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遼市國土資源局

通遼市國土資源局

通遼市國土資源局是通遼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2018年12月,機構改革不再保留通遼市國土資源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通遼市國土資源局
  • 現任領導:林文惠(局長)
  • 所屬地區:通遼市
  • 所屬部門:通遼市人民政府
現任領導,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現任領導

局長:林文惠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關於國土資源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制定相關的實施辦法和意見。
(二)組織編制和實施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年度計畫及其他專項規劃,審核旗縣市區、蘇木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礦產資源的調查評價,編制礦產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規劃、地質勘查規劃、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遺蹟保護規劃,並報上級人民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負責建設項目的規劃預審和土地利用
計畫指標管理。
(三)監督檢查旗縣以下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行政執法和土地利用、礦產規劃職能情況;依法保護土地、礦產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合法權益,調處國土資源權屬糾紛,查處國土資源違法案件。
(四)貫徹實施耕地特殊保護,實施農用地用途管制,組織基本農田保護,負責未利用土地開發、整理、復墾的監督工作,負責耕地總量動態平衡和耕地占補平衡監管,組織實施農用地轉用、土地徵收徵用工作。
(五)組織實施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指導實施土地確權、城鄉地籍、重大土地專項調查、土地定級和登記等工作。
(六)組織實施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轉讓、抵押及臨時用地管理,貫徹執行國有土地劃拔使用目錄,負責農村牧區集體土地使用權流轉管理和集體非農建設用地的審批管理,組織實施節約集約用地評價,對土地市場和地價進行監管。
(七)按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要求,對通遼市城市規劃區內的土地實施直接管理。
(八)指導基準地價、標定地價評估,審核評估機構從事土地評估的資格;承但經國務院、自治區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審批的各類用地的審查、報批工作。
(九)依法管理礦產資源探礦權、採礦權的審批登記、發證和轉讓審批登記;負責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保護的監督管理;承擔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工作,管理地質資料匯交;依法實施地質勘查行業管理,管理地勘成果;依法管理礦產資源補償費等費用的徵收和使用;確認探礦權、採礦權評估結果。
(十)組織監測、防治地質災害和保護地質遺蹟,保護地質環境。
(11) 負責對國土資源法律法規的宣傳、科技培訓、科技項目的推廣,組織管理全市基礎測繪、地籍測繪和其他重大測繪項目,管理轄區地圖編制及審核工作。
(12) 承辦通遼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區國土資源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通遼市國土資源局設11個內設機構:
(1) 辦公室
(2) 人事科
(3) 宣教法規科
(4) 規劃科
(5) 地籍管理科
(6) 耕地保護科
(7) 土地利用管理科
(8) 礦產科
(9) 地質科
(10) 測繪科
(11) 執法監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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