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落實中、省、市關於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二)對區(縣)城鎮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經辦工作進行指導、管理和監督。
(三)負責市本級用人單位和個人
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的登記、申報、繳費核定以及各項社會保險費的征繳工作,編制基金徵收台帳,並與參保單位和個人對賬。
(四)編制全市各項社會保險收支預決算報表,編制全市社會保險財務、統計報表;歸集全市養老、
工傷保險基金當期收入,確保及時繳存市級財政專戶;匯總編制全市養老、工傷基金月度支付計畫。
(五)負責市本級參保人員正常退休審批、養老待遇核定、喪撫費撥付、養老金社會化發放以及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市本級工傷、生育保險待遇的審核和撥付工作。
(六)負責市本級參保人員養老保險關係的建立、轉移、接續、中止等業務經辦;負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並與參保人員定期對賬。
(七)對用人單位參保及繳費情況進行稽核;定期開展企業離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資格認證;負責市本級參保人員檔案管理。
(八)負責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現任領導
杜學(局長):主持市社保局全面工作。
於廷貴(副局長):負責養老、工傷、生育保險參保業務經辦、保險待遇核定、信訪和維穩(防邪)、社保科研等工作;完成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分管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科、工傷生育保險科。
任清華(副局長):負責養老、工傷、生育保險經辦業務的監督、局機關紀檢監察和內控制度建設、局機關經費和中心經費管理、局機關效能建設、保密、督察督辦、人事、後勤管理和工會等工作;完成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分管局辦公室、財務科。
唐代明(副局長):負責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信息化建設和信息統計工作;完成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分管局社會化管理服務科、信息統計科。
翟志(機關黨支部書記):負責養老、工傷、生育保險基金征繳、稽核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城居保、新農保)業務工作、局機關黨的建設、社會保險業務檔案規範管理等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分管局基金征繳科、稽核科、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科。
內設科室
(一)辦公室
承辦局政務活動事宜;擬定局工作規章制度並監督檢查;參與重大業務工作會議的會務準備、協調服務工作;負責職工大會、局務會和局長辦公會的準備工作,並做好記錄,整理紀要;負責擬制全市社會保險年度工作計畫、工作總結和重要檔案;負責局機關公文處理;負責對外宣傳報導、政務信息報送、電子郵件、信函的傳送及網上公文交換工作;負責目標管理、考核、考評工作;負責本局行政管理、印章管理、資產管理、車輛管理、辦公用品採購和維修、對外接待、安全保衛、保密、計畫生育、綜治和文書檔案管理工作;協助勞動保障主管部門辦理人事、工資福利、考評考核等工作;負責本局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科
貫徹執行城鎮企業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各項政策法規,提出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建議。負責市本級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及自由職業者社會保險參保登記、變更、註銷和驗證工作;負責制定養老保險個體參保人員年度繳費計畫以及各類補繳計畫;負責養老保險關係的建立、轉移、接續等業務辦理;負責建立和管理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並提供賬戶查詢和對賬服務;負責辦理在職參保人員死亡後的喪撫費核定及個人賬戶餘額支付工作;負責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正常退休審批、基本養老金以及病殘津貼的核定工作;負責市本級參保人員出生年齡及視同繳費年限認定的初審工作;負責對區(縣)相關業務進行指導;做好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各類業務報表、資料的整理、裝訂和歸檔工作;做好相關業務的來信來訪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工傷生育保險科
貫徹執行工傷、生育保險各項政策法規,提出完善工傷、生育保險制度的建議。負責市本級參保單位養老、工傷、生育保險繳費基數按月申報及審核工作,並制定三險種的月度繳費計畫;負責市本級參保單位社會保險登記、變更以及註銷業務經辦工作;負責新參保單位參保人員基礎資料審核工作;負責參保人員工傷、生育保險待遇的核定工作;負責全市
工傷保險費率的調整和執行;負責參保人員工傷住院管理工作;做好工傷、生育定點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的業務銜接工作;協助行政主管部門做好工傷調查取證工作;配合基金征繳科做好參保單位、個體參保人員繳費發票的換取工作;負責對區(縣)工傷、生育保險業務經辦進行指導和監督;負責市本級工傷、生育保險業務檔案資料整理、歸檔工作;做好相關業務的來信來訪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科
