、議定書的簽署和執行工作。承擔並指導全市市場監督管理統計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外事工作。擬訂全市市場監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擔新聞宣傳、新聞發布管理工作。組織市場監督管理輿情監測、分析和協調處置工作。協調組織開展市場監管、智慧財產權和食品、藥品等科普知識宣傳工作及重大宣傳活動。組織協調市場監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
(二)法規科。承擔組織起草市場監督管理、智慧財產權有關地方規範性檔案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以及重大決策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依法規範執法程式、自由裁量權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承擔行政執法人員資質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有關法治宣傳教育工作。
(三)登記註冊科。擬訂全市外商投資企業、個體工商戶統一登記註冊和營業執照核發的措施辦法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外商投資企業、個體工商戶登記註冊,負責組織辦理授權範圍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外國企業在轄區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登記註冊、名稱核准登記工作;承擔外商投資企業、個體工商戶登記全程電子化工作;承擔外商投資企業、個體工商戶登記註冊信息的分析公開工作。配合扶持個體私營經濟發展,參與完善小微企業名錄工作。負責市行政審批局職責之外的市場監管方面的行政許可和日常管理服務工作。
(四)信用監督管理科。擬訂市場主體(含外商投資企業、內資企業、個體工商戶等,下同)信用監督管理的措施辦法。組織指導對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市場主體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擔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遷安)的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指導企業經營異常名錄、個體經營異常狀態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工作,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
(五)商品交易契約和網路市場監督管理科。依法指導實施契約、拍賣行為監督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工作。組織指導商品交易市場、有關專業市場監管和規範化管理工作,參與配合有關領域專項整治工作。參與組織協調大氣污染防治的有關工作。擬訂全市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對網路交易平台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全市開展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網路交易監管系統平台建設和網路市場大數據套用研究。組織實施網路市場數據監測和定向分析工作。組織實施網路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指導全市網路市場行政執法和違法案件查處工作。
(六)反不正當競爭科。擬訂全市有關反不正當競爭、直銷市場監管、禁止傳銷的政策措施和具體辦法。組織指導查處全市不正當競爭行為,負責市場不正當競爭狀況的調研和動態分析等工作。組織指導公平競爭審查工作。承擔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
(七)廣告和智慧財產權監督管理科。擬訂全市廣告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廣告監督管理措施辦法的制訂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工作。組織指導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指導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指導廣告審查、監測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擬訂建設智慧財產權強市的相關政策措施。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風險預測預警工作。組織實施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積體電路布圖設計審查政策和授權確權判斷標準。組織馳名商標推薦。協助辦理商標專利質押登記和轉讓許可備案管理等有關工作。負責對非正常專利申請等行為的信用監管。參與京津冀智慧財產權合作相關工作,負責指導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受理視窗工作。承擔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相關工作。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侵權判斷標準及保護執法的檢驗、鑑定和其他相關標準。承擔原產地地理標誌、積體電路布圖設計、特殊標誌和奧林匹克標誌、世界博覽會標誌等官方標誌相關保護工作。承擔對商標、專利等執法工作的業務指導,負責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糾紛調處工作,指導維權援助工作。擬訂和實施促進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的政策措施。承擔指導和規範智慧財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工作。擬訂規範智慧財產權交易的政策措施、辦法。擬訂和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服務體系發展與監管的政策措施。負責專利申請資助、評獎等工作。組織實施全市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承擔智慧財產權信息加工標準實施相關工作。承擔商標、專利等智慧財產權信息的傳播利用相關工作。承擔智慧財產權統計調查分析發布工作。
(八)消費者權益保護科。擬訂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消費環境建設。指導查處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指導調解消費糾紛工作。指導市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研究擬訂規範民用品維修市場秩序制度和具體措施、辦法,指導民用品維修市場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查處民用品維修及售後服務活動中的違法行為,依法處理民用品維修爭議的申訴事項。
(九)質量發展科。擬訂推進質量強市戰略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統籌全市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服務及套用工作,提出完善質量激勵制度措施。組織實施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制度、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和產品防偽工作,開展服務質量監督監測,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承擔市質量強市戰略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科。擬訂全市重點監督的產品目錄並組織實施。承擔產品質量縣(市)級監督抽查、風險監控和分類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地方和專業性監督。承擔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承擔棉花等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十一)食品安全協調科。擬訂推進國家、省、唐山市、遷安市食品安全戰略的重大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統籌協調食品全過程監管中的重大問題,推動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區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工作。督促市有關部門和各鎮鄉(街道、園區)人民政府(辦事處、管委會)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並負責考核評價。承擔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科。分析掌握生產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食品生產監督管理和食品生產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食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指導查處全市相關重大違法行為。指導食品生產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
