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達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掛達州市公務員局牌子)成立於2010年,下設22個行政科室、1個分局、5個參公管理二級局、1個參公管理支隊、1個仲裁院、1個高級技工學校、5個公益事業中心,法定代表人李梅。單位地址:四川省達州市達川區三里坪街道華蜀南路522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達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達州市公務員局)
  • 成立時間:2010年
  • 下設科室:辦公室、公務員管理科 等
  • 直屬學校:達州市高級技工學校
二、歷史沿革,三、組織機構,四、職能職責,現任領導,

二、歷史沿革

2010年12月,撤銷達州市人事局、達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將達州市人事局職能職責和達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職能職責整合劃入達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達州市勞務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及其承擔的勞務開發和農民工工作職能職責整體劃入達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三、組織機構

辦公室、政策法規科、規劃財務科、就業促進科、人力資源開發科、軍官轉業安置科、公務員管理科、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農民工工作科、勞動關係科、工資福利科、養老保險科、醫療保險科、工傷保險科、農村社會保險科、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科、調解仲裁管理科、勞動監察科、人事科、信訪科、行政審批科、達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經開區分局、達州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達州市農村勞務開發暨農民工工作辦公室、達州市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達州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達州市醫療保險管理局、達州市就業服務管理局、達州市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局、達州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局、達州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達州市高級技工學校、達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達州市軍隊轉業幹部服務中心、達州市人事考試中心、達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管理中心、達州市職業技能鑑定指導中心、達州經開區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

四、職能職責

(一)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全市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訂並組織落實創業、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貫徹落實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關係轉續辦法,統籌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並逐步提高基金統籌層次。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辦法,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制定全市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
(五)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和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調控政策,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有關離退休政策。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參與人才管理工作,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畫,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擬訂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承擔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九)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擬訂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國家榮譽制度和政府獎勵制度。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勞務開發及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並推動相關政策,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一)統籌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二)負責國(境)外人才、智力引進以及吸引國(境)外專家、留學人員來達州工作或定居。負責相關涉外業務技術合作和人才交流,負責出國(境)培訓工作。
(十三)依法承辦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和市政府決定的人事任免事項。
(十四)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達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熊明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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