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增強政府執行力提高政務質效若干措施

為進一步提高政府決策效率、最佳化政務效能,更好服務縣委、縣政府中心工作和英山經濟高質量發展,根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提高政務質效推動工作落實的實施意見》(黃政辦發〔2020〕23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如下措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進一步增強政府執行力提高政務質效若干措施
  • 發布單位:英山縣人民政府
一、堅決貫徹落實上級決策部署。各鄉鎮、各部門要將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指示批示精神,全國全省全市“兩會”,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縣委召開的全局性或重點工作會議列入傳達範圍,按要求及時召開本級、本部門黨組(黨委)會或局長(主任)辦公會傳達學習,並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研究貫徹落實措施。
對上級重要檔案、重要會議精神和領導同志批示,各鄉鎮、各部門要在當日向主要負責同志報告,並在3個工作日內布置落實;要求制發實施意見、方案、配套措施的,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安排工作原則上都要明確時間節點、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實行清單化、項目化、責任化管理;對上級組織的各類巡視巡察、督查、專項檢查的反饋意見,要按規定時限提出整改意見,制定整改方案和清單,並迅速整改到位。
二、規範會議檔案。講求會議實效,提倡少開會、開短會、開管用的會,防止以會議落實會議。會前準備要充分,對擬提交縣政府常務會議研究討論事項,承辦單位要在會前充分調研,徵求相關部門意見,形成統一意見。精簡發文,實行年度發文總量控制,能以便函傳送的,不得要求發紅頭檔案; 能用微信、QQ群等即時通訊工作群布置工作的,不得要求發檔案。上級有關檔案,不得照抄照轉,禁止以檔案落實檔案。
三、提高決策質效。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作為重大決策的法定程式。政府出台的重要檔案要留足徵求意見時間,一般情況下不少於5日,緊急情況下不少於2日;合理確定徵求意見範圍,事項不涉及的不納入徵求意見範圍。被徵詢單位對自身職責範圍內事項要明確表態,在最後決議階段,除非因所涉事項發生重大改變,否則不再提出異議。政府會議作出的決定、明確的任務,所屬各部門和下級政府要堅決貫徹執行;發現難以執行的,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反饋
四、強化責任擔當。縣政府各部門要發揮帶頭作用,抓實抓細抓落地,主要領導幹部要帶頭加強學習,帶頭維護團結,帶頭加快發展,帶頭開拓創新,帶頭勤政為民,帶頭求真務實,帶頭廉潔自律,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要把加強執行力建設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對重點工作要親自研究、盯住不放,為班子其他成員和下屬單位創造良好的工作條件,並承擔必要的責任,勇當表率和先鋒。各鄉鎮、各部門要準確把握工作要求,不折不扣抓好落實, 決不允許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決不允許在貫徹執行中打折扣、做選擇、搞變通;在執行工作中,要講規矩、守規矩,既要堅持分工負責,主動擔當作為,又要加強協作配合,做到分工不分家,確保政令暢通、決策落地、執行見效。各鄉鎮、各部門主要負責同志是本地本行業抓執行的第一責任人,要以政策落實、項目落地為重點,經常帶頭深入一線督進度、查問題、解難題;分管負責同志是本地本行業抓執行的直接責任人,要抓好分管領域工作的執行,並及時向主要負責同志報告執行情況。
五、注重溝通協調。鄉鎮之間、政府部門之間意見不一致的,由縣政府辦公室作出明確的協調意見;政府辦公室難以協調的,報縣政府分管領導協調。對涉及面廣、情況複雜,或其他各種途徑協調效果不好的事項,要及時提請縣政府主要領導協調。嚴格依法履行職能,加強與政府法律顧問溝通聯繫,規範行政執法行為。對能通過到基層一線實地調研解決的,可當場拍板,不報文報表;對能通過專題會、辦公會、現場會等協調解決問題的,可不開全縣性大會,不發綜合性檔案;對能通過部門自身之間建立完善溝通協調機制的,儘量不成立議事協調機構。
六、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繼續落實基層減負有關要求,把廣大黨員幹部從形式主義的束縛中解脫出來,大力推行“一線工作法”,持續改進工作作風。從嚴控制層層發文、層層開會,著力解決文山會海反彈回潮的問題。發揚“短實新”文風,堅決壓縮篇幅防止穿靴戴帽、冗長空洞,各級各部門印發的檔案原則上不超過10頁。各鄉鎮、各部門貫徹落實上級檔案精神,可結合實際制定務實管用的舉措,除有明確規定外,不再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解決督查檢查考核過多過頻、過度留痕的問題,堅決糾正機械式做法,不得隨意要求各鄉鎮、各單位填表報數、報材料,不得簡單將開會發文、台賬記錄、工作筆記等作為工作是否落實的標準,不得以微信工作群、政務APP上傳工作場景截圖或錄製視頻來代替對實際工作評價。嚴格控制“一票否決”事項,不能動輒簽“責任狀”,變相向基層推卸責任。
七、加快推動重點工作落實。對重大項目建設、招商引資、最佳化營商環境等重點工作,各鄉鎮、各部門主要負責同志要拿在手上,按照行政首長負責制要求定期研究、加大協調,綜合運用搬石頭工作法、倒推工作法、“一線工作法”等,實行台賬化管理、項目化推進,逐一制定清晰明確的任務書、時間表,倒排工期、清單管理,對賬銷號、限時清零,推動各項任務落地見效。
八、加強政務督查。各鄉鎮、各部門要明確一名督查員,建立內部督查制度,確保重要決策部署在本地本系統落實落地。要加強督查工作統籌,政府各部門結合工作職責制定本部門督查工作計畫,對涉及鄉鎮督查必須報縣政府督查室統籌。縣政府督查室對各類督查項目儘量歸併,通過合併督查、聯合督查、委託督查等方式,做到一定時間內,同一事項只有一支力量督查,督查結果多個部門共享。縣政府常務會議、專題會議議定事項原則上2個月要匯報落實情況,縣長、副縣長交辦事項和批示意見要在5個工作日內匯報落實情況,其他重要決策、重要檔案、《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的落實要建立定期督查機制。督查要實,督查以突擊檢查、暗訪、抽查為主,不事先打招呼,不以書面匯報材料為主,面對面接觸基層一線,重點工作開展現場督查。完善督查台賬,督查結果與年終綜合考核掛鈎。對落實決策事項成績突出、成效顯著的鄉鎮和部門,要進行激勵表揚;對敷衍塞責、弄虛作假、落實不力的,要進行曝光和約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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