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價工程師報考指南

造價工程師報考指南

造價工程師是指由國家授予資格並準予註冊後執業,專門接受某個部門或某個單位的指定、委託或聘請,負責並協助其進行工程造價的計價、定價及管理業務,以維護其合法權益的工程經濟專業人員。國家在工程造價領域實施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

考試介紹,報名時間,報考條件,考試科目,考試時間,成績查詢,成績管理,合格標準,

考試介紹

凡從事工程建設活動的建設、設計、施工、工程造價諮詢、工程造價管理等單位和部門,必須在計價、評估、審查(核)、控制及管理等崗位配套有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
1996年,依據《人事部、建設部關於印發〈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的通知》(人發〔1996〕77號),國家開始實施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1998年1月,人事部、建設部下發了《人事部、建設部關於實施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發〔1998〕8號),並於當年在全國首次實施了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試工作由人事部、建設部共同負責,人事部負責審定考試大綱、考試科目和試題,組織或授權實施各項考務工作。會同建設部對考試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和確定合格標準。日常工作由建設部標準定額司承擔,具體考務工作委託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
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由國家建設部與國家人事部共同組織,考試每年舉行一次,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辦法。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原則上只在省會城市設立考點。考試採用滾動管理,共設5個科目,單科滾動周期為2年。

報名時間

考務日程安排
(一)網上報名時間
 2014年7月17日9:00~7月29日16:00。
(二)現場資格審查時間
2014年7月17日9:00~7月30日16:00(雙休日除外)。
(三)網上繳費確認時間
2014年7月17日9:00~7月31日16:00。
(四)准考證下載列印時間
2014年10月13日9:00~10月19日14:00

報考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工程造價專業大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6年。
②工程造價專業本科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4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
③獲上述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和獲碩士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3年。
④獲上述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2年。
(二)上述報考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部承認的正規學歷,從事相關工作經歷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該相關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報名當年年底。
(三)凡符合造價工程師考試報考條件的,且在《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下發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理論與相關法規》、《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兩個科目,只參加《工程造價計價與控制》、《工程造價案例分析》兩個科目的考試。
①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15年。
②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20年。
③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中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25年。
(四)根據人事部《關於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檔案精神,自2005年度起,凡符合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規定的香港、澳門居民,均可按照規定的程式和要求,報名參加相應專業考試。香港、澳門居民在報名時應向報名點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考試科目

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分四個科目:《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理論與相關法規》、《工程造價計價與控制》、《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工程造價案例分析》。其中《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分為“土建”與“安裝”兩個子專業,報考人員可根據工作實際選報其一。

考試時間

2012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定於10月20、21日舉行。具體安排如下。
各科目時間安排是:
考試日期
考試時間
考試科目
10月20日
9:00-11:30
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理論與相關法規
10月20日
14:00-17:00
工程造價計價與控制
10月21日
9:00-11:30
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土建、安裝)
10月21日
14:00-18:00
工程造價案例分析

成績查詢

考試成績一般在考試結束後的兩個月後由各地人事考試主管部門陸續對外公布。屆時請關注各省的人事考試中心網站成績查詢欄目即可,亦可關注學易網校造價工程師考試頻道成績查詢欄目信息,點擊查看2011年造價工程師考試成績查詢匯總>>>

成績管理

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參加四個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須在當年通過應試科目。考試合格者,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頒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印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共同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

合格標準

2011年造價工程師考試合格標準:
科目名稱
試卷滿分
合格標準
工程造價計價與控制
120
72
工程造價案例分析
140
84
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理論與相關法規
100
60
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土建)
100
60
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安裝)
100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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