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激發試驗

運動激發試驗

運動激發試驗(exercising provocation test)是2018年公布的呼吸病學名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運動激發試驗
  • 外文名:exercising provocation test
  • 所屬學科:呼吸病學_肺功能_肺通氣
  • 公布時間:2018年
定義,出處,

定義

一種測定運動後氣道反應性的試驗。常用運動器械為平板或腳踏車功率計,以氧耗量或心率決定運動量,應在2~4min內使氧耗量逐漸達到30~40ml/(min·kg)或使心率達到最大預計值的90%,在此水平上運動5~8min停止。運動後第2、4、6、8、10、20、30min再測定肺功能,多數人在運動後5~10min第1秒用力呼氣容積下降達到最低點,以第1秒用力呼氣容積或最大呼氣流量下降≥15%基礎值為運動激發試驗陽性。

出處

《呼吸病學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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