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日之爭

近代史上有過兩次中日民族矛盾尖銳爆發的時期,即1894—1895年的甲午戰爭和1937年—1945年的抗日戰爭。兩次戰爭都是由日本挑起,戰爭基本形式都是敵強我弱,但結局和影響完全不同:甲午戰爭是中國戰敗,列強乘機掀起瓜分中國的狂潮。而抗日戰爭是中國取勝,為中國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勝利奠定了基礎。對比研究分析兩次中日戰爭,有助於學生比較能力的形成和對教材的深入理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近代中日之爭
  • 爆發的時期:1894—1895年1937年—1945年
  • 挑起方:日本
  • 特點:由國外打到國內
一.甲午戰爭,(一).甲午戰爭特點,(二).甲午戰爭中國的敗因分析,二。日俄戰爭,三。袁世凱賣國十一條,四。巴黎和會,五。九一八事變,六。抗日戰爭,(一).抗日戰爭的特點,(二).抗日戰爭取得勝利的主要原因分析,

一.甲午戰爭

(一).甲午戰爭特點

1.由國外打到國內。即朝鮮戰場(如平壤戰役)到中國戰場(如遼東半島戰役)。2.海戰和陸戰同時進行。3.戰爭的起因是清政府扶持朝鮮政府的政策與日本徵服東亞的政策相矛盾而引發民族矛盾激化。4.戰爭可以明顯劃分為四大戰役。即1894年7—9月的平壤戰役和黃海海戰,10月的遼東半島戰役,和1895年初的威海衛戰役。5.日軍施行了慘無人道的旅順大屠殺,顯示了特殊的野蠻和兇殘。6.戰爭的整個過程顯示了日軍侵略的非正義性和清政府消極避戰,積極求和的指導思想。7.戰爭以清政府軍事上失利,政治上被迫簽訂不平等條約《馬關條約》告終。

(二).甲午戰爭中國的敗因分析

1.領導方面,甲午戰爭前後清政府國勢衰敗,官僚機構腐敗無能,軍備荒馳,以李鴻章為代表的軍事思想是消極避戰,積極求和,慈禧太后挪用海軍軍費籌備“萬世盛典”,置國家和民族安危於不顧。2.民眾方面,甲午戰爭時,中國民眾尚未覺醒,僅一些清軍愛國將士進行了堅決抵抗,但受壓制。3.軍事方面,在戰略戰術上,清軍陸軍先定守勢,坐失戰機,北洋艦隊避戰保船,放棄制海權,最後全軍覆沒。4.國際上,甲午戰爭時中國處於任人宰割的地位。

二。日俄戰爭

日俄戰爭是指日本帝國俄羅斯帝國為了侵占中國東北和朝鮮半島,在中國東北的土地上進行的一場戰爭。以沙皇俄國的失敗而告終。
日俄戰爭促成日本在東北亞取得軍事優勢,並取得在朝鮮半島、中國東北駐軍的權利,令俄國於此的擴張受到阻撓。日俄戰爭的陸上戰場是清朝本土的東北地區,而清朝政府卻被逼迫宣布中立,甚至為這場戰爭專門劃出了一塊交戰區。

