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犯罪青少年改造

違法犯罪青少年改造是各國均很重視青少年罪犯的教育改造,對此制定了種種不同的政策和措施。概括起來有以下幾種:(1)在立法上規定特殊政策,以利於青少年罪犯的教育改造。如少年法庭、不公開審理原則等;(2)設立教育改選青少年的專門矯正機構,如少年犯管教所、少年院、感化院等;(3)矯正機構內對青少年罪犯實行特殊政策,如分管分教;(4)建立教育改造不良青少年的社會組織,如地方更生保護委員會,未成年人事務委員會、關心青少年教育協會等。

中國教育改造違法犯罪青少年的基本原則是:懲罰與感化教育相結合;嚴格要求與尊重人格相結合;專門部門教育改造與社會各方面積極配合相結合。主要工作體制有:(1)社會幫教組織。教育對象是有違法和輕微犯罪行為,可能繼續進行違法犯罪的青少年;勞改釋放和解除少年管教的青少年;解除勞動教養和工讀教育後乃表現不好的青少年;(2)工讀學校。教育改造有輕微違法行為和被學校開除或自動退學流失在社會上的有輕微違法犯罪行為的中學生;(3)勞動教養所。教育改造經常違法犯事,屢教不改,尚未構成犯罪又具有一定社會危害性的青少年;(4)少年犯管教所。教育改造被人民法院判處各種刑罰,不滿18歲的少年犯;(5)監獄及勞改隊。教育改造已滿18歲的青年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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