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是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組成部門,為正科級單位。

局長是塗建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辦公地址:道真自治縣黔北大道行政辦公大樓6層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協助縣政府領導處理日常工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協助縣政府領導抓好政策組織落實、工作協調服務和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相關工作。
(二)負責縣政府會議的會務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議定事項;負責縣政府重大活動的統籌、組織、安排。
(三)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縣外事辦、縣金融辦)名義發布的公文;指導全縣政府系統公文處理工作。
(四)承辦上級和平級單位部門傳送給縣政府或縣政府辦公室文電;對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政府各部門向縣政府請示和反映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建議,報縣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五)根據縣政府領導同志指示,協調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部門之間的工作,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部門之間出現的爭議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建議,報縣政府領導同志決定;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處理需由縣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收集並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同志報告重要情況,協助處理縣內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部門向縣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六)圍繞縣政府中心工作和縣委、縣政府重要決策部署,按照縣政府領導同志指示,組織開展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七)負責縣政府辦公室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落實縣政府領導同志指示,指導、督促全縣政府系統值班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
(八)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對國務院、省、市、縣人民政府決定事項、縣政府重要工作安排部署及縣政府領導批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九)組織、協調、推進全縣政府職能轉變和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
(十)負責收集、整理並向上級政府和縣政府領導同志報送《政府公報》《經濟調研》《政務紀要》《政務通訊》和《參閱信息》等政務信息;指導、協調和督促全縣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做好縣政府辦公室的政務公開、信息公開工作;統籌、指導全縣政府系統電子政務、系統辦公自動化和政府網站建設管理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十一)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和縣委、縣人大常委會交辦縣人民政府的有關事項;牽頭協調、辦理市、縣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並督促建議、提案的落實。
(十二)負責縣政府金融、外事、人民防空管理服務執法工作;指導縣機關公產管理,負責縣機關公車管理、縣領導公務接待服務工作。
(十三)負責縣政府辦公室民眾來信來訪工作,辦理上級交辦的需由縣政府或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辦理的信訪事項;負責縣政府辦公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及歸口管理事業單位的人事勞資、離退休幹部的服務聯繫工作。
(十四)加強對所屬管理事業單位的領導和管理,對所屬管理事業單位中涉及行業或系統的發展規劃、擬採取的重大改革措施、基礎設施建設、重大資產變更、年度工作計畫及全局性工作安排等重大事項實施管理;負責所屬事業單位需要向縣委、縣政府請示報告事項的審核研究和呈文報批工作;負責上級有關部門下發給所屬管理事業單位業務或應由所屬管理事業單位辦理的文電的轉送工作。
(十五)將縣人民政府研究室的職責,縣外事僑務辦公室的外事工作職責,縣政府國防教育辦公室(縣人民防空辦公室、縣交通戰備辦公室)的人民防空職責,以及縣金融辦公室承擔的縣金融管理行政職責劃入縣政府辦公室。
(十六)辦理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十七)職責調整
1、將原縣外事僑務辦公室的僑務工作職責劃入縣委統戰部。
