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寧市安居區發展和改革局

遂寧市安居區發展和改革局

遂寧市安居區發展和改革局是遂寧市安居區機構改革設定的新部門,為遂寧市安居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遂寧市安居區發展和改革局
  • 辦公地址:遂寧市安居區柔剛寫字樓B區一樓
  • 所屬部門:遂寧市安居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遂寧市安居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糧食流通和物流儲備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牽頭組織全區統一規劃體系建設,負責區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全區發展規劃的統籌銜接。擬訂並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管理措施。
(二)統籌提出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目標,提出加快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的總體目標、重大任務及相關政策,監測預測預警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趨勢,研究巨觀調控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協調解決經濟運行、總量平衡等重大問題。負責開發區的指導、協調和巨觀管理
(三)匯總分析全區財政、金融等方面情況,參與擬訂財政、金融、土地政策、綜合分析政策執行效果,負責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提出多渠道融資的建議,綜合協調財政、金融、價格和產業政策等經濟槓桿,保證全區國民經濟計畫和發展規劃的實施。
(四)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區經濟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提出相關改革建議。牽頭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協調推進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推動完善基本經濟制度和現代市場體系建設,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牽頭推進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
(五)貫徹實施國家、省、市、區有關價格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編制和執行價格調整改革規劃,提出年度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及價格調控措施並組織實施,管理國家、省、市和區列名管理的除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外的商品和服務價格,承擔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價格成本調查監審、價格監測、價格認定等工作。
(六)負責全區投資綜合管理和協調推進重大項目建設,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擬訂區級政府投資項目年度計畫,安排區級預算內基本建設資金。提出全區重點項目年度投資計畫,按規定許可權審批除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外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引導民間投資方向,推動國家、省、市和區民間投資政策措施落實。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政策。指導和協調國外貸款項目實施。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
(七)組織擬訂全區綜合性產業政策。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重大問題並統籌銜接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擬訂重大產業發展規劃,引導全區重大生產力合理布局,協調推進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發展,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服務業及現代物流業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高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政策,協調產業升級、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八)推動落實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新型城鎮化戰略和重大政策,牽頭推進實施“一帶一路”建設。統籌推進“一核三片、四區協同”“雙聯雙拓、全域開放”等區域發展和對外開放戰略,組織擬訂全區區域協調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負責區域合作的統籌協調工作。組織實施以工代賑等。
(九)跟蹤研判涉及經濟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科技安全、社會安全等各類風險隱患,提出相關工作建議。負責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提出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調控意見並協調落實。提出重要商品市場、生產要素市場的總體布局和發展規劃。
(十)承擔全區糧食巨觀調控、糧食預警監測和應急供應工作。組織實施全區重要物資和應急儲備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畫和指令,管理全區糧食、棉花、食糖及重要消費品儲備,負責全區軍糧供應和前運糧相關工作,承擔糧食安全行政首長責任制考核具體工作。負責儲備基礎設施的建設和管理。負責對管理的政府儲備、企業儲備以及儲備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糧食流通執法督查。負責糧食收購、儲存、運輸環節和政策性用糧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全區糧食庫存檢查工作。