(十三)食品餐飲安全監督管理科。分析掌握餐飲服務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全市食品餐飲服務監督管理和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並指導開展監督檢查工作,指導查處全市相關重大違法行為。組織實施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指導食品餐飲單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擬訂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建立重大活動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聯動協作工作機制,指導協調市內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指導學校、幼托機構、醫院、養老機構、建築工地等集中用餐單位,以及旅遊景區、高速公路服務區、車站、民航機場、碼頭等人員流動較大區域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十四)食品流通安全監督管理科。分析掌握食品流通領域,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和嬰幼兒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領域安全形勢,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食品流通、特殊食品、食鹽生產經營、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擬訂並組織實施食品流通經營者、食鹽生產者、食用農產品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並指導開展相關監督檢查工作,指導查處全市相關重大違法行為。指導食品流通單位、特殊食品經營單位、食鹽生產經營單位、食用農產品銷售單位建立健全食品(食鹽)安全可追溯體系。擬訂酒類流通發展規劃、政策。承擔食品相關產品,以及食鹽生產經營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十五)食品安全抽檢監測科。擬訂全市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畫並組織實施,定期公布相關信息。督促指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召回。組織開展食品安全評價性抽檢、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參與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標準、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承擔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組織食品安全排查風險隱患。
(十六)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按照特種設備目錄實施安全監察、監督,組織落實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範。監督檢查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和進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指導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推動特種設備安全科技研究並推廣套用。
(十七)計量科。承擔全市計量標準、計量標準物質和計量器具管理工作,組織全市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承擔市級計量技術規範體系建立及組織實施工作。承擔全市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計量仲裁檢定和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監督管理工作。規範計量數據使用。
(十八)標準化管理科。擬訂全市標準化戰略、規劃、政策和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縣(市)級地方標準和對標采標相關工作。組織參與省級地方標準的制修訂工作。協助指導查處違反強制性國家標準等重大違法行為。承擔市標準化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團體標準、企業標準和組織參與國際、國家、行業標準制修訂相關工作,推動創新技術轉化為標準。貫徹實施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承擔全市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相關工作。管理商品條碼工作。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組織參與國際、國家、區域標準化活動,創新標準管理模式。
(十九)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科。組織實施國家認證和合格評定、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制度。落實國家認證行業發展規劃,規劃指導全市檢驗檢測行業發展,組織協調全市檢驗檢測資源整合和改革工作。組織對各類認證活動、全市檢驗檢測機構實施監督管理,協助查處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違法行為。
(二十)藥品監督管理科。監督實施藥品、中藥、醫用氧生產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以及中藥飲片炮製規範。負責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唐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委託和下放的化學藥品、中藥、醫用氧、藥用輔料生產,醫療機構製劑配製,藥品流通及相關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組織對藥品的零售、使用進行監管,指導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組織開展藥品生產、零售和使用環節的質量抽查檢驗和不良反應監測工作。負責組織零售藥店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認證。負責全市藥品零售及使用的檢查和處罰工作。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研究擬訂藥品流通行業發展規劃、政策,貫徹執行上級相關標準,推進藥品流通行業結構調整,指導藥品流通企業改革,推動現代化藥品流通方式的發展。
(二十一)化妝品和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科。監督實施化妝品標準、技術指導原則和分類規則,以及醫療器械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依法對化妝品經營環節,以及醫療器械的經營、使用進行監管。負責全市化妝品經營、醫療器械經營及使用的檢查和處罰工作。組織開展化妝品、醫療器械質量抽查檢驗和不良反應、不良事件監測工作。負責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唐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委託和下放的化妝品、醫療器械生產及相關監管工作。
(二十二)科技和財務科。擬訂實施全市市場監督管理相關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機構建設規劃,提出全市質量基礎設施等科技需求,承擔科研管理、技術引進、成果套用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預決算、財務審計、國有資產、基本建設、各類資金和制裝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市場監督管理系統裝備配備工作。
(二十三)人事科。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工作。指導相關人才隊伍建設和基層規範化建設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
(二十四)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現任領導

現任局長為陳學中。

辦公地址

遷安市鋼城大街881號
遷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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