2、將原縣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的應急管理職責劃入縣應急管理局。
3、將原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的職責劃入縣司法局。
4、將原縣政府國防教育辦公室(縣人民防空辦公室、縣交通戰備辦公室)的國防教育職責劃入縣委宣傳部;交通戰備職責劃入縣交通運輸局。
5、將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的公共資源交易監管職責,縣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的職責劃入縣營商環境建設局。
6、將所屬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收回機關。

內設機構

縣政府辦公室(縣外事辦、縣金融辦)機關行政編制23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3名;股級職數10名。
縣政府辦公室(縣外事辦、縣金融辦)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綜合股。協助縣政府辦公室領導做好日常工作;負責辦理中、省、市和其他單位發往縣政府的各類公文,處理各鄉(鎮)及縣直各行政事業單位報送縣政府的文電;按規定管理、使用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各類印鑑;辦理縣政府工作人員的證件、介紹信等;負責縣政府辦公室人員的考勤登記;處理民眾來信,接待民眾來訪,及時向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領導報告來信來訪中提出的重要建議和反映的重要問題,辦理縣政府領導和縣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有關信訪事項;負責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會議室的內部管理,負責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政務值班安排,及時向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領導報告重要情況,並協助處理各地、各部門向縣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負責縣政府辦公室的報刊、雜誌征訂、收發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幹部職工人事、幹部年報、年度考核、教育培訓等相關工作;負責車輛調配工作;完成縣政府領導和縣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負責印發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制發的公文,以及文電資料的收發、登記、傳遞,確保檔案安全保密;負責辦理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各類文電的編號、列印、複印、裝訂等工作,確保檔案質量;負責辦理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各類文電的收集、管理、立卷、歸檔、銷毀和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做好保密檔案的收發、登記、傳遞迴收以及轉發工作;負責保密和國旗、國徽、印鑑、檔案管理及機要通信等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系統公文處理的指導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內部的文秘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及所屬管理事業單位的黨建、黨風廉政、社會保障、教育培訓、目標績效管理、計畫生育等工作;承擔縣政府辦公室及所屬管理事業單位精神文明建設、意識形態領域、統一戰線等工作。
(二)秘書一股。負責對全縣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開展調查研究、提出意見建議;承辦上級政府安排的課題研究工作;負責縣政府、縣長重大活動宣傳報導的組織銜接工作;承擔縣長日常文稿、新聞報導稿起草,辦理縣長工作領域內的文電、會務和調研工作;起草、審核以縣政府名義上報或下發的重要文稿和縣長的講話稿;承擔縣政府《政府工作報告》起草工作;聯繫縣委辦公室;圍繞縣政府中心工作開展調研工作;承辦縣政府全體會議、縣政府常務會議、縣長辦公會議、全縣經濟工作會議及有關專題會議的資料準備等會務工作;負責縣政府重大活動的有關協調工作。
(三)秘書二股。負責辦理常務副縣長分管單位的文電、會務和督查工作;聯繫常務副縣長分管部門;聯繫辦理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縣政協辦公室的相關工作;承擔全縣政務信息的收集、處理和報送,收集、整理並向上級政府和縣政府領導同志編髮報送政務信息;負責年鑑、縣誌資料的收集、整理和報送;負責對接省、市政府政務信息工作;擬訂縣政府辦公室年度工作計畫和總結等重要文稿;參與相關專題調研工作。
(四)秘書三股。負責辦理副縣長分管單位的文電、會務和督查工作;聯繫副縣長分管部門;負責縣政府有關專題會議的會務和專題調研工作;聯繫辦理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縣政協辦公室的相關工作;負責辦理市、縣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並負責督促建議、提案的落實;負責縣政府有關專題會議的會務和專題調研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和考核總結全縣政務公開、政務信息公開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的政務公開、信息公開工作。各秘書股職責按照“事隨人走”原則,適時進行調整。
