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失行為是指發生於兒童的某些不符合道德要求而又未達到品德不良程度的行為。表現形式有惡作劇、故意違反紀律、不禮貌、愛罵人、好打架、撒謊、考試作弊、小偷小摸、損壞公物等。產生的外部原因主要是家庭、學校和成人的影響,以及這幾個方面教育方式不當或不一致;內部原因主要是兒童的社會導向能力不強和發展期所特有的年齡上與個性上的某些缺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過失行為
- 定義:發生於兒童的某些不符合道德要求而又未達到品德不良程度的行為
過失行為是指發生於兒童的某些不符合道德要求而又未達到品德不良程度的行為。表現形式有惡作劇、故意違反紀律、不禮貌、愛罵人、好打架、撒謊、考試作弊、小偷小摸、損壞公物等。產生的外部原因主要是家庭、學校和成人的影響,以及這幾個方面教育方式不當或不一致;內部原因主要是兒童的社會導向能力不強和發展期所特有的年齡上與個性上的某些缺點。
過失行為是指發生於兒童的某些不符合道德要求而又未達到品德不良程度的行為。表現形式有惡作劇、故意違反紀律、不禮貌、愛罵人、好打架、撒謊、考試作弊、小偷小摸、損壞公物等。產生的外部原因主要是家庭、學校和成人的影響,以及這幾個...
過失殺人是指非故意或預謀的殺人、由於疏忽造成的殺人、是指由於普通過失致使他人死亡的行為。客體是他人的生命權利。客觀方面表現為過失致人死亡的行為。只有發生了過失致人死亡的結果才構成本罪。主觀方面,是過失,包括疏忽大意的過失和...
”據此,過失犯罪是指過失實施的犯罪。犯罪過失,則是指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心理態度。定義 刑法第15條第1款規定:“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
道德過失是指違反一定社會或階級的道德原則和規範的行為。可分為故意的和非故意的,預謀的(出於惡毒意圖或明知故犯)和非預謀的(出於對道德義務無知或錯誤理解)。不同的社會、階級對道德過失有不同評價。在社會主義社會,道德過失是...
重大過失是指在正常情況下責任人在法律行為能力範圍內能夠預見而沒有預見或已經預見但輕信事故不會發生而未採取措施所造成的事故及損失為過失,重大過失是一般人都能預見,作為有相應工作能力的人員卻沒有預見或預見到但輕信不會發生而造成...
疏忽大意的過失,行為人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以致發生了這種危害結果的心理態度。又稱無認識過失,“不意誤犯謂之失”。特徵 沒有預見。即行為人實施行為時沒有預見到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
過失致人死亡罪 過失致人死亡罪,是指過失造成他人死亡結果的行為。 故意傷害罪 故意傷害罪(wounding or causing grievous bodily harm with intent),是指行為人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 過失致人重傷罪 過失致人重傷罪是過失造...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實施損壞上述交通設備,危害公共安全,致使火車等交通工具傾覆或毀壞,造成嚴重後果的過失行為。這是本罪同過失破壞交通工具罪的區別所在。(1)行為人必須實施破壞交通設備的行為。這種行為通常是發生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
(3)在主觀上只能是過失構成。即可能是疏忽大意的過失,也可能是過於自信的過失。(4)在客觀上過失地實施了破壞交通工具的行為。如已經造成或足以造成交通工具的傾覆和毀壞等。認定本罪時,要注意劃分故意破壞和過失破壞的區別。內容解讀 ...
根據本法的規定,過失行為只有造成嚴重後果的才負刑事責任。因此,本條第2款規定的過失犯前款罪僅指過失犯前款罪中造成嚴重後果的犯罪。也就是說,構成過失損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罪,過失行為必須造成嚴重後果。如果僅有過失行為...
根據本法的規定,過失行為只有造成嚴重後果的才負刑事責任。因此,本條第2款規定的過失犯前款罪僅指過失犯前款罪中造成嚴重後果的犯罪。也就是說,構成過失損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罪,過失行為必須造成嚴重後果。如果僅有過失行為...
主要特徵:(1)本罪的行為客體與損壞保護生命設備罪相同。(2)凡一切過失行為足以損礦坑、工廠或其他相類似的場所內關於保護生命之設備的,均可該當本罪的行為。(3)行為人的過失行為必須足以產生危害他人生命的危險,才構成本罪。如果...
過失致死罪是因過失行為而致他人死亡的犯罪。台灣刑法中殺人罪的一種。本罪的行為有兩種,即普通過失致死罪和業務過失致死罪,後者是指從事業務的人,因業務上的過失行為而致他人死亡的犯罪。構成要件如下:(1)一般具有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個性心理特徵是過失殺人犯的心理面貌,反映出過失殺人犯不同於其他人和其他犯罪的獨特性和個別性。其人格特徵主要表現為:(1)態度的不端正性。由於過失殺人犯所持態度不端正,而造成過失行為致人死亡。(2)情緒的不穩定性。這是造成行為...
本罪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五)》新設的罪名。根據該修正案第三條規霤定,過失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的,造成嚴重後果的,應當立案追究。本罪是行為犯,只要行為人實施了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的行為...
(二)過失以其他危險方法是指與過失以放火、決水、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的危險性或者社會危害性相當的危害公共安全的方法。在客觀方面必須同時具備以下三個特徵:(一)行為人實施了以其他危險方法,即除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險物質以外...
(3)主觀上只能由過失構成。即可能是疏忽大意的過失,也可能是過於自信的過失。(4)客觀上過失地實施了各種破壞交通設備的行為。如炸毀鋼軌、橋樑、隧道、破壞鐵路或公路的路基等。認定本罪時,要注意劃分故意破壞和過失破壞的界限。本罪...
行為人的主觀心態。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故意犯罪,行為人明知其行為會造成或者有可能造成嚴重的後果,卻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交通肇事罪在主觀方面只能是過失,即行為人在主觀上不希望發生危害社會的嚴重後果,但是應當預見或者...
刑法上的過失是指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但由於疏忽大意的過失沒有預料到危害結果發生或者由於過於自信的過失已經預料到危害結果發生但是輕信能夠避免,導致危害結果發生。民法上的 民法上過錯的簡介 在民法上,主觀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