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設備轉帳撥款

進口設備轉帳撥款是有進口成套設備的主管部門以轉帳撥款方式撥給建設單位的進口成套設備價款和有關費用。是基建預算撥款的一部分。其內容分兩部分:(1) 國外付款部分。包括設備原價 (含列入契約的進口材料、配件等) 、國外設計及技術資料費、技術保密費、專利費、延期付款利息等。(2) 國內費用部分。包括關稅、工商稅、保險費、銀行手續費和外貿部門手續費,通常簡稱“兩稅四費”。

按照現行制度規定,進口設備轉帳撥款中的設備原價和“兩稅四費”應直接記入有關進口設備的採購成本。國外設計及技術資料等費用,應先計入“待攤投資”,再分批計入交付使用財產價值。有進口成套設備的建設單位應設定“基建撥款——本年進口設備轉帳撥款”明細帳戶核 算。貸方登記由主管部門轉帳撥入的進口成套設備的價款和有關費用; 下年初建立新帳時,應將上年的貸方餘額,全部轉入“基建撥款——以前年度撥款”明細帳戶的貸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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