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京載客汽車

進京載客汽車

進京載客汽車,一般指進入北京市行政區域,在外省市登記、申領牌照的載客汽車。

根據北京市公安局2010年12月16日《關於對非本市進京載客汽車採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的有關規定,自2011年1月1日起,除特定的部隊、武警及執行任務的警車、救護車等特種車輛及持道路運輸證件的省際長途客運車輛和省際旅遊大型客車載客汽車外,非本市載客汽車(含臨時號牌車輛)需進入五環路(含)以內道路行駛的,須辦理進京通行證件(進京客車通行證、北京市區通行證)。持有進京通行證件的非本市進京載客汽車,工作日7時至9時、17時至20時,禁止在五環路(含)以內道路行駛。非本市進京載客汽車在遵守上述規定的同時,工作日 9時至17時,參照《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工作日尖峰時段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規定,執行按車牌尾號工作日尖峰時段區域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限行範圍為五環路(含)以內道路,車牌尾號輪換方式按照北京市機動車車牌尾號的輪換方式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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