(五)行政管理股。承擔縣政府辦公室及所屬管理事業單位後勤保障的協調服務工作;承擔縣政府辦公室財務管理、資產管理、行政後勤等工作,指導、監督歸口管理單位執行財務、資產管理和內控、內審制度;根據工作要求,隨時向縣政府辦公室領導寫出財務分析報告;負責縣政府辦公室的辦公用品購置、發放和管理;承擔機關內部辦公設施設備、辦公用品採購和節能、維修工作;負責縣政府領導同志安排由縣政府辦公室牽頭落實的重大會議、活動、慰問等專項經費和縣政府辦公室專項經費的申報和支付管理;負責辦理縣政府辦公室的經費預算和決算,負責財務收支和財務日常管理工作;承擔縣政府辦公室及所屬管理事業單位幹部職工工資、社會保障、個稅繳納等方面工作;協調縣財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縣稅務機關等相關部門的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國有資產管理;管理縣政府辦公室公務車輛,負責車輛的維修、保養、年檢、保險和汽車配件採購等;負責縣政府領導和縣政府辦公室的公務用車;負責駕駛員安全教育方面工作;承擔縣政府辦公室離退休工作,指導所屬管理事業單位離退休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思想教育、生活關懷和相關服務,開展離退休支部常規工作。
(六)金融管理股。承擔縣金融工作辦公室日常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關於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縣委、縣人民政府關於發展地方金融業的部署要求;研究擬訂全縣金融業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制定由地方政府管理的各類金融組織及各類金融組織發展的辦法和支持措施;提出改善地方金融發展環境、促進金融業發展的意見和建議;研究分析巨觀金融形勢、國家金融政策和全縣金融運行情況,為縣人民政府提供決策依據;負責協調、配合中央駐遵金融監管機構做好對全縣各類金融機構的監管工作,推動轄區內金融機構開展普惠金融工作,完成服務實體經濟、防範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以及金融助推脫貧攻堅等各項任務;負責聯繫協調駐縣金融機構、行業自律組織,協調解決金融業發展中應由地方解決的矛盾和問題,促進其為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優質服務和支持;負責全縣地方金融機構重大事項的指導、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縣屬金融機構的管理工作;負責全縣科技金融、網際網路金融、新金融業態的發展工作,負責對縣屬相關企業進行融資業務指導;負責由地方政府管理類金融組織的管理工作;按許可權負責轄內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險公司、典當行、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網路借貸信息中介等金融組織和其他準金融組織的管理工作;負責推進資本市場、保險市場發展;統籌、協調直接融資工作,制定扶持、推動地方企業上市和再融資的有關政策;負責全縣擬上市公司培育、初審及推薦工作;管理企業上市專項獎勵資金,負責對成功上市的企業進行獎勵;協調推動企業發行企業債、公司債、短期融資券和中期票據等債務融資工作;指導、推動創業投資基金、股權(產業)投資基金等規範發展並進行日常監督;組織開展全縣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引導保險資金支持地方經濟建設;配合有關部門指導和協調產權交易市場的建設和運行工作;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防範、化解和處置地方金融風險:處理地方金融突發事件和重大事件;結合部門職責,負責本單位、本行業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承擔縣集中整治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協調推動依法查處非法集資、非法證券期貨活動,維護本轄區內金融秩序;切實維護金融機構及其服務對象的合法權益,會同有關部門構造良好金融生態環境,促進金融健康發展;參與全縣投融資體制改革工作,參與策劃、指導、規範重大建設項目、重大資產整合的融資工作;支持投融資平台轉型發展,配合有關部門指導、協調和考核投融資主體融資工作;負責全縣金融人才資源開發管理、金融人才隊伍建設及培訓工作;監督管理保險理賠程式的實施。
(七)放管服改革股。負責落實全縣政府職能轉變和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導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政府部門建立權責清單制度工作,負責縣政府權責清單擬訂、調整,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有關政府工作部門做好行政許可事項受理、辦結、監管等工作;規範最佳化行政權力運行流程,推進行政許可標準化、規範化建設;推進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理規範,清理整治“紅頂中介”。
(八)政務督查股。負責縣政府常務會議、縣長辦公會議、縣政府全體會議議定事項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負責《政府工作報告》的任務分解和調度、督查工作;負責縣政府領導同志重要專題會議議定事項以及重要批示的督查、督辦工作;承擔對縣政府領導關注、民眾反映強烈和社會廣泛關心的民生問題進行督查調研和情況反饋;參與相關專題調研;承辦縣政府及縣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負責督查由縣政府辦公室召集會議的人員到會、會議紀律情況。
