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寧市支持數字經濟產業發展六條措施

《遂寧市支持數字經濟產業發展六條措施》已經遂寧市政府八屆22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遂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6月23日印發.本措施自2022年7月24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遂寧市支持數字經濟產業發展六條措施
  • 頒布時間:2022年6月23日
  • 實施時間:2022年7月24日
  • 發布單位:遂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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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國務院《“十四五”數字經濟發展規劃》安排部署,全面落實《四川省“十四五”數字經濟發展規劃》,促進數字經濟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賦能傳統產業轉型升級,推進我市“綠色智造名城”建設,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以下措施。
一、適用範圍
以下措施提及的“數字經濟企業”特指網際網路和相關服務、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等行業企業。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製造業參考《遂寧市促進工業轉型升級推動製造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遂寧市支持綠色低碳優勢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等其他相關優惠政策。以下措施提及的“企業”指農業、工業、服務業相關企業。
二、支持措施
(一)支持企業開展數位化改造。將企業實施數位化改造納入《遂寧市促進工業轉型升級推動製造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遂寧市支持綠色低碳優勢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中鼓勵企業技術改造(數位化改造)的獎補範圍。對企業實施數位化改造項目,且當年購置設備(含軟體系統類)金額達到500萬元(含)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按購置金額的1%給予補助;當年購置設備(含軟體系統類)金額達到1000萬元(含)以上的,按購置金額的2%、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給予補助。(責任單位: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逗號前為牽頭單位,下同)
(二)支持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將開展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納入《遂寧市促進工業轉型升級推動製造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中推動兩化深度融合的獎補範圍。對通過省級驗收的工業網際網路標識解析節點建設項目,給予不超過項目投資額20%、最高200萬元的補助。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兩化融合試點(示範)企業﹝新一代信息技術與製造業融合發展試點(示範)企業、數字經濟與實體經濟融合創新試點(示範)企業、信息消費試點(示範)企業﹞、工業網際網路試點(示範)企業、物聯網試點(示範)企業、網路安全技術套用試點(示範)企業、數據安全管理試點(示範)企業,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對通過《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管理體系要求》(GB/T23001-2017)認定獲得貫標評定證書的企業,獎勵10萬元。對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示範智慧型製造單元(數位化車間、自動化生產線)的企業,分別獎勵30萬元、20萬元、10萬元;對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示範智慧型製造企業(工廠)的企業,分別獎勵50萬元、30萬元、15萬元。(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局,市財政局)
(三)支持開展數位化轉型公共服務。支持中介機構、數字經濟企業為企業提供普適性技術密集型產品和數位化轉型公共服務(不包括政府購買服務項目)。對四上企業或解決就業100人以上的企業提供服務當年分別達到5戶、10戶、20戶以上的,根據服務對象的轉型成效,經審核後,對實際執行契約總金額的1%進行獎勵,獎勵最高分別不超過10萬元、20萬元、30萬元。支持建立數位化轉型促進中心,對首次創建為國家級、省級、市級數位化轉型促進中心的分別獎勵30萬元、15萬元、5萬元。支持企業全面上雲、深度用雲,每年評選一批上雲標桿企業,每戶獎勵3萬元,同一企業不重複評選。(責任單位: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市國資委、市科技局、市統計局)
(四)支持數據共享開放套用。推進政府部門、公共企事業單位數據資源向社會開放,拓展數據套用場景,鼓勵數字經濟企業、科研院所利用開放數據開展產品、服務與商業模式創新。支持社會數據提供者向數據處理者和套用者開放數據,或建立緊密型利益共同體。對社會數據提供者與數字經濟企業簽訂數據共享、套用契約的,經審核後,給予社會數據提供者按實際執行契約總金額的1%進行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責任單位: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市氣象局、市科技局等相關行業主管部門)
(五)支持數字經濟企業(園區)發展。推行數字經濟企業梯度培育計畫,重點扶持自主創新能力強、掌握關鍵技術、引領行業發展的大數據和軟體企業。對數字經濟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達到2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及以上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金5萬元、10萬元、20萬元;次年主營業務收入增速在20%—30%、30%—40%、40%以上的,再次分別獎勵2萬元、5萬元、10萬元。支持建設數字經濟產業集聚區,集聚數字經濟企業,對首次創建為國家級、省級、市級數字經濟產業園、大數據產業園的產業園區,分別獎勵300萬元、150萬元、50萬元。(責任單位: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市科技局、市統計局)
(六)支持數字經濟產業人才發展。鼓勵職業院校開設數字經濟相關專業及課程,對職業院校組織該校數字經濟專業人才在遂就業,當年穩定在崗6個月及以上且參加社會保險人數達100人、200人、500人及以上的,分別給予職業院校一次性獎勵金10萬元、20萬元、50萬元。鼓勵職業院校與企業聯合建設數字經濟相關產教融合實訓基地,當年向市內數字經濟企業輸送實習生(且年實習期達2個月以上)累計達100人及以上的,對實訓基地給予一次性獎勵金5萬元。支持數字經濟企業吸納人才就業,對就業人員規模首次達40人、80人、100人、200人、500人及以上的且就業人員在本地均連續繳納社保1年以上的數字經濟企業,分別獎勵5萬元、8萬元、10萬元、20萬元、50萬元。(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育體育局、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局,市科技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文化廣電旅遊局)
三、其他事項
(一)資金來源。獎補資金從市工業發展資金、數字經濟發展和智慧城市建設資金等專項資金中列支。
(二)注意事項。對於一次性獎補事項,符合條件但當年未能享受政策的企業,獎補申報可順延至第二年。上述措施中與其他相關政策措施內容不一致的,以上述措施為準。
(三)本措施由遂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本措施自2022年7月24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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