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梅河口市科技局

通化市梅河口市科技局,科技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通化市梅河口市科技局
  • 地點:通化市
  • 釋義:政府部門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科學技術發展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擬訂落實科技體制改革的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會同縣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
(二)研究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會同縣有關部門研究確定全縣科技發展重大布局、優先領域;根據我縣的具體實際和資源情況,開展技術經濟預測;推進全縣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高全縣科技創新能力;參與對經濟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的跨部門、多學科的綜合性項目、引進項目的論證與決策。
(三)組織做好星火計畫、火炬計畫、科技成果重點推廣計畫、重點新產品計畫等科技計畫項目的編制、申報,加強項目實施的跟蹤、檢查等管理工作。
(四)加強高新技術及先進適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工作,指導科技成果轉化;組織重點科技項目攻關,做好“星火”、“火炬”及科技成果的示範、推廣計畫的制訂和實施;指導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負責高新技術產業企業的申報,促進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工作。
(五)負責歸口管理科學事業費和實施上級下達的科技項目和經費,負責縣級科技三項經費(新產品試製、中間試驗、重大科研項目的補貼)和科技基金的管理,對實施科技項目的效益進行跟蹤管理。
(六)歸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技術市場與科技相關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等工作;促進民營科技工作;制訂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規劃,推動科普工作發展;促進科技諮詢、科技評估等科技服務機構的發展,推動科技服務體系建立。
(七)指導、協調鎮級科技工作;協同縣直有關部門推動行業的科技進步和推進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科技外事、橫向合作與交流。
(八)研究科技人才資源的合理配置,參與研究制訂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的規劃、政策措施和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
(九)研究制定和組織實施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計畫;負責有關科技外事審核工作。
(十)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專利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並負責實施、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制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計畫;負責有關智慧財產權的宣傳教育與培訓工作;為社會提供專利信息;組織研究智慧財產權事業發展和有關智慧財產權方面的重大問題;指導和管理企業專利工作;負責專利、技術市場鑑證、認定、登記和管理的有關工作。
(十一)負責專利執法工作,依法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假冒、冒充專利行為。
(十二)負責科技信息、科技宣傳、縣科技信息網路管理工作,指導第三產業的科技工作。
(十三)承擔縣防震抗震救災工作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十四)負責下屬事業單位的管理工作。
(十五)承辦縣人民政府、上級科技和智慧財產權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技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管理全系統行政經費、自然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負責機關財務、接待工作。
(二)政工科
負責全系統綜合協調、黨務、政務、人事、文秘、扶貧、實績考核、工青婦、體制改革等工作。
(三)農牧業科
負責農牧業科技方面的調查、統計、規劃編制等工作;組織、牽頭農牧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四)高新技術產業科
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
(五)技術市場管理科
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監督全市技術貿易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培育全市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組織,幫助民營科技企業和各類民營科技服務組織的建立和審核,對各類技術貿易機構實行監督檢查,規範服務功能和質量,檢驗技術貿易證書,進行技術貿易情況的統計、分析、上報等工作。組織、申報、實施社會領域的國家、自治區重大科技計畫、科研項目;組織、管理、指導社會領域的科技工作;承擔社會領域的醫藥衛生、節能減排、循環經濟方面的科技工作以及協調、聯繫863計畫的組織、申報、管理工作;負責自然科學基金計畫及基礎研究規劃方面的工作。
(六)智慧財產權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加強我市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措施辦法;做好有關智慧財產權必要的協調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專利信息網路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專利轉讓、專利貿易許可,專利權質押,專利廣告的出證管理工作,負責並指導旗縣市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專利行為的工作;負責全市專利代理機構、人員資格的審報;組織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有關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制定有關專利工作的教育與培訓規劃;負責有關專利和智慧財產權的統計和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科技獎勵工作。
(七)計畫成果管理科
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計畫;負責全市各類科技計畫的協調和配置;負責各類科技計畫的呈報、下達、匯總、驗收、統計;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鑑定、驗收、評審、登記。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