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城市失業保險基金市級統籌實施辦法》是運城市施行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運城市失業保險基金市級統籌實施辦法
- 實施地點:運城市
《運城市失業保險基金市級統籌實施辦法》是運城市施行的辦法。
《運城市失業保險基金市級統籌實施辦法》是運城市施行的辦法。運城市失業保險基金市級統籌實施辦法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進一步提高失業保險應對失業風險的能力,切實發揮失業保險保生活、促就業、防失業的作用,完善我市社會保障體系,...
全面實施失業保險基金市級統籌,督促用人單位依法為女職工辦理失業保險,提高女職工特別是女農民工的參保率。保障符合條件的女性失業人員依法享有失業保險待遇。強化失業保險促就業防失業保生活功能,支持女職工穩定就業。適時制定特殊時期失業保障政策,為包括女職工在內的勞動者提供失業保障。 6.擴大婦女工傷保險覆蓋面。全面...
為規範、指導我市失業保險市級統籌工作,保障失業人員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促進其再就業,根據《廣東省失業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統籌範圍 我市對所轄縣、區的失業保險實行市級統籌,即統一繳費基數,統一繳費比例,統一待遇享受項目,統一待遇計發標準和失業保險基金實行統一管理。基金的征繳 (一)繳費基數...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石家莊市失業保險市級統籌暫行辦法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為進一步落實《社會保險法》、《失業保險條例》,繼續做好失業保險市級統籌工作,現將《石家莊市失業保險市級統籌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1月14日 全文內容 石...
《通化市失業保險基金市級統籌暫行辦法》是由市政府第9次常務會議通過,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包括總則、統籌調劑金的籌集和使用、統籌調劑金的管理和監督、附則。政府令 2009 7號 《通化市失業保險基金市級統籌暫行辦法》已經2009年6月16日市政府第9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代 市 ...
長春市失業保險市級統籌辦法 第一條 第二條 失業保險市級統籌所指統籌地區包括長春市本級、榆樹市、農安縣、德惠市、九台市。第三條 凡在長春市本級及各縣(市)行政區域內的企事業單位(以下統稱為用人單位)以及在上述用人單位工作的職工,依照本辦法參加失業保險。第四條 失業保險市級統籌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
金昌市失業保險基金市級統籌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我市失業保險基金的管理,建立完善的勞動力市場機制,切實保障失業人員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促進其再就業,根據國務院《失業保險條例》和《甘肅省實施〈失業保險條例〉辦法》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實行失業保險基金市級統籌的基本原則是:市級...
一、統籌的範圍、項目 我市對所轄縣(市)的失業保險實行市級統籌,即:統一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統一待遇享受項目和計發辦法;基金實行統一管理。二、基金的征繳 (一)繳費基數:單位按照本單位應當參加失業保險職工的工資總額,職工個人按本人工資總額計征。並要求與養老等社會保險的繳費基數相一致。(二)繳費比例...
白城市失業保險市級統籌辦法(暫行)檔案內容 第一條 為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充分發揮失業保險保生活、促就業、預防失業三位一體的功能,提高失業保險保障能力,切實增強失業保險基金調劑能力,根據《失業保險條例》(國務院第258號令)、《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國務院第259號令)、《吉林省失業保險辦法》(省政府第198...
各縣原則上於每季度次月15日前,將市級統籌基金上繳到市級失業保險基金收入專戶,由市級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匯總後統一繳入市失業保險基金財政專戶。第十二條 本辦法實施前歷年結餘的失業保險基金,暫全額留存原參保地,按規定管理使用。第十三條 市本級、縣失業保險基金出現收支缺口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可申請市級統籌基金...
辦法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完善我市社會保障體系,提高失業保險統籌層次,增強失業保險基金調劑功能和抗禦風險的能力,根據國務院《失業保險條例》和《四川省失業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失業保險市級統籌實行“五統一”原則,即統一繳費基數,統一繳費比例,統一待遇享受...
三、基本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市級統籌的內容(一)統一編制和組織實施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基金收支預決算。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組織區、縣(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一編制全市基本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基金收支預決算,經市勞動保障部門和財政部門審核,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基金收支預決算管理辦法由市勞...
加強教師隊伍建設,首次評選50名優秀教師享受運城名師待遇,清理33名不稱職的中國小教師。新(改、擴)建97所公辦幼稚園,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達到88.8%。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合率達到99.6%。城鄉居民人均醫療保險財政補貼由240元提高到了280元。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每人每月分別提高30元和24元,惠及27.2萬人。建成...
(十三)加強市級統籌管理。按照《運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完善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市級統籌明確基金缺口分擔責任的通知》(運政辦發〔2019〕30號)要求,明確市縣兩級監管責任範圍,實行全面總額預算管理、落實基金缺口分擔機制。各縣(市、區)未經市醫保局同意,不得擅自調整待遇保障政策。(十四)加強基金運行分析。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