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過程
修訂背景
伴隨科技的進步與發展,汽車用電子裝置越多,汽車內外的電磁環境越來越惡劣,要解決的電磁兼容問題越複雜。因此汽車電磁兼容技術和標準受到空前的重視,國際上推出了一系列的EMC標準和法規,且在快速地更新。汽車電磁兼容技術是在汽車電氣電子設備或系統的開發與設計過程中要採取正確的防護措施(禁止、濾波等)減小本身的發射、減小線路的傳導、從硬體及軟體設計著手提高設備或系統的抗擾性能。也就是通過合理的設計和匹配抑制系統/部件的電磁發射,並使汽車電子系統/部件具有足夠的抗騷擾能力,確保電子系統的可靠性和安全性。中國汽車電磁兼容標準正處在逐步完善過程中,標準的制修訂工作在快速推進,在工作中僅僅跟蹤國際標準和法規發展的步伐。靜電放電屬於典型的抗擾標準,直接影響電子產品的可靠性。原標準GB/T 19951-2005對應的是ISO10605:2001,國際上已推出了ISO 10605:2008,ISO 10605:2008相對ISO 10605:2001,在試驗設備、試驗方法上都有很大的變化,對GB/T19951-2005進行修訂是非常必要的。因此,修訂了國家標準《道路車輛—電氣/電子部件對靜電放電抗擾性的試驗方法》(GB/T 36120-2018)。
編制進程
2014年1月26日,國家標準計畫《道路車輛—電氣/電子部件對靜電放電抗擾性的試驗方法》(20131545-T-339)下達,項目周期24個月,由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提出,由TC114(
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上報,TC114SC29(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電子與電磁兼容分會)執行,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2014年9月對照ISO 10605:2008,進行翻譯和文字的斟酌,形成了GB/T 19951(修訂)標準討論初稿。
2014年11月由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組織召開了該標準的第一次討論會,會上對標準的正文部分進行了討論,會後做了細緻整理。
2015年7月,組織召開了該標準的第二次討論會,這次會的重點內容是討論標準的附錄部分,並對正文部分的個別內容進行討論確認。
2015年11月,組織召開了該標準的第三次討論會,該次會全面梳理標準技術內容,就會前整理提出的一些問題或疑問進行重點討論和確認。通過前後三次討論會和反覆斟酌修改,在理解原文含義的基礎上、在老版本的基礎上做了很多修改和調整。
2020年1月1日,國家標準《道路車輛—電氣/電子部件對靜電放電抗擾性的試驗方法》(GB/T 36120-2018)實施,全部代替標準《輕型汽車燃料消耗量標識》(GB 22757-2008),全部代替標準《道路車輛—靜電放電產生的電騷擾試驗方法》(GB/T 19951-2005)。
修訂依據
國家標準《道路車輛—電氣/電子部件對靜電放電抗擾性的試驗方法》(GB/T 36120-2018)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09)規則起草。該標準修改採用ISO國際標準:《道路車輛—靜電放電產生的電騷擾試驗方法》(ISO 10605:2008)。
修訂情況
《道路車輛—電氣/電子部件對靜電放電抗擾性的試驗方法》(GB/T 36120-2018)與《道路車輛—靜電放電產生的電騷擾試驗方法》(GB/T 19951-2005)的主要差異如下:
對術語進行了調整;
增加了試驗條件和試驗場地、放電模式;
對試驗設備的規定上有較大的修改(輸出電壓、放電電阻,規定的設備品種減少);
對試驗方法做了較大調整,包括零部件帶電試驗方法和整車試驗方法;
對試驗結果評價和試驗報告的要求做了調整;
增加了“電流靶設計指南”“零部件放電試驗方法選擇指南”和“零部件通電試驗的可選試驗布置和試驗程式”,對設備的校準和試驗方法、試驗程式進行具體說明;
將功能特性狀態分類改為資料性附錄。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中國電子技術標準化研究院、上海大眾汽車有限公司、上海電器科學研究院、上汽通用五菱汽車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汽車集團乘用車公司、華晨汽車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華測檢測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航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奇瑞汽車股份有限公司、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博世汽車部件(蘇州)有限公司、寶馬(中國)服務有限公司、大眾汽車(中國)投資有限公司、捷豹路虎中國、標緻雪鐵龍(上海)管理有限公司、蘇州泰思特電子科技有限公司、長春汽車檢測中心、襄陽達安汽車檢測中心、延鋒偉世通電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鄭州宇通客車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汽車商用車技術中心、泛亞汽車技術中心有限公司、安徽江淮汽車股份有限公司、一汽大眾汽車有限公司、廣汽本田汽車有限公司、廣州廣電計量檢測股份有限公司、豐田汽車技術中心(中國)有限公司、梅賽德斯-賓士(中國)汽車銷售有限公司、福特汽車(中國)有限公司、戴姆勒大中華區投資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許秀香、胡小軍、林艷萍、劉新亮、崔衛東、鄧福啟、曹尚貴、鄒愛華、劉英莉、崔強、劉欣、劉克濤、劉媛、盧長軍、吳定超、楚艷鋼、李錚。
標準目次
前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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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範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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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規範性引用檔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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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術語和定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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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試驗條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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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試驗場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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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試驗設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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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放電模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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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部件試驗方法(DUT通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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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部件試驗方法(DUT不通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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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整車試驗方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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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試驗報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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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A(規範性附錄)ESD發生器的驗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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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B(資料性附錄)電流靶設計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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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C(資料性附錄)功能特性狀態分類(FPSC)和嚴酷等級示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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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D(資料性附錄)零部件放電試驗方法選擇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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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E(資料性附錄)零部件通電試驗的可選試驗布置和試驗程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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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道路車輛—電氣/電子部件對靜電放電抗擾性的試驗方法》(GB/T 36120-2018)規定了車輛電氣電子部件對裝配、維修過程中及駕乘人員在車內外可能產生的靜電放電(ESD)耐受性能的試驗方法,包括部件和整車層面試驗。 該標準適用於M、N、O、L類車輛(不限定車輛動力系統,例如火花點火發動機、柴油發動機、電動機)用電氣電子部件。
引用檔案
GB/T 29259-2012 道路車輛—電磁兼容術語 |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道路車輛—電氣/電子部件對靜電放電抗擾性的試驗方法》(GB/T 36120-2018)有利於使靜電標準方面跟上國際新標準的步伐,對滿足整車企業要求及產品出口、對產業發展都具有非常積極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