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一)擬訂全市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方針以及科技發展、引進國外智力的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推進市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最佳化科研體系建設,指導科研
機構改革發展,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承擔推進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推進市重大(重點)科技決策諮詢制度建設。
(三)牽頭建立全市統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最佳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協調管理市科技計畫(專項、基金等)並監督實施。
(四)擬訂市基礎研究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市重大(重點)基礎研究和套用基礎研究。擬訂重大(重點)科技創新基地建設規劃並監督實施,參與編制重大(重點)科技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和監督實施,牽頭組織市級以上重點實驗室等平台建設,推動科研條件保障建設和科技資源開放共享。
(五)編制市重大(重點)科技項目規劃並監督實施,統籌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顛覆性技術研發和創新,牽頭組織重大(重點)技術攻關和成果套用示範。組織協調我市國際科學計畫和科學工程。
(六)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重點)任務並監督實施。負責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初審和管理。
(七)牽頭全市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
(八)統籌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區域創新發展、科技資源合理布局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推動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等科技園區建設。
(九)負責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指導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統籌科研誠信建設。組織實施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指導科技保密工作。
(十)擬訂科技對外交往與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國際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指導我市相關部門和各縣(市、區)、運城經濟技術開發區對外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十一)負責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擬訂市重點引進外國專家總體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建立外國高端專家、團隊吸引集聚機制和重點外國專家聯繫服務機制。擬訂出國(境)培訓總體規劃、政策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畫,推動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擬訂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規劃、政策。
(十三)負責科學技術獎評審的組織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圍繞貫徹實施
科教興國戰略、
人才強國戰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強、最佳化、轉變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務職能,完善科技創新制度和組織體系,加強巨觀管理和統等協調,減少微觀管理和具體審批事項,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和科研誠信建設。從研發管理向創新服務轉變,深入推進
科技計畫管理改革,建立公開統一的全市科技管理平台,減少科技計畫項目重複、分散、封閉、低效和資源配置“碎片化”現象。進一步改進科技人才評價機制,建立健全以創新能力、質量、貢獻、績效為導向的科技人才評價體系和激勵政策,統籌市內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和引進國外科技智力工作。
下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的綜合協調;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檔案起草、信訪、機要、檔案、科技宣傳、科技信息、安全保密工作;負責財務管理、基建和行政後勤工作;負責幹部教育、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離退休人員管理、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全市自然科研系列初級職稱評審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市直各部門和各縣(市、區)的科技管理工作;承辦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科技動員工作;管理服務視窗。
科技管理科
編制3名,職數1名
擬訂全市科技發展政策和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科技發展行政執法工作;會同有關方面推進全市創新體系建設,推進科技體制改革; 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編制全市科普工作規劃,實施政策引導,進行督促檢查,推動科普工作發展;負責軟科學工作;負責
民營科技企業資格認定的申報和管理工作;負責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審核工作;負責全市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組織實施國際科技合作計畫和重大國際科技合作項目;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技術引進、技術出口審核和人才派出、海外科技人才引進工作;審核與協調重要民間科技交流合作項目;協助相關部門管理科技系統外事方面的國家安全有關工作。
計畫成果科
編制3名,職數1名
負責組織全市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的編制、實施和調整;提出全市各項科技計畫綜合平衡、經費配置的建議,協調計畫的實施; 負責全市科技研究和開發資金的使用、管理、監督,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負責全市科技創新、科技成果推廣計畫的編制和實施;負責擬定科技成果管理和推廣政策,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組織相關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負責科技成果的登記、鑑定、獎勵等審查和申報工作; 負責科技統計和科技評估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全市保護智慧財產權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組織實施地方智慧財產權戰略綱要;負責智慧財產權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全市專利管理工作。
農村科技科
編制2名,職數1名
擬定科技促進農村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推動農村科技進步;組織相關領域科技發展計畫、星火計畫的編制、管理和實施;負責科技富民強縣工作; 組織實施農村技術承包計畫;負責科技進步考核工作;指導
農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擬定社會發展領域科技發展規劃和政策;組織實施相關領域科技發展計畫和政策引導類科技計畫;承辦相關領域自主創新產品和節能減排工作;指導和組織實施涉及人口、資源、環境、減災、醫藥衛生、科技扶貧、可持續發展綜合試驗區等科技工作。
領導班子
局長:李霖
調研員:薛保鋼
副局長:董建宏
副局長:陳力田
紀檢組長:盧青娟
副調研員:杜紅剛
副調研員:解安生
所獲榮譽
2022年9月,擬被推薦為全國科技管理系統先進集體。
地圖信息
地址:運城市鹽湖區河東東街27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