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街天橋

過街天橋

過街天橋是現代化都市中協助行人穿過道路的一種建築,修建過街天橋可以使穿越道路的行人和道路上的車輛實現完全的分離,保證交通的通暢和行人的安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過街天橋
  • 外文名:overbridge
  • 拼音:guò jiē tiān qiáo
  • 說明:在馬路兩邊空架設的橋
資料,簡介,結構,懸掛式,承托式,混合式,天橋優勢,弊端,兩種看法,辦法,管理和養護責任,

資料

【詞語】:過街天橋
【注音】:guò jiē tiān qiáo
【釋義】:為了方便行人越過馬路而在馬路兩邊空架設的橋。
[英] overbridge

簡介

過街天橋現代化都市中協助行人穿過道路的一種建築,修建過街天橋可以使穿越道路的行人和道路上的車輛實現完全的分離,保證交通的通暢和行人的安全。最常見的人行過街天橋是跨越街道或公路的,也有跨越鐵路、輕軌的過街天橋,另外還有一些過街天橋修建在立體交叉路口,與立交橋的建築融為一體。在香港中環的中區過街天橋系統及台北市信義區台北101附近的信義商圈空橋系統,人們將各個過街天橋用廊道連結在一起,形成了一個四通八達的空中人行交通網,成為城市的象徵。
過街天橋

結構

按照結構區分,常見的過街天橋可以分為三大類,分別為懸掛式結構、承托式結構和混合式結構。

懸掛式

懸掛式結構的過街天橋以橋欄桿為主要承重部件,供行人通過的橋板本身並不承重,懸掛在作為承重梁的橋欄上,這種結構的過街天橋將結構性部件和實用型部件結合在了一起,可以減少建築材料的使用,相對降低工程造價,但是這種結構的過街天橋橋欄桿異常粗大結實,因而行人在橋上的視線會被欄桿遮擋,而且粗壯的橋欄桿很難給人以美的感受,因而在城市景觀功能方面有所欠缺。

承托式

過街天橋結構過街天橋結構
承托式結構的過街天橋將承重的橋樑直接架設在橋墩上,供行人行走的橋鋪在橋樑之上,而橋欄桿僅僅起到保護行人的作用,並不承重,這一類的過街天橋造價相對較高,但是由於橋欄桿纖細優美,作為城市景觀的功能較好,因而目前各城市中這一類型的過街天橋數量最眾。

混合式

混合式結構的過街天橋是上述兩種結構的雜交體,橋欄和橋樑共同作為承重結構分擔橋的荷載。
除了上述三種主流結構,還有一些城市在某些街區將懸索橋、斜拉橋的結構用於過街天橋的建築,但這些特殊結構的過街天橋大多造價昂貴,之所以選擇這些特異的結構,大多是出於城市景觀的考慮,並非過街天橋的主流。
為了方便和吸引行人使用,一些地方的天橋裝設了電動扶梯,免除行人爬上梯級。亦有些天橋設有升降機,方便殘疾人士使用。部分天橋更設有自動行人道,減少人行的距離。此外,某些過街天橋是有蓋的,部分更是密封式,有空氣調節。

天橋優勢

與人行橫道相比:人行橫道的造價遠低於過街天橋,另外對於年老體衰和殘疾人來說,過街天橋會增加他們出行的不便;但過街天橋實現了行人和車流的完全分離,行人的安全更有保障,車輛的行使更加暢通。
過街天橋過街天橋
與地下通道相比:地下通道較少受到天氣的影響,在一些特殊的城市區域,地下通道不會破壞城市景觀;但過街天橋的造價更低工期更短,同時不會影響道路的承重能力。
現在各城市的大型過街天橋裝有電梯裝置,方便了老人乘用。

