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梅河口市科技局,科技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通化市梅河口市科技局
- 地點:通化市
- 釋義:政府部門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主要職責
(二)研究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會同縣有關部門研究確定全縣科技發展重大布局、優先領域;根據我縣的具體實際和資源情況,開展技術經濟預測;推進全縣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高全縣科技創新能力;參與對經濟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的跨部門、多學科的綜合性項目、引進項目的論證與決策。
(三)組織做好星火計畫、火炬計畫、科技成果重點推廣計畫、重點新產品計畫等科技計畫項目的編制、申報,加強項目實施的跟蹤、檢查等管理工作。
(四)加強高新技術及先進適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工作,指導科技成果轉化;組織重點科技項目攻關,做好“星火”、“火炬”及科技成果的示範、推廣計畫的制訂和實施;指導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負責高新技術產業企業的申報,促進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工作。
(五)負責歸口管理科學事業費和實施上級下達的科技項目和經費,負責縣級科技三項經費(新產品試製、中間試驗、重大科研項目的補貼)和科技基金的管理,對實施科技項目的效益進行跟蹤管理。
(六)歸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技術市場與科技相關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等工作;促進民營科技工作;制訂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規劃,推動科普工作發展;促進科技諮詢、科技評估等科技服務機構的發展,推動科技服務體系建立。
(七)指導、協調鎮級科技工作;協同縣直有關部門推動行業的科技進步和推進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科技外事、橫向合作與交流。
(八)研究科技人才資源的合理配置,參與研究制訂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的規劃、政策措施和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
(九)研究制定和組織實施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計畫;負責有關科技外事審核工作。
(十)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專利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並負責實施、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制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計畫;負責有關智慧財產權的宣傳教育與培訓工作;為社會提供專利信息;組織研究智慧財產權事業發展和有關智慧財產權方面的重大問題;指導和管理企業專利工作;負責專利、技術市場鑑證、認定、登記和管理的有關工作。
(十一)負責專利執法工作,依法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假冒、冒充專利行為。
(十二)負責科技信息、科技宣傳、縣科技信息網路管理工作,指導第三產業的科技工作。
(十三)承擔縣防震抗震救災工作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十四)負責下屬事業單位的管理工作。
(十五)承辦縣人民政府、上級科技和智慧財產權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