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認

追認

詞語:追認

注音:zhuī rèn

詞義:1.事後認可。 2.批准某人生前提出的參加黨﹑團等組織的要求。

基本解釋

[subsequently or posthumously confirm or endorse] 事後認可

追認為烈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追認
  • 外文名:recognize retroactively
  • 注音:zhuī rèn
  • 釋義:事後認可
  • 詞性:動詞
詞語:追認
注音:zhuī rèn
詞義:1.事後認可。 2.批准某人生前提出的參加黨﹑團等組織的要求。
追認儀式追認儀式
基本解釋
[subsequently or posthumously confirm or endorse] 事後認可
追認為烈士
詳細解釋
1. 事後認可。
王力 《漢語史稿》第二章第二八節:“‘江’和‘宕’合流的時代很早,大約第五世紀已經開始了,《中原音韻》的江陽韻只是追認幾世紀以來的既成事實。”
2. 批准某人生前提出的參加黨、團等組織的要求。
周立波 《暴風驟雨》第一部二十:“開了一個支幹會,討論了追認 趙玉林 同志為中共正式黨員的問題。”楊沫 《青春之歌》第二部第二十章:“我永遠用我全副的生命去追求這個光榮的日子,如果我死了我也要求黨--追認我。”
追認儀式追認儀式
追認權
追認權即,是本人通過特定的法律行為,使無權代理人、無處分權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為的行為成為有效法律行為的權利。
法律
《契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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