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海帶

連江海帶

連江海帶,福建省福州市連江縣特產,中國國家地理標誌產品。

連江縣是“中國海帶之鄉”,連江海帶是“最具影響力水產品區域公用品牌”,養殖歷史悠久,產業鏈完整,質量特色鮮明,獨特品質與產地地理和人文因素密切相關,口感柔嫩、味道獨特,營養豐富。

2019年10月8日,國家知識產權局批准對“連江海帶”實施地理標誌產品保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連江海帶
  • 產地名稱:福建省福州市連江縣
  • 品質特點:口感柔嫩、味道獨特
  • 地理標誌:國家知識產權局地理標誌產品
  • 批准文號:國家知識產權局公告第331號
  • 批准時間:2019年10月8日
產品特點,感官特色,理化指標,產地環境,歷史淵源,生產情況,產品榮譽,地理標誌,地域保護範圍,質量技術要求,專用標誌使用,

產品特點

感官特色

鮮海帶:葉片平整,寬度較大,中帶部與邊緣部的葉片厚度均勻,個體間性狀均勻,附著性生物和砂泥少,藻體柔嫩,口感脆爽鮮美。乾海帶:呈海帶固有的深綠色或褐色,葉體清潔平展,兩棵間無貼上、無霉變、無花斑、無海帶根。鹽漬海帶:表面光滑,無粘液,呈褐綠色,形狀整齊。

理化指標

鮮海帶:蛋白質含量(克/100克)≥1.50;鈣(毫克/千克)≥1300;鐵(毫克/千克)≥6.00;β-胡蘿蔔素(毫克/千克)≤2.00。乾海帶:蛋白質含量(克/100克)≥14.00;鈣(毫克/千克)≥8000;鐵(毫克/千克)≥80.00;β-胡蘿蔔素(毫克/千克)≤10.00;水分(%)≤20。鹽漬海帶:蛋白質含量(克/100克)≥1.80;鈣(毫克/千克)≥1600;鐵(毫克/千克)≥70.00;β-胡蘿蔔素(毫克/千克)≤4.00;鹽分(以 NaCl 計)% ≤22.95。
連江海帶連江海帶

產地環境

連江縣地處福建省東部沿海,東與台灣、馬祖列島一衣帶水,西傍省會福州,南扼閩江口,北接閩浙通道。全縣總面積4280平方公里,其中:陸地面積1168平方公里,海域面積3112平方公里。境內海岸線長238公里,有三灣(羅源灣、定海灣、黃岐灣)、三口(可門口、閩江口、敖江口),是全國縣級水產第二大縣、全省水產第一大縣和“中國海帶之鄉”。連江縣東洛島是位於北緯26°的深海海域,水清海闊,不凍不淤,適合海帶種殖,品質好。
連江海帶產地環境連江海帶產地環境

歷史淵源

20世紀50年代以前,連江縣並無海帶養殖業。
1956年,福建省水產部門首先引進山東青島海帶苗,在連江縣筱埕鎮試養。好苗子遇上好環境,讓連江迅速成長為全國最大的海帶育苗基地,海帶產業從育苗、養殖、加工到銷售一條龍,並獲得了“中國海帶之鄉”的金字招牌。
2015年,福建省委組織部牽頭組織的“院士八閩行”活動中,企業與院士對接上了,並得到連江縣的支持。院士團隊將研發成功多年的藻類深加工工藝技術,延伸到海帶精深加工。
2018年5月舉辦的2018年全國科技活動周上,大連工業大學國家海洋食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聯合科研成果轉化企業共同參展,向全國展示了海帶之鄉的精深加工新突破。
連江海帶連江海帶

生產情況

2019年,連江海帶養殖面積已達到7萬多畝,產量20多萬噸,產值十三多億元。
連江海帶連江海帶

產品榮譽

2019年10月8日,國家知識產權局批准對“連江海帶”實施地理標誌產品保護。

地理標誌

地域保護範圍

福建省福州市連江縣現轄行政區域及北緯 26°07′至 26°27′,東經 119°17′至 120°31′之間海域。

質量技術要求

(一)品種。以“連雜一號”、“黃官”和“三海”海帶為主要苗種。
(二)養殖環境。養殖海區底質為平坦的泥沙底、泥底,水深 8~30米。海水流速在 0.20~0.80米/秒,透明度變化幅度 1~2米,鹽度 25~28。
(三)養殖管理。
1.夏苗培育。
(1)苗種選擇適應連江海區溫度、肥力等特點,具有耐高溫、優質、高產特性的良種。
(2)種海帶選擇藻體厚實、葉片寬大、色濃褐、附著物少、沒有病爛及尚未形成孢子囊的個體進行海區度夏。當水溫上升到25~26℃時,將種海帶移入室內進行培育。采孢子時間一般在 9月中下旬,苗種出庫前 45~60 天進行。
2.海帶養成。
(1)養成方式:採用延繩式平養、垂直養成法、貝藻間養等方式。
(2)養成初期:一類海區可深掛分苗,二三類海區可先密掛暫養再分養,也可深掛分苗。
(3)養成中期:海區水層調節在 50~80厘米,當海帶長至100~120厘米 時,可適當提升水層。
3.採收。採收時間從 3 月上旬到 5 月下旬。
(四)加工工藝流程。
1.鮮海帶。採收→清洗→整理→貯存。
2.乾海帶。清洗→燙煮→冷卻→攤菜→切分→乾燥→包裝。
3.鹽漬海帶。清洗→燙煮→冷卻→脫水→拌鹽→攤菜→切分→包裝。
(五)安全及其他質量要求。產品安全及其他質量要求必須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專用標誌使用

連江海帶產地範圍內的生產者,可向福建省連江縣知識產權局提出使用“地理標誌產品專用標誌”的申請,經福建省知識產權局審核,報國家知識產權局核准後予以公告。連江海帶的檢測機構由福建省知識產權局在符合資質要求的檢測機構中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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