(十一)負責全區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擬訂人口發展戰略、規劃及人口政策,參與擬訂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健康、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提出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牽頭開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十二)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和改革,協調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等工作。組織制定並協調實施全區發展循環經濟、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提出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
(十三)擬訂全區能源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提出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任務並組織實施,協調能源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統籌規劃、綜合平衡能源建設和重大項目布局,按許可權實施對能源項目和計畫的管理,監測能源發展情況,跟蹤了解能源運行和安全狀況,參與能源運行調節和應急保障。指導協調農村能源發展工作。
(十四)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推進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的戰略和規劃,協調有關重大問題。
(十五)指導、協調並綜合管理全區招標投標工作,對國家、省、市、區重大建設項目的工程招標投標活動實施監督檢查。
(十六)承擔區重點工程建設項目的組織協調工作和組織協調處理全區鐵路項目建設過程中涉及的重大問題,協同做好全區鐵路建設規劃及年度計畫編制,征地拆遷相關工作等行政職責。
(十七)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依法治理等工作。
(十八)完成區委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組織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績效管理、信息、安全保密、信訪維穩、政務公開、車輛管理、安全保衛等工作。牽頭負責局機關脫貧攻堅工作。負責機關電子政務的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新聞宣傳、對外交流合作、輿情監測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
(二)政策法規股。組織協調、督促指導開展好本單位依法行政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及備案,承擔普法工作。承擔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
(三)發展和規劃股。研究提出全區重大發展戰略、經濟結構調整和生產力布局的建議,提出經濟社會中長期發展目標,組織擬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並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測與評估。統籌銜接區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研究提出新型城鎮化戰略、規劃和城鄉融合發展的政策建議。
推進落實國家、省、市、區區域協同發展戰略,組織擬訂全區區域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研究區域開放合作的重大問題。負責區域開放合作的統籌規劃和組織協調。指導縣域經濟發展。組織擬訂全區實施“一帶一路”、西部開發的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協調相關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四)國民經濟綜合股。組織擬訂和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畫。監測分析、預測預警巨觀經濟形勢。研究總量平衡,提出巨觀調控目標和政策取向及調控建議,開展重大政策預研和預評估。提出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和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提出經濟安全、資源安全、重要商品總量平衡相關政策建議。承擔全區經濟、資源安全工作協調機制相關工作。組織擬訂開發區發展規劃,對開發區發展進行指導、協調和巨觀管理。
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規劃、年度計畫和政策措施,協調社會事業和產業發展政策及改革重大問題。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提出社會發展重大項目布局建議,統籌平衡文化旅遊、教育體育、衛生健康、民政、社會科學、婦女兒童等社會發展規劃、計畫並監督評估其實施情況。審核、轉報社會發展領域項目並協調組織實施,提出區級財政性投資安排和建設資金平衡意見。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戰略、規劃和政策建議,協調推進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及相關體制改革。擬訂全區人口發展戰略規劃及人口政策,擬訂人口發展和應對老齡化戰略、規劃及政策。
(五)經濟體制改革股。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及有關專項改革方案。承擔供給側改革相關工作。指導推動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和壟斷行業改革,提出完善產權制度、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推進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組織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
研究財政、金融運行形勢並提出政策建議。研究提出政府投融資體制改革的政策建議,聯繫指導區級投融資平台項目投資工作。提出政府主導重大項目資金平衡的意見,安排財政性基本建設貼息資金,負責企業(公司)債券發行指導、報批和監管。負責產業(股權)投資基金的設立和監管,負責創業投資企業的備案和監管。參與研究和指導全區產權交易市場建設。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研究對外開放重大問題,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及有關政策建議,承擔全口徑外債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指導協調國外貸款項目實施,承辦國外貸款項目和鼓勵類外商投資項目的相關稅收減免工作。承擔與相關國際組織、外國政府部門及機構合作的有關工作,承擔機關外事工作。
