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縣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民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工作方案

根據國家七部委以及貴州省人民政府關於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民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的工作部署,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道真自治縣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民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工作方案
  • 所屬地區:貴州省
  • 性質:專項行動工作方案
  • 作用對象:排污企業
思想目標,範圍重點,工作措施,時間安排,

思想目標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和堅持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落實第六次全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及溫家寶總理關於開展環保專項行動要“重在完善、健全機制、明確責任”的重要批示,以進一步改善環境質量、保障民眾健康為目標,以查處環境違法行為為重點,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加強部門聯動和行政稽查,集中整治和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努力遏制污染反彈,維護民眾環境權益,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範圍重點

在鞏固成果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清理整頓範圍,重點加強縣城區文化娛樂和建築施工場所噪聲、醫療廢物和危險化學品管理,整治規模畜禽養殖,飲用水源環境,公路建設、礦山開採、房地產開發項目和小水電開發水土流失等環境違法行為。
(一) 危及民眾身心健康,影響社會穩定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問題。特別是集中式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污染防治、人口稠密居民區的噪聲擾民、飲食油煙擾民問題。
(二) 醫療廢物和危險化學品處置不規範和規模畜禽養殖場配套設施不齊全所造成的環境污染問題。
(三) 違反國家產業政策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管理條例》的突出問題。尤其是小水電開發、水泥、冶煉行業違規建設與結構性污染問題,以及公路建設、礦山開發和小水電開發過程中突出的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問題。

工作措施

(一) 加強組織領導
縣人民政府已調整組成縣環保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統籌與協調專項整治行動的重大問題,落實專項行動經費,確保環保專項整治行動取得實效。
(二) 強化部門聯動,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
縣環保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切實履行職責,密切配合,縣環境保護部門要統一做好同其他成員單位的聯合辦案工作,凡涉及其他部門處理許可權的案件,環保部門要在查清違法事實後商有關部門提出整治意見,各級各有關部門要積極配合,不得推諉扯皮。
1.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面清理2005年以來全縣所有的建設項目,對未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投入生產使用的要依法按程式責令停產或使用,在建的要立即停建,限期補辦環保有關手續,並予以處罰,經審批後方能復產或復建。在項目審批、驗收過程中要嚴把環保審批關,對未通過環保“三同時”驗收擅自投入生產或使用,或建成後環保設施運行不正常、污染物超標排放的,一律停產治理,新建項目未依法領取排污許可證的企業不準排污。
嚴厲查處死灰復燃的“十五小”和“新五小”,出現一起,取締一起。對違法轉讓淘汰設備的,要按照有關法規予以處罰,並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對企業排污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對超標排污的企業,尚未造成嚴重污染的,可依法按程式責令限期治理。對造成嚴重污染事故,以及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企業,一律停產治理。對於在2005年清理整頓行動中已受到查處、現仍有超標排污行為的企業,一律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上限予以處罰,並責令停產治理,未經省市環保局驗收,不得恢復生產使用。對廢棄的醫療廢物和危險化學品未做無害化處置的單位和個人,一律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按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2.發改部門:負責清理違法違規建設項目,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發展規劃、不符合環境排放控制標準等要求擅自開工建設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停止建設、限期整改、取消立項等。新建項目未經環境影響評價的不得備案、核准和審批。
3.經貿部門:負責監督檢查應淘汰的落後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並依法提請縣人民政府予以淘汰、取締、關閉。
4.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執行政府對違法排污企業下達的取締、關閉決定,依法註銷或吊銷營業執照。
5.建設和城管部門:要將環境影響評價作為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前置審批程式,對於未辦理環境影響評價手續的房地產開發項目,一律不予辦理施工許可和房產手續。
6.文化、環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把好文化娛樂場所審批、選址和登記關,對不符合國家規定的環境噪聲排放標準的,文化行政主管部門不得頒發文化經營許可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不得頒發營業執照。
7.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管,督促企業完善安全生產條件,防止或減少因安全生產事故引發的環境污染。
8.監察部門:負責對相關職能部門及其公務員履行環保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監察,對違反環保法律法規和貴州省紀委、監察廳《關於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黨紀政紀處分的暫行規定》,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其行政責任。
9.司法行政部門:負責配合環保部門做好環保法制的宣傳與教育活動,將環保專項整治行動納入“五五”普法內容,並為民眾維護環境權益的行為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
(三)廣泛宣傳,營造氛圍
縣環保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已開通12369環保舉報投訴熱線電話,及時受理並認真解決民眾投訴的環境違法行為。縣文體廣播電視部門要積極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效應,積極配合相關部門跟蹤報導對違法排污案件的查處,對情節嚴重的予以曝光,營造專項整治行動的聲勢,在全社會形成自覺保護環境的良好氛圍。
(四)嚴格報告制度,加強信息通報
在開展環保專項整治行動期間,縣環保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每周一次向市環保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工作進展情況,遇有重要情況和緊急情況隨時上報,重點環境污染問題和查處的典型案件要及時上報,不得虛報瞞報。
(五)建立與完善長效工作機制
認真落實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針對我縣存在的突出結構性污染問題,制定調整產業結構、推進清潔生產和循環經濟的計畫和措施,分年度實施,從源頭遏制環境污染。建立與完善公眾監督機制和環境保護行政責任追究制度,認真檢查落實情況,切實保障人民民眾的健康。

時間安排

此次環保專項整治行動從2006年6月20日起至10月底,分4個階段進行。
(一) 準備動員階段(6月20日—30日)
根據省環保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結合實際,認真制定縣環保專項整治行動方案並於6月30日前將該方案報市環保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時,認真搞好宣傳動員工作,在全社會形成公眾參與,社會監督的自覺行動。
(二) 自查自糾階段(7月1日—8月20日)
縣環保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根據職責對我縣重點污染問題進行自查自糾,提出整治措施,逐步加以解決,並在此基礎上確定督辦名單,於8月20日前將階段工作總結和重點督辦名單報市環保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 全面整治階段(8月21—9月20日)
對清查出的重點環境違法行為進行集中整治,公開查處一批典型案件,於9月20日前將典型環境違法案件的查處情況報送市環保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 總結提高階段(9月21日—10月31日)
縣環保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要認真總結取得的成效和不足,提出長效管理措施,認真加以落實,開展對環境違法行為的回查工作,防止污染反彈,並於10月31日前將全年環保專項整治行動工作總結報送市環保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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