弊端

在中國大陸,腳踏車的保有量和使用量非常高,腳踏車是普通市民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對於這一部分市民來說,攜帶腳踏車通過過街天橋是非常費力的事情,尤其是有些城市的人行過街天橋只修建了階梯而沒有修建坡道。
對於肢體殘疾的殘疾人來說,獨立將輪椅推上過街天橋幾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事情,而且絕大多數過街天橋沒有設計供輪椅同形的無障礙通道。
雖然天橋(與地下通道)的設定表面上看似是給予行人一種安全保障,避免他們的動線與道路上的車流直接交會而提升道路安全,但是在某些地區,在設定有天橋之類立體人行設施的路口,往往會將平面道路上的人行橫道給取消並且取締行人直接橫越馬路。這種作法乍看是確保了行人的安全,但有些交通學者卻認為此舉事實上是對行人用路權的一種打壓。
根據這派學者的意見,行人與汽車都應該公平擁有道路十字路口的穿越權力,如果建造了行人用的立體穿越設施卻禁止平面上的穿越行為,這意味著是逼迫行人去迴避車流、不尊重行人用路權力。為了避免這問題,他們建議讓天橋等立體穿越設施與平面上的設施並存,不願繞道而行的行人應遵守交通號誌(例如紅綠燈)的指示在正確時機穿越馬路,而天橋與地下通道的存在,則是給予行人較高度的尊重讓他們有自行選擇是否要繞道穿越馬路(而可以避免等候紅綠燈)的權力。

兩種看法

城市設計學家基於對於城市交通系統的兩種觀點,對於天橋也有兩種觀點: 一種觀點認為步行優先,城市應以人為本,機動車由於其固有的特性——不費人力,應該向行人讓位,儘量首先滿足行人的要求,所以應該把地面留給行人,機動車在空中或地下行駛。基於此觀點反對修建人行過街天橋。巴黎拉德芳斯區(La Defense)新凱旋門周圍地區與東京西新宿地區的車用道路全面地下化就是類似理念的實現範例。
過街天橋交通過街天橋交通
另一種觀點認為人是城市中機動性最高的元素,機動車在垂直維度的行動非常不便,為了解決城市交通問題應該儘量把有限的地面道路讓給機動車,人可以通過空中或地下運動,不與機動車流相互干擾。基於此觀點應該結合城市建築和捷運站大力建設人行過街天橋和地下通道,當大量的步行通道直接在空中或地下相連通後,就可以形成與地面機動車平行的第二套城市步行系統,行人甚至不需再在地面行走。香港、明尼阿波利斯、多倫多都是這一理論的實施者。

辦法

設定無障礙設施
《辦法》規定,編制人行過街天橋建設規劃應當遵守下列規定:堅持以人為本、方便安全通行的原則;選址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和城市道路網規劃,人行過街地下通道還應當同時符合城市地下空間利用規劃;人行過街天橋、地下通道設定無障礙設施;鼓勵與周邊商場、文體場館、捷運車站等大型人流集散點直接連通;新建地下商業街同步設定人行過街地下通道的數量應根據城市規劃確定。
過街天橋安全通道過街天橋安全通道

管理和養護責任

1、利用政府資金投資建設的人行過街天橋、地下通道,由市城管部門所屬的人行過街天橋、地下通道管理單位負責日常管理和養護。
2、利用人防工程作為人行過街地下通道的,由人防工程投資建設單位或者使用單位負責日常管理和養護。
3、利用其他資金投資建設的人行過街天橋、地下通道,由產權單位或者使用單位負責日常管理和養護。
過街天橋
《辦法》規定,人行過街地下通道開放時間為每日24小時。人行過街天橋、地下通道應當安裝電子監控設備實施監控。人行過街天橋、專用地下通道應當納入數位化城市管理系統實施電子監控。
擺攤設點者最高罰百元
《辦法》規定,行人通過過街天橋、地下通道應當遵守公共秩序,愛護公共設施,單位或者個人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集中行使城市行政處罰權的行政執法機關責令改正,並按照下列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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