三。袁世凱賣國十一條

袁世凱由於歷史恩怨一直與日本交惡,因此在其掌權後就竭力抵制日本,日本對袁世凱也頗多不滿。辛亥後,袁世凱大權在握,日本要想在中國獲得更多的權益,始終繞不開袁氏,但袁氏在外交上一直是依賴歐美抵制日本,這對日本謀求在華利益始終是一大障礙。而正是在此背景下,一戰爆發了,一直被袁世凱憑藉用以制衡日本的英俄德等國深陷歐洲戰場無力東顧,日本看到了宰割中國的大好機會。日本政界元老井上馨認為歐洲大戰“對日本國運發展乃大正年代之天佑”,主張趁機“確立日本對東洋之利權”。日本駐華公使日置益認為一戰是“對中國提出要求之良機”。1914年9月,日本借英日同盟之名,向德國宣戰,出兵占領膠濟路及青島,同時日本內閣決定,在歐戰未結束前青島及山東戰區一律實行軍事管制,各級官吏由日本委派,山東省路礦均由日本監督,海關也派日人管理。之後,中國就日本撤出山東問題與日本展開外交談判,但日本非但沒有撤出之意,反而希望利用戰爭的有利機會向中國提出更多權益要求。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1915年1月18日日本駐華公使日置益違背外交慣例,越過外交部直接向袁世凱遞交“二十一條”密約,分為五號,旨在將中國變為日本的附庸國,其詳細內容如下:
“第一號,關於山東省四款:一、日本政府擬向德國政府協定之所有德國關於山東省依據條約或其他關係對中國政府享有一切權力利益讓與等項處分,中國政府概行承認。二、凡山東省內並沿海一帶土地及各島嶼,無論以何項名目,概不讓與或租借與他國。……
”第二號,關於”日本國在南滿洲及東部內蒙古享有優越地位”,共七款:一、兩訂約國互相約定,將旅順、大連租借期限並南滿洲及安奉兩鐵路期限,均展至九十九年為期。……六、如中國政府在南滿洲及東部內蒙古聘用政治、財政、軍事各顧問教習,必須先向日本商議。七、中國政府允將吉長鐵路管理經營事宜委任日本政府,其年限自本約畫押之日起,以九十九年為限。
“第三號,關於漢冶萍公司,共二款:一、俟將來機會相當,將漢冶萍公司作為兩國合辦事業,未經日本政府之同意,所有該公司一切權力產業,中國政府不得自行處分,亦不得使該公司任意處分。二、所有屬於漢冶萍公司各礦之附近礦山,如未經該公司同意,一概不準該公司以外之人開採。
”第四號,關於“切實保全中國領土”一款:中國政府允準,所有中國沿岸港灣及島嶼,概不讓與或租與他國。
“第五號,共七款:一、在中國中央政府,須聘用有力之日本人充當政治、財政、軍事等項顧問。……三、須將必要地方之警察作為中日合辦,或在此等地方之警察署內須聘用多數日本人,以資全面籌畫改良中國警察機關。四、由日本採辦一定數量之軍械(譬如在中國政府所需軍械之半數以上),或在中國設立日中合辦之軍械廠、聘用日本技師,並採買日本材料。……”
上列“二十一條”要求,以第五號最為嚴重,它是想完全剝奪中國政府管理自己事物的實權,因此被國人視為“亡國滅種”的條款,正如曹汝霖、顧維鈞所說:第五號“直以朝鮮埃及待我”。同時,為了避免英美等國的干預並逼袁世凱就範,日置益在遞約時使用了三種方式威脅袁世凱:1、要求中國政府“嚴守秘密”並儘快答覆,不得將內容泄露出去,否則將出現嚴重後果;2、“二十一條要求照會所用之紙,有無畏艦及機關槍之水印”,以示威脅之意;3、日置益還威脅袁世凱說:中國革命黨“與政府外之有力日人有密切之關係,除非中國政府給予友誼證明,日本政府直不能阻止此輩之擾亂中國。”面對如此威逼,袁世凱態度是不是真如教科書中所說主動接受“二十一條”了呢?

