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度診療

過度診療

過度診療是指由於醫生給予患者的醫療超過患者疾病的診斷和治療的需要,給患者造成額外痛苦與經濟上浪費的醫療行為。過度診療是全球性的醫療危害的公共安全問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過度診療
  • 屬於:全球性的醫療危害的公共安全問題
  • 原因現象:要盡孝道、身不由己等
  • 相關建議:學點醫學常識,建立臨床路徑
原因現象,身不由己,要盡孝道,難以界定,相關建議,學點醫學常識,建立臨床路徑,建立核查評價,公眾期盼,多些責任,期待監管,

原因現象

身不由己

為了健康身不由己
有病亂求醫,當時什麼也顧不得,只要能治好病花多少錢都沒概念了。 一套檢查下來,心外科並沒有檢查出病因。出院時,去神經科治療,之後又是住院及一系列自己看不懂的檢查項目。幾天下來便花費了兩萬餘元,最終被告知自己患的是更年期綜合症,需要調養即可。

要盡孝道

只要能給父親治病,花再多的錢,做兒女的都心甘情願。
“就是覺得父母把他們養這么大非常不容易,雖然得知父親的病情治療也沒什麼用,但總算是盡了做子女的一份孝心,將來自己心裡也好受些。 ”徐先生表示。
他覺得既然選擇來醫院看病,就要信任醫生,而自己又是個“醫盲”,醫生說什麼自己遵從就是了。只要賬單中沒有明顯出格的情況,他都能接受。

難以界定

全面檢查需要患者理解
救死扶傷是自己的職責,作為醫生,就必須全心全意地為病人服務,但是醫務人員更希望得到廣大患者的信任和理解。 “過度診療”定義雖然很明確,但在現實中卻又是非常難界定。
一方面醫生需要為患者負責,凡是藥品一般都有毒副作用,很多病症相似,每個患者特別是老年人的體質也不盡相同,醫生需要通過相應檢查的數據來確診,然後根據患者體內的酸鹼平衡、肝臟、腎臟等代謝器官的功能標準選擇相應的治療方案;另一方面中國的醫療事故條例實行 “舉證倒置”,醫生為了避免漏診或誤診,減少不必要的醫療糾紛或醫療事故,也會要求患者做全面檢查,使自己的診斷有更全面、充足的依據;再者,儘管同級別醫院之間的檢查結果可以互認,但如果是別的級別醫院,如三級乙等或者下面縣鄉醫院的檢測結果,則不能被認同,患者也需再次花錢檢查。

相關建議

學點醫學常識

緊張的醫患關係是在長期矛盾累積之下形成的。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緩解這種緊張關係,想必也非一日之功。在各種制度完善之前,在信任危機化解之前,患者能想到並做到的就是讓自己“久病成醫”,甚至“不病也成醫”——學一點必要的醫學常識比什麼都來得更有效更實際。
學點醫學常識有主動和被動。主動學,當“大事”來臨時不糊塗,能夠有自己的判斷。而被動學則是那些“久病成醫”型的人群。當疾病纏身,“學費”交了一大堆後,漸漸悟出了些“道道”。無論何種形態,懂點就比不懂強,學點就比不學強。  當然,自己掌握醫療知識是一方面,更重要的還得依靠醫改的成功。“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決不適合對醫院的業績考核,“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才是根本。因此,對“過度診療”的任何質疑聲,說白了都是在促進醫院更好地 “為人民服務”。面對質疑,各方冷靜傾聽,積極整改才是上策。

建立臨床路徑

發布病種臨床路徑避免出現“大處方”
2010年3月,衛生部辦公廳發布對心血管系統6個病種臨床路徑和對腎臟內科專業4個“臨床路徑”的通知。分析人士認為,這相當於規定了一些常見病種的治療“模式”,避免出現“大處方”。
所謂臨床路徑,即針對某一疾病建立一套標準化的診療模式與治療程式,病人從進入醫院起,所有檢查、治療、用藥等都有規則可循,有了透明規則,可以實現“同病同治”,如此一來,大處方亂收費也有望得到避免。改革成功後,理想的狀況是,患者無需再接受 “無數檢查齊上陣”的排除式診療,多數病症都將遵循已定的臨床路徑,診療成本也經過科學測算。
這樣的臨床路徑出台的背景是配合公立醫院改革和醫改的推進,目的是為了提高診療效率,降低患者的醫藥費用,被專業人士認為可以終結“過度醫療”現象。然而,也有觀點認為,這種臨床路徑的操作性和執行效果還有待觀望。

