遞增模式

遞增模式是由於折舊計算所用的方法不同,從各年的折舊額來看,表現出三種不同的模式。即由直線折舊法所形成的“均衡”模式; 由定率遞減折舊法和使用年限數字總和折舊法所形成的“遞減”模式以及由償債基金折舊法所形成的“遞增”模式。

一個投資方案的平均投資額是按原投資額扣減折舊後的餘額平均計算的。採用不同的方法計提折舊,各年的折舊額不同,據以確定的平均投資額不一樣,以它為基礎進行年平均報酬率的計算,當然也不一樣。平均投資額與折舊模式的依存關係,具體表現為: “遞增”模式大於“均衡”模式; “均衡”模式大於“遞減”模式。而年平均投資報酬率卻與此相反,具體表現為: “遞增”模式小於“均衡”模式;“均衡”模式小於“遞減”模式。這是因為在年平均淨收益相同的情況下,作為分母的平均投資額越大,則其結果——年平均投資報酬率將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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