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群特點
這些人一般都有工作,但收入不高,而生活開銷卻不低,為了維持自己“理想的生活方式”,抱著僥倖
心理,利用
信用卡大肆透支。當還款壓力超出其承受範圍時,就以變更電話、更換住所等方式惡意逃避銀行催收,逐步走上犯罪道路。
四種類型
1.頻繁透支積少成多型 此種類型較為常見,被告人不顧個人財務狀況超前
消費,直到超出自己的償還能力,最終無力償還;
2.循環透支以卡養卡型 在7起此類型案件中,被告人人均持有兩張以上
信用卡,其中最多的同時持有6家不同銀行的
信用卡,在
刷卡消費後“拆東牆補西牆”,循環透支,致債務重重無力還款;
3.周轉
資金刷卡套現型 為了做生意周轉資金而利用信用卡的
免息期刷卡套現,一旦生意失敗或
資金鏈斷裂,便無法償還欠款;
4.
虛假交易刷卡套現型 繳納一定比例手續費,通過個別商戶的POS機進行虛假交易,大量套取現金用於個人生活
消費。
犯罪主體
據統計,此類犯罪的被告人年齡大都在35歲以下,其中“
80後”最為突出,占到一半以上,年齡最小的僅21歲。同時,高學歷現象也值得關注。具有大學以上文化程度的有19人,占30.6%。
對此法官分析認為,“花明天的錢,圓今天的夢”是
信用卡消費最為吸引人的所在。年輕人容易接受新的
消費理念,更容易成為“持卡一族”。同時,各發卡行為爭奪市場份額,對年輕人包括在校
大學生則降低了辦卡門檻,放鬆了授信審核。
事實上,這些
持卡人剛踏入社會不久,經濟實力較差,自制力較弱,容易
過度消費。再加上一些年輕人畢業後沒有固定工作或者工作更換頻繁,收入不穩定,從而使他們成為惡意透支的高發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