建立核查評價

有臨床醫生指出,“臨床路徑”主要針對單病種,但就診的患者很可能同時患有多種疾病,或者病情複雜,如果完全按照 “臨床路徑”來治療,難免太機械化,不利於實際救治。
此外,單純依靠臨床路徑的實行是否就能切實限制醫生開“大處方”?如何防止在臨床路徑的制定中就存在貓膩?解放軍301醫院原院長朱士俊表示,解決上述問題,都需要有力的第三方監管機構和提高醫務人員收入的措施“雙管齊下”,反過來說,在治理 “過度診療”的同時,也需要採取必要的措施避免出現“診療不足”,歸根結底,臨床路徑的成功實施需要及時建立對醫院診療效果的科學核查體系和質量評價體系。

公眾期盼

北青報:抵制“過度診療”需要點滴堅守
兩則關於醫生的新聞,相繼成為媒體報導的熱點。一則是退休後仍堅持坐診27年、“用便宜藥治大病”的“良心醫生”胡佩蘭辭世,數百人自發為她送行;另一則是勇於舉報“過度診療”和貪腐情況的蘭越峰,被迫淪為“走廊醫生”,但贏得廣泛讚譽。
無論是堅持開便宜藥的胡佩蘭還是抵制“過度診療”的蘭越峰,她們傳遞的價值取向只有一個:讓民眾能夠少花錢、看好病。這樣簡單而篤定的信念能夠在殊為不易的堅持中延續,令人敬佩,值得讚嘆。
兩位醫生的事跡所引發的社會反響,折射了公眾對淨化醫療環境的期盼。醫務行業不乏如胡佩蘭、蘭越峰般盡責的醫務工作者,他們兢兢業業地履行著救死扶傷的天職,維護著醫生職業的聖潔。但也有少數醫務工作者出現了理念偏差、價值錯位,開“大處方”、做“過度診療”、收受患者“紅包”,為醫生群體抹黑,加劇了患者對醫療質量的猜疑。
醫者仁心,仁者愛人。沒有一顆關愛眾生的大愛之心、悲天憫人的職業良心,就可能把醫療服務等同於一般商業活動,千方百計從患者身上攫取收入、獎金。“大處方”“過度診療”“紅包”等現象,反映的不只是一些醫生的職業道德問題,還有管理部門履行職責的問題。

多些責任

消除醫療服務中的不正之風,離不開胡佩蘭、蘭越峰們的點滴堅守,更需要廣大醫生集體行動。社會轉型時期,醫療保障水平偏低、醫療資源分配不均的客觀實際,使得“看病難、看病貴”的狀況很難迅速消除。醫務工作者應對患者多一些感同身受的體諒、少一些“錢到病除”心態;多一些責任情懷、少一些敷衍塞責。
醫患之間,和則兩利。實際上,與胡佩蘭、蘭越峰一樣,始終有醫務工作者在用行動踐行希波克拉底誓詞,向醫療服務不正之風說“不”。在北京,華益慰從醫數十年堅持“不拿一分錢,不出一個錯”;在武漢,王爭艷始終堅持用“小處方”治病;在貴州,李春燕懷揣大把患者欠條堅持為苗鄉村民送醫送藥……塑造醫療服務新風尚,廣大醫務工作者大有可為。

期待監管

國家衛計委、發改委、財政部等九部門聯合發布了《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意見》,從監管層面明確了整治要求。期待各地採取措施加強對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的執業校驗與監管,規範診療服務行為;強化對醫療機構收費行為的督察,嚴格規範開方用藥。多管齊下,糾正不正之風才能形成更大合力、收到更多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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