(六)產業發展股。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結合分析工業、服務業發展的重大問題,擬訂重大產業發展規劃,承辦清潔汽車產業發展的有關工作。組織擬訂推進創新創業和高技術產業發展的規劃和政策,轉報、安排國家、省、市、區的高技術產業化財政性資金建設項目。牽頭組織申報國家、省、市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實驗室並負責建設管理工作,組織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聯合。統籌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數字經濟發展,銜接平衡信息化發展規劃與全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轉報流通、倉儲、物流基礎設施項目。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協調流通體制改革有關重大問題。
擬訂和組織實施綠色發展相關戰略、規劃和政策,承擔生態文明建設和改革相關工作,協調解決綠色經濟發展重大問題。擬訂並協調實施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循環經濟政策規劃和政策措施。審核、轉報資源節約、綜合利用、循環經濟和污染治理中、省、市財政性資金建設項目。
擬訂全區能源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規劃、綜合平衡能源建設和重大項目布局,協調能源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按許可權實施對能源項目和計畫的管理,指導能源行業科技進步、裝備和資源綜合利用相關工作,指導協調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農村能源發展。按許可權審核或轉報能源重大建設項目,申報中、省、市財政性投資。做好天然氣勘探開發和就地轉化利用工作,推進天然氣產業發展。跟蹤了解能源運行和安全狀況,協調石油、天然氣、電力等生產要素,參與能源運行調節和應急保障,負責全區油氣長輸管道保護工作。
(七)農村經濟股。提出農村經濟和生態保護與建設發展戰略、體制改革及有關政策建議,協調有關重大問題。銜接平衡農業、林業、水利、氣象、生態及有關農村基礎設施等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提出重大項目布局建議並協調實施。組織編制林業、水利、氣象、生態及有關農村基礎設施投資計畫並審核、轉報使用財政性資金重大項目。承擔全區生態安全工作協調機制相關工作。組織編制實施農村電網改造升級相關規劃,負責相關項目滾動儲備、調整等投資計畫管理。承擔以工代賑相關工作。
(八)固定資產投資股。提出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建議,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擬訂區級政府投資項目年度計畫,安排區級預算內基本建設資金。
參與編制政法、重大基礎設施發展建設規劃(方案)和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設計畫,按管理許可權負責黨政機關基礎設施項目的審核、轉報、審批,負責審核、轉報、轉下達使用國家、省、市財政性資金項目投資計畫。擬訂促進民間投資發展的政策措施,按分工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
統籌交通運輸發展規劃與國家、省、市和區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綜合分析交通運輸運行狀況,協調有關重大問題,提出統籌綜合交通發展有關政策建議。提出重大基礎設施布局建議並協調實施,推動交通運輸等基礎設施補短板工作。負責與中、省、市民航運輸部門的工作銜接,組織擬訂全區機場項目規劃、項目建設年度計畫,協調推進項目前期工作,協調解決機場建設和後期運行管理的有關問題。推動實施長江經濟帶發展戰略。研究提出交通運輸(含城市軌道交通)的發展戰略、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銜接平衡交通、郵政行業規劃和行業政策,編制綜合交通體系(含城市軌道交通)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審核國防交通發展規劃和計畫。按許可權審核或轉報交通、郵政重大建設項目,提出區級財政性投資安排和建設資金平衡意見,申報中、省、市財政性投資。
協調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政策,推進重點領域綜合治理和流域經濟發展,審核和轉報重點流域和重點區域環境綜合整治項目。
承擔投資項目線上審批監管平台和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建設。協調推進投資項目審批制改革,承辦區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推進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
(九)項目管理股。編制重點項目規劃、年度計畫,擬訂重點項目管理的政策措施。承擔重點項目儲備庫的建設和管理。監督檢查重點項目計畫執行情況,匯總並發布重點項目進展情況,會同有關部門督促重點項目實施工作,指導協調重點項目建設、管理、要素支持和服務工作。指導部門重點項目儲備、建設、管理工作。
組織編制全區鐵路規劃和項目建設年度計畫。負責全區鐵路建設綜合管理工作,加強與中省鐵路管理部門銜接,協調推進鐵路入規爭取、立項建設、征地拆遷、施工協調、驗工計價、竣工交驗等工作。負責全區鐵路項目儲備和新建項目爭取,編制鐵路建設征地拆遷資金預算,收集鐵路建設項目計畫執行情況並提出工作建議。對全區鐵路項目規劃、建設履行指導、協調、督導、檢查考核的職責。按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規定,擬制征地拆遷補償檔案,會同有關方面及時補償費用。協調鐵路建設施工單位與地方的關係,協助有關部門辦理征地、拆遷、安置手續,協調解決鐵路項目建設施工和營運中的相關問題。草擬鐵路建設方面的簡報和相關材料。
指導和協調全區工程招標投標工作。負責管理國家投資建設項目比選檔案的審查和備案。綜合管理國家投資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受理相關投訴,調查相關違規行為。組織協調招標投標信用體系建設。
(十)糧食和物資調控儲備股。擬訂全區糧食和物資巨觀調控、重要糧食品種的結構調整以及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擬訂全區糧食、重要消費品、重要物資和應急儲備物資的規模、總體布局、輪換計畫和動用建議並負責組織實施,負責糧食預警監測、應急管理、政策性糧食購銷處置工作,協調實施糧食、棉花、鹽業進出口計畫,受理、上報和分配我區糧食、棉花進出口關稅配額。負責全區軍糧供應和前運糧相關工作。牽頭做好全區糧食流通統計工作。組織實施糧食收購市場準入制度。組織實施涉糧行業人才培訓;負責全區糧食資金的計畫、管理、使用和監督,負責涉糧項目的資金審計。提出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調控意見並協調落實。負責監督檢查有關糧食流通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情況,對儲備糧、軍糧等政策性糧食計畫、質量、技術規範執行開展監督檢查。承擔糧食安全行政首長責任制考核具體工作。