按照全省統一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業務管理規範,負責指導區(縣)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開展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經辦管理服務;根據省下達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年度工作目標任務,對區(縣)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進行目標管理;匯總編制全市城鄉居民
養老保險基金收支計畫,審核區(縣)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收支計畫;匯總編制、上報全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統計報表;負責被征地“農轉非”人員養老保險欠費結算工作;做好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來信來訪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五)財務科
負責市本級養老、工傷、
生育保險基金財務以及局機關經費管理工作;負責編制全市年度各項基金預算計畫和年度基金財務報告;定期做好各項基金收支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及時準確向領導和相關科室提供、反饋財務數據信息;審核
社會保險基金各項收支憑證,及時辦理各項基金收繳及支付工作,確保基金及時足額入庫;負責省管森工養老基金的撥付工作;負責會計檔案管理,做好財務憑證、賬冊、報表的整理、立卷、歸檔工作。負責全市社保基金月、季、年度財務會計報表審核、編制、匯總上報工作;負責對區(縣)社保機構財務工作的檢查指導和業務培訓工作;配合有關科室做好基金徵收、待遇支付工作;負責財務票據和財務印章的管理;負責局機關經費管理及財務處理工作;負責對區(縣)社保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基金財務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六)基金征繳科
根據工傷生育保險科制定的參保單位月度繳費計畫,負責徵收當月參保單位的養老、工傷、生育保險費;根據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科制定的個體參保人員繳費計畫徵收個體參保人員的養老保險費;負責清收參保單位欠繳的養老、工傷、生育保險費;負責各項社會保險費徵收台帳的建立和管理工作;負責基金征繳及欠費月報的編制報送工作;負責與市本級參保單位各項社會保險費繳費情況進行對賬;負責市本級養老保險參保人員繳費記賬工作;負責相關單位社會保險費欠費憑證的保管工作;負責對區(縣)基金征繳業務經辦進行指導;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七)社會化管理服務科
負責市本級基本養老金的社會化發放,確保市本級離退休人員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負責市本級工傷保險定期待遇的社會化發放工作;負責市本級按月享受養老待遇的參保人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恤金以及個人賬戶餘額支付的業務經辦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待遇的調整和兌現工作;負責省管森工養老基金的分解工作;負責本科室各項
社會保險待遇支付情況匯總及報送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的工作要求並組織實施;負責市本級養老保險參保人員的檔案接收、管理工作;指導市本級各社區建立健全社會保險基層服務平台;負責做好參保離退休(職)人員節日慰問、座談和送溫暖工作;協助街道、社區組織企業離退休人員開展各項有益健康的文體娛樂活動;負責離退休人員的來信來訪工作;負責對區(縣)相關業務進行指導;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八)稽核科
負責對市本級參保單位參保人員申報、繳費基數申報以及各項社保費用繳納情況進行稽核,並提出整改意見;負責對市、區(縣)社保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各項社會保險基金收繳、待遇支付以及業務經辦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各項
社會保險待遇的欺詐、冒領事件和有關社會保險違法違紀行為的調查處理;負責市人社部門交辦的其它稽核事項;負責市本級按月享受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待遇、工傷待遇人員的待遇領取資格進行核查認證;負責辦理異地退休人員養老金領取資格認證工作;負責處理涉及社保基金徵收有關的信訪接待;指導區縣社會保險征繳稽核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九)信息與統計科
負責全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城鎮居民養老保險以及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各類統計報表的編制、匯總、分析和上報工作;負責社會保險信息調查,提供社會保險信息諮詢服務和社會保險決策支持;負責全市社會保險信息技術和統計培訓工作;負責本局計算機網路系統的建設、運行、維護和安全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全市社保系統計算機套用管理和各縣、區社保機構信息系統資料庫建立完善和規範管理工作;負責市本級養老、工傷、生育保險業務資料庫的管理和維護工作,配合市人社局信息中心做好社會保險數據的安全備份工作;負責本局計算機系統與相關聯網單位的溝通與協調;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