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公開指南

為了更好地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方便民眾獲得通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以下簡稱《條例》)和《湖北省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省政府令第262號)(以下簡稱《規定》),特編制《通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通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公開指南
  • 發布單位:通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範圍
通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動向社會免費公開的信息為本機關主動公開的信息。
(二)公開形式
對於主動公開的人社信息,主要採取網上形式公開:通城縣人民政府
(三)公開時限   
主動公開的人社信息將及時予以公開;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時公開的,公開時間不遲於信息生成後15日。
二、依申請公開
(一)申請程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獲取通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動公開以外的人社信息,可以向縣人社局辦公室申請獲取。
(二)受理機構
受理機構:通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
辦公地址:通城縣雋水鎮銀山廣場廣場南路
(三)申請形式
1.現場申請。申請人可以到受理機構處,當場提出申請;申請人申請與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的,應當持有效證件,當面提交書面申請。
2.信函、傳真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等方式提出申請的,請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請儘量詳盡、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於受理機關確定信息載體的提示。
(四)申請處理
本機關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予以答覆。如確需延長答覆期限,會提前告知申請人,延長答覆的期限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本機關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後次序來處理申請,單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請求的,全部處理完畢後統一答覆。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請求分別申請。對申請人提供的申請要件不完備、不準確、難以確定具體信息內容的,本機關將要求申請人補充或更正。
申請獲取的信息如果屬於受理機關已經主動公開的信息,受理機關中止受理申請程式,告知申請人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受理機關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後次序來處理申請,單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請求的,受理機關將全部處理完畢後統一答覆。鑒於針對不同請求的答覆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請求分別申請。
三、監督與投訴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縣監察局投訴。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違反有關規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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