組織實施全區糧食、重要消費品、重要物資和應急儲備物資的日常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畫和指令,負責儲備基礎設施的維護管理。承擔所屬糧食和物資儲備單位安全儲備和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制定全區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存有關標準、技術規範並監督執行,指導科技創新、技術改造、倉儲基礎設施和信息化建設。承擔全區糧食流通質量安全管理工作,指導糧食檢驗監測體系建設。負責糧食產業化龍頭企業及民營糧食企業的指導和服務工作,指導農村科學儲糧,承辦儲備糧承儲資格審核相關工作。
(十一)價格管理股。負責編制價格改革規劃,擬定年度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和政策。組織價格聽證。承擔市場價格分析、預警和實施臨時價格干預。參與重要商品儲備制度運作和監督。負責重要農產品、農業生產資料價格管理。組織實施水電氣、石油、污水垃圾處理等價格法規和政策,擬訂資源環境價格管理的原則、方法、項目和標準。承擔有關價格審核、審批、涉案財物價格認定工作。組織實施和擬訂列名管理的行政事業、公益服務、公用事業、中介服務、房地產、旅遊等價格法規政策。審定和調整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標準。協調有關價格爭議。
負責擬訂成本工作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對列入成本監審目錄、價格聽證目錄的商品和服務實施定價成本監審,對依法採取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的商品和服務進行成本監審。負責農產品、重要商品和服務成本調查、核算。監測全區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實施價格監測報告制度,開展專項社調查,預測預警市場價格運行情況並提出政策建議,對市場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異常波動開展應急監測。負責全區價格監測網路系統的建設、運行和管理,負責價格政策公布和價格信息發布工作。指導基層價格監測業務工作。
(十二)人事財務股。承擔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訓、人才發展、勞動工資等工作。指導全局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負責編制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年度財務預算、決算、財務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債權、債務和國有資產的監管工作。

領導分工

黨組書記、局長  唐田:主持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區項目建設服務中心主任  袁春來:負責編制重點項目規劃、年度計畫,擬訂重點項目管理的政策措施。承擔重點項目儲備庫的建設和管理。監督檢查重點項目計畫執行情況,匯總並發布重點項目進展情況,會同有關部門督促重點項目實施工作,指導協調重點項目建設、管理、要素支持和服務工作。指導部門重點項目儲備、建設、管理工作。分工負責區內實施的省、市重項目的謀劃、管理和調度工作。分管項目管理股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區重點工程和鐵路建設服務中心主任  鐘輝:負責安居區境內鐵路建設勘測規劃等方面協調工作,承辦片段內勘測、拆遷、施工建設涉及需要安居區辦理的事務性工作。參與鐵路規劃立項等前期和開工建設工作;協助鐵路建設、征地拆遷的事務性工作。協調鐵路建設施工單位與地方關係,協助有關部門辦理征地、拆遷手續,妥善處理征地拆遷中有關問題。分管鐵路建設股。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黨組成員、區紀委監委駐區發展改革局紀檢監察組組長  熊平:主持區紀委監委駐區發展改革局紀檢監察組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  羅曉櫻:負責糧食和物資調控儲備管理、政工人事、財務管理、價格和收費管理、價格認定、農本調查、成本監審方面的工作。分管糧食和物資調控儲備股、人事財務股、價格管理股、價格認定服務中心。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黨組成員、機關黨委書記  蒲巧:負責機關黨建、政務公開、辦公室、宣傳思想和意識形態、黨風廉政建設、群團組織、行政處罰、行政複議、行政訴訟、依法治區、招標投標綜合管理、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農村經濟和以工代賑方面的工作。分管辦公室、政策法規股、農村經濟股、招投標服務中心。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  周政:負責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畫。監測分析、預測預警巨觀經濟形勢。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全面創新改革試驗方面的工作。協助局長抓好區委財經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分管國民經濟綜合股、經濟體制改革股。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兼雙城辦副主任  陳煜:負責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和投資結構調控、區級預算內基本建設資金安排、行政審批,城建、交通、政法、環保類基礎設施項目申報,無償資金爭取,社會事業發展、發展規劃、區域開放合作、全面融入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工作。分管固定資產投資股、發展和規劃股(“雙城辦”)。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區重點工程和鐵路建設服務中心副主任  唐利:負責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推進創新創業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數字經濟發展、流通倉儲物流基礎設施項目、安全生產、實施綠色發展、能源發展及全區油氣長輸管道保護工作。分管產業發展股。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區重點工程和鐵路建設服務中心副主任  米海燕:負責承擔區級重大項目滾動儲備、重大項目名單管理和重大項目實施調度的服務性工作。為推進重大項目建設提供政策建議和諮詢服務;跟蹤區級重點工程建設項目實施情況,收集反饋信息,定期、不定期報告重點工程建設項目計畫執行情況,分析趨勢,提出建議。協調重點工程推進中有關問題。承擔區級重點建設項目庫建立、調度、推進和服務工作。提出區級年度重點工程建設項目建議名單,編制年度實施計畫。承擔各類區級重點建設項目的篩選、論證、申報的輔助性工作。分管重點工程股。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級調研員  吳平安:協助區重點工程和鐵路建設服務中心副主任唐利分管產業發展股。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級主任科員  廖紹忠:協助黨組成員、機關黨委書記蒲巧分管農村經濟股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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