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醫療診療費

2013年2月21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了《關於鞏固完善基本藥物制度和基層運行新機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就招標採購、分配激勵、補償政策、村醫隊伍建設、行業監管等內容進行了完善,並出台新的舉措。檔案強調,基層醫療一般診療費,原則上1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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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穩定藥物

試行國家統一定價
基本藥物招標採購是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關鍵環節。據統計,醫改以來,已經實施基本藥物制度並開展了規範集中採購的省份,基本藥物實際銷售價比制度實施前平均下降30%左右。
基層診療費10元基層診療費10元
昨天發布的《意見》對這項制度進行了多項完善。在集中採購方面,要求各地在全面貫徹落實好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和規範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採購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0〕56號)的基礎上,對經多次採購價格基本穩定的基本藥物試行國家統一定價;對獨家品種實行國家統一定價,也可探索以省(區、市)為單位,直接與生產企業議定採購數量和採購價格。

藥物增補

嚴禁將許可權下放
在國家基本藥物目錄調整方面,《意見》提出了遴選基本藥物要堅持防治必需、安全有效、價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藥並重的原則。對國家基本藥物目錄規定原則上每三年調整一次。由省級人民政府統一增補本省(區、市)目錄外藥品品種,要求從嚴控制增補數量,並禁止將許可權下放到市(地)、縣(市、區)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
在增補品種時,要充分考慮基層常見病、慢性病用藥與當地公立醫院用藥的銜接問題。

基層醫療

每個街道須有衛生中心
《意見》支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標準化建設。要求政府在每個鄉鎮辦好一所衛生院。堅持政府主導,原則上每個街道或3萬-10萬居民設定1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意見》還要求,必須明確村衛生室和鄉鎮衛生院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任務分工和資金分配比例,原則上將40%左右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任務交由村衛生室承擔,考核後撥付相應的經費,不得擠占、截留和挪用。

政策解讀

1、減少患者重複繳費的麻煩
政策原文:一般診療費標準原則上10元左右。
解讀:一般診療費指醫護人員為患者提供技術勞動的診療服務收費,即掛號費、診查費、注射費、輸液費等費用合併,打包收費,將減少因界定不清而產生的費用。
目前北京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中,是按項目收費,分為門診掛號費、門急診診療費、輸液觀察費等,如掛號費中,普通門診0.5元每次,急診1元每次,醫生是按職稱級別分別為1、3、5、10元掛號費,而診療費一級醫院則為2.5元每次。2011年,重慶全市基層醫療機構執行一般診療費標準為9元/人次。其中,有醫保卡的市民醫保承擔8元。
業內人士表示,雖然北京一般診療費尚未確定數額,但與目前按項目收費相比,醫保患者的個人負擔應該會降低。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負責人表示,實行一般診療費後,可以減少患者重複排隊、繳費的麻煩。
中國社科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朱恆鵬表示,一般診療費是一個“伏筆”,為在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機構逐步探索按人頭付費做鋪墊。
2、基層將無權自主選擇藥品
政策原文:要從嚴控制增補數量,不得將許可權下放到市(地)、縣(市、區)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
解讀:業內人士推測,根據此新政,基層醫療機構將無權自主選擇藥品,這將在一定程度上規範社區基本藥品的使用情況,杜絕藥企與社區醫院可能因此存在的利益鏈,“但要根據各地就此而出的實施細則而定”。

醫改新政

第一個醫改新政《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鞏固完善基本藥物制度和基層運行新機制的意見》,今天正式公布。根據這項新政,百姓將能更方便、更便宜地看病就醫,享受更多醫改帶來的實惠
在全文6900字的檔案當中,百姓得到的實惠可不少:國家將全面實行一般診療費制度,老百姓在基層醫療機構掛號、看病、打針等幾項服務合起來,花10元左右就能搞定,還按規定享受基本醫保報銷。而且每個鄉鎮、街道或者每3萬至10萬人,至少會有一所零差價賣藥的基層醫療機構。今後出門不遠就能買到零差價的平價藥。
《意見》在保持基層醫改政策連續性、穩定性的基礎上,從基本藥物採購配送、基本藥物使用監管、多渠道補償機制等七個方面,對基層醫改中出現的一些新情況、新問題提出了相應的政策措施。
在完善基本藥物採購配送方面。《意見》指出,要堅持以省(區、市)為單位網上集中採購,落實招采合一、量價掛鈎、“雙信封”制等制度。“雙信封”制評價中,經濟技術標評審將企業通過《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2010年版)》(GMP)認證作為質量評價重要指標;商務標評審對競標價格明顯偏低的藥品進行綜合評估,避免惡性競爭。
基本藥物使用和監管以及深化編制、人事和收入分配改革方面。《意見》指出,要引導基層醫務人員規範使用基本藥物,鼓勵非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使用基本藥物。對基本藥物實行全品種覆蓋抽驗和從生產出廠到使用全程電子監管,抽驗結果定期向社會發布。收入分配要向工作一線、關鍵崗位、業務骨幹、貢獻突出等人員傾斜,嚴禁將醫務人員收入與藥品和醫學檢查收入掛鈎。
在完善穩定長效的多渠道補償機制以及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方面。《意見》指出,要落實財政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專項補助經費,完善財政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的補助政策。要明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功能,診療科目、床位數量、科室設定、人員配備、基礎設施建設和設備配置要與其功能定位相適應。
在穩定和最佳化鄉村醫生隊伍以及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服務監管方面。《意見》指出,要明確村衛生室和鄉鎮衛生院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任務分工和資金分配比例,原則上將40%左右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任務交由村衛生室承擔。對有過度醫療、不合理使用抗生素等違規行為的機構及人員,嚴格按規定予以處罰;嚴厲查處沒有按照規定實行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
國務院醫改辦主任孫志剛說,各省(區、市)政府要儘快制訂實施方案,並報國務院醫改辦、衛生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備案。國務院醫改辦將會同有關部門定期開展督導檢查,對工作滯後的進行約談,確保各項政策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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