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州市通川區民政局

達州市通川區民政局

達州市通川區民政局是達州市通川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達州市通川區民政局
  • 辦公地址:文華街54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定規章,擬訂全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擬訂民間組織登記管理實施辦法,依法對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察,指導全區社會組織黨組織建設。
3.擬訂地方性優撫政策、辦法和標準,並監督實施。承擔對退役軍人、公務員、人民警察等人員及參照公務員執行單位的傷殘評定上報工作和撫恤工作;承擔退役士兵、復員幹部、傷病殘退役軍人、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安置,並組織實施;負責原襄渝鐵路西段民兵民工患矽肺病人員資格審查上報及補助工作,調研、處理復員退伍軍人問題工作,負責建國前農村老黨員生活補助發放工作;協調、指導退役士兵職業技能培訓和就業工作,負責區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的建設和管理工作。承辦革命烈士、因工傷亡人員的審核、上報和褒揚工作,組織指導全區擁軍優屬工作,承擔全區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4.負責組織、協調救災工作,組織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負責組織核查災情,儲備、管理和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指導救災捐贈工作。
5.擬訂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養、醫療救助、臨時救助和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工作。
6.擬訂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建設政策,指導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指導村(居)民委員會開展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7.擬訂全區行政區劃管理政策和行政區域界線、地名管理辦法,負責全區鄉鎮辦委的設立、撤銷、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的報批工作。組織、指導全區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調處行政區域邊界爭議。負責地名命名、更名審核報批,發布標準地名,規範地名標誌的設定管理,開展地名信息服務。擬訂殯葬、救助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推進殯葬改革,負責城市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和流浪乞討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工作,負責殯葬、救助服務機構的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婚姻登記、兒童收養政策的實施,負責婚姻服務機構建設管理工作。
8.認定福利企業資格,管理社會福利機構。負責上級分配到本級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使用工作。指導孤兒、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權益保障工作。組織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的政策,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
9.代管區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工作。
10.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政策和職業規範,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11.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黨政辦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政務和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紀要、檔案管理、政務與信息公開、督查督辦、安全保密、車輛管理、後勤保障、愛國衛生、綜合治理和行政效能(績效管理)工作;協調機關各股室和直屬單位工作;承擔民政信息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計畫生育工作;承辦局領導班子中心組學習和局黨委日常工作。制定民政事業費管理辦法和民政財務規章制度,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民政事業經費、機關行政經費的預算決算和日常管理;管理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和固定資產;負責民政統計工作。
基層政權和區劃地名股
指導村(居)委會的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監督村(居)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和社區服務工作;指導社區志願者註冊登記工作;指導村(居)委幹部培訓工作;指導村民自治模範單位和和諧社區示範單位創建工作;承擔區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協調小組辦公室和區社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指導社會工作機構發展和崗位開發;指導和協調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認證考試、登記管理、繼續教育工作。組織和指導本轄區區劃地名總體規劃的編制實施,承辦全區鄉鎮、街道辦事處的設立、命名、更名的審核報批工作;發布標準地名,組織和指導全區城鄉地名(即:街、路、巷、樓、門、村、鄉鎮)標誌的設定和管理工作;開展區劃地名信息服務;組織、承擔全區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公布和管理工作,調處行政區域邊界爭議;負責本級人民政府辦公地址的遷移的報批工作。
社會事務股(民間組織管理股)
擬訂殯葬、救助管理的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殯葬事業發展規劃和殯葬業務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推進殯葬改革,查處違法殯葬;負責城鄉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和流浪乞討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工作;指導殯葬、救助服務機構管理工作。指導全區婚姻登記,承擔全區婚姻登記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兒童收養登記工作。負責全區性社團及其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籌備、成立的審查。承擔全區性社會團體及其分支機構(代表機構)變更、註銷、撤銷登記及年檢;負責全區性民辦非企業單位成立的審查,承擔全區民辦非企業單位的變更、註銷、撤銷登記及年檢;查處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查處未經登記而以社團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承擔全區社會組織黨工委辦公室工作。
救災股
承辦救災組織、協調工作;全區災情信息收集、災區核查工作;承辦救災款物管理、分配及監督使用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民眾、農村受災民眾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災民生活救助;組織和指導救災捐贈;
慈善辦(老齡辦)
負責全區社會福利機構和福利企業的管理;負責上級下達的福彩公益金的管理和使用;負責社會福利有獎募捐工作;負責全區社會福利企業資格認定和年檢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落實社會福利企業扶持政策;組織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組織和指導社會捐助工作。貫徹執行國家老齡政策,制訂全區老齡工作發展規劃;負責落實老年人待遇和高齡補貼的發放;負責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會同有關部門查處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
社會救助股
擬訂全區性社會救助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負責城鄉低保、五保供養、城鄉醫療救助、臨時救助、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工作;負責精減退職職工 40%定額救助工作和農村敬老院建設、“五保”人員集中供養及服務管理工作。承辦市和區級財政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等投入資金的監管和使用工作;承擔全區社會救助信息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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