(九)人防股。貫徹執行國家人民防空及落區防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縣人民防空及落區防護事業發展戰略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擬訂並監督實施全縣人民防空建設規劃;負責人民防空工作中涉及的防空防災一體化建設;審核、監督全縣人民防空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的規劃;審核、監督城市總體規劃中的人民防空建設事項,監督檢查城市和重要經濟目標的人民防空建設;開展人民防空及落區防護的行政許可和監管工作;監督檢查和指導幫助各鄉(鎮)人民防空及落區防護工作;負責人民防空組織指揮工作;負責縣級人民防空指揮所建設與監督管理;指導各地擬訂城市防空襲方案及各項保障方案並監督檢查;組織和指導城市防空襲演練;負責人民防空信息化、通信、警報建設管理;協調利用公共通信網、軍隊通信網以及其他部門專用通信網保障人民防空信息化、通信、警報工作;審核、監督城市人民防空警報設施專項規劃,監督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報暢通;實施人民防空無線電管理;負責組織和協調戰時發放空襲警報和實施燈火管制工作;承擔組織人口與戰備物資的疏散和隱蔽工作;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衛,組織消除空襲後果,組織協助有關部門恢復正常的生產和生活秩序;負責組織協調全縣範圍內火箭殘骸落區安全防護和回收工作;負責人民防空和落區防護宣傳教育工作,普及相關知識和技能;指導人民防空專業隊伍訓練,指導檢查社區開展人民防空志願者隊伍建設,組織人民防空專業隊伍完成政府賦予的搶險救災任務;負責全縣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監督管理,組織編制全縣城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專項規劃和年度計畫並實施;對人民防空工程(含結合地面建築修建戰時可用於防空的地下室)建設實施計畫、技術和質量進行監督管理;指導人民防空工程維護管理和平時開發利用;指導、監督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貫徹落實人民防空要求;負責人民防空工程項目經費的計畫安排並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負責人民防空及落區防護的經費和資產的監督管理;負責人民防空及落區防護的經費和資產的監督管理;編制人民防空及落區防護經費預算並對經費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及落區防護的科學技術研究及成果推廣套用;組織開展人民防空行業標準化管理和人民防空機關“準軍事化”建設;結合部門職責,加大科技投入,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以及營商環境建設工作;加強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任務。承擔縣國防動員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外事股。承擔縣外事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指導全縣外事工作,辦理縣內外事相關業務及來文處理、外事接待工作,統籌安排全縣領導同志的外事活動;負責對全縣外事工作實行歸口管理,指導、監督、組織、協調和檢查全縣有關部門、單位貫徹執行外事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情況;開展外事工作的調查研究,發揮諮詢、服務和參謀的功能;審核並呈報全縣因公出國(境)事項和邀請外國人來訪事項;對出國團組進行外事紀律和涉外活動常識的教育;了解出國團組的活動情況和工作成效;管理來縣採訪的外國記者,指導有關部門或單位做好外國記者採訪活動安排。
(十一)大數據發展中心。承擔大數據發展戰略規劃、標準體系和考核體系及數據收集、管理、開放、套用等有關政策措施擬訂實施的技術服務工作; 承擔大數據綜合信息平台搭建,引導和推動大數據發展研究和套用技術服務;協調以大數據為引領的電子信息產業行業管理服務工作;承擔大數據電子信息產業項目的申報、編制、實施的技術指導服務;承擔軟體業、信息服務業等新興產業發展,統籌推進社會經濟各領域大數據開發套用服務工作;協調指導通信業發展,做好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技術服務工作;承擔實施電子政務建設規劃、縣級重大電子政務項目建設技術服務工作;承擔縣級部門預算內的政府信息化項目的審核服務工作;承擔制定“中國道真”入口網站群的規劃、建設、運行維護和信息發布工作;承擔全縣大數據及電子政務技術服務工作,實施綜合考核測評和業務指導;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任務;提供相關社會服務。
(十二)採購中心。承擔全縣各單位政府採購服務工作,按政府採購操作規程實施政府採購活動;承擔辦理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交辦的集中採購和其它採購事宜;承擔依據政府採購項目的開標評標程式以及政策法律法規規定編制政府採購檔案的服務;承擔辦理政府採購過程中的有關詢問和質疑;承擔採購信息的公示公告、採購項目檔案裝訂及保管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任務;提供相關社會服務。

現任領導

主任:周剛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