四。巴黎和會

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1919年1月,英、美、法、日、意等27個帝國主義國家在巴黎召開所謂“和平會議”,實質上是一個帝國主義的分贓會議,其目的是為了重新分配殖民地和劃分勢力範圍。中國曾經在戰爭期間對德宣戰,也算是戰勝國之一,因而也派外交總長陸征祥率領代表團6人出席了會議。在巴黎和會上,年輕的中國代表、著名的外交官顧維鈞向帝國主義列強據理力爭,作了強硬發言,提出廢棄勢力範圍,撤退外國軍隊、巡警,裁撤外國郵局及有線無線電報機關,撤銷領事裁判權,歸還租借地,歸還租界,關稅自主等七項條件。接著,在中國旅歐學生要求下,又提出取消“二十一條”和要求收回大戰時被日本乘機奪去的德國在山東的權利的陳述書。
當時,帝國主義根本不理睬中國人民的正當要求,竟無理地決定把德國在山東的各種特權,全部讓給日本,至於日本強加在中國人民頭上的“二十一條”,又藉口不在會議的討論範圍之內而置之不理。中國不僅沒能收回山東的權利,反被日本帝國主義將它在山東的侵略用《凡爾賽和約》規定了下來。顧維鈞不懼日美英法勾結欺侮弱國的淫威,為維護中國山東大義凜然,挺身而出,怒斥列強,拒簽和約。
1919年5月4日,五四運動爆發
巴黎和會徹底暴露了帝國主義的猙獰面目,巴黎和會關於山東問題的無理決定,極大地震怒了中國人民,1919年5月4日,北京學生在天安門前集會,吹響了反帝愛國的戰鬥號角,“廢除二十一條”的吼聲傳遍中國。6月3日以後,中國工人階級以巨大的聲勢,以政治大罷工的形式,參加了反帝愛國鬥爭,狠很地教訓了帝國主義和北洋軍閥。五四運動是中國近代史上第一次由學生、工人和其他民眾掀起的反對帝國主義和軍閥賣國的全國規模的愛國民主運動,成為中國新民主主義革命的開端。

五。九一八事變

九一八事變(又稱奉天事變、柳條湖事件)是日本在中國東北蓄意製造並發動的一場侵華戰爭,是日本帝國主義侵華的開端。
1931年9月18日夜,在日本關東軍安排下,鐵道“守備隊”炸毀瀋陽柳條湖附近日本修築的南滿鐵路路軌,並栽贓嫁禍於中國軍隊。日軍以此為藉口,炮轟瀋陽北大營,是為“九一八事變”。次日,日軍侵占瀋陽,又陸續侵占了東北三省。1932年2月,東北全境淪陷。此後,日本在中國東北建立了偽滿洲國傀儡政權,開始了對東北人民長達14年之久的奴役和殖民統治。
“九一八事變”是日本帝國主義長期以來推行對華侵略擴張政策的必然的結果,也是企圖把中國變為其獨占的殖民地而採取的重要步驟。它同時標誌著世界反法西斯戰爭的開始,揭開了第二次世界大戰東方戰場的序幕。

六。抗日戰爭

(一).抗日戰爭的特點

1.是落後的大國反對帝國主義強國入侵併取得最後勝利的民族解放戰爭。2.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世界中,反法西斯同盟的領導下和背景下,亞洲大陸反法西斯戰爭的主戰場。3.二戰範圍內,中日戰爭是戰爭開始最早,堅持時間最長,犧牲和貢獻最大的戰爭。4.正面戰場和敵後戰場長期並存,是中國抗戰與其他反法西斯戰場的不同點。5.抗戰具有雙重性。它既是民族解放戰爭也是反法西斯戰爭;既是日本侵華活動達到極盛和走向敗亡的過程,又是中華民族近百年來第一次取得反侵略完全勝利的戰爭。

(二).抗日戰爭取得勝利的主要原因分析

1.抗戰取勝的客觀條件:中國抗日是正義的、進步的,中國地大物博,人多兵多,在資源和空間上能夠支持長期的持久戰。2.組織領導方面,在國共合作的基礎上,以兩黨軍隊為主力,實現了全民族的抗戰,這是抗戰取得勝利的最主要原因。3.戰略戰術上:堅持持久戰的戰略和游擊戰、運動戰的軍事原則,抓住了日本的弱點(速戰,地狹人少),發揮了中國的長處,最後取得勝利。4.民眾方面國內各族人民空前團結和覺醒,使日軍在人民戰爭的汪洋大海中寸步難行,無法速戰速決。5.廣大愛國華僑的支援。6.反法西斯同盟的支持(如蘇聯出兵東北,美國進攻日本本土,加速了抗戰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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