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飛機概述
agricultural airplane
經過改裝或專門設計用於農業和林業的
飛機。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剩餘的大量輕型飛機被改裝為農業飛機。50年代以後出現專門設計的農業飛機。其中著名的有蘇聯的安 2、美國的“農用馬車”、澳大利亞的“空中卡車”PL-12。農業飛機使用季節性強,往往兼作他用以提高經濟效益,如用來載客或載貨,成為一種以農業為主的多用途飛機(圖1 ),中國1977年製造的運11飛機就屬於這種類型。
使用特點
在防治農作物病蟲害的過程中,往往需要充分利用受飛機擾動的氣流形成旋渦將農藥灑到植物的莖部和葉片的背面。農業飛機的作業高度為 1~10米(距作物頂端),作業速度為100~180公里/時,噴幅一般可達20~30米寬。飛機需要在作業區超低空往返飛行,不斷爬升、盤旋、下滑、拉平,有時還要飛越周圍的障礙物(樹林、高壓電纜等)。由於每次載藥量有限,且又多在外場作業,飛機還要在簡易的跑道上頻繁地起飛和著陸。
型式和構造
大多數農業飛機只裝有一台氣冷式活塞發動機或
渦輪螺旋槳發動機,功率為110~440千瓦(150~600馬力);儀表和無線電設備比較簡單,只有一名駕駛員,飛機的總重量在3噸以下。多用途飛機裝有一台或兩台發動機,但功率不超過735千瓦(1000馬力),儀表和無線電設備比較完善,飛機總重近6噸。農業飛機大多為下單翼,以便於在全翼展上固定噴灑裝置。作業時因
機翼離作物較近,下單翼可增強地面效應,改善低速性能,同時增強擾流對植物的作用,有利於提高噴灑效果。許多飛機採用前緣縫翼、雙縫襟翼或襟副翼等
增升裝置,不僅可以改善飛機在簡易跑道上的起飛和著陸性能,而且能提高超低空飛行時的安全性。單發動機飛機採用後三點式
起落架。雙發動機飛機多採用前三點式起落架。為了保證槳尖有一定的離地高度,多採用單翼型式,主起落架可以固定在
機身下方伸出的短翼上。
農業飛機的最大平飛速度一般在300公里/時以下。為了減輕重量,採用蒙布或薄金屬蒙皮結構,使用較輕的玻璃纖維材料。農業飛機的有效載重可達飛機總重的35%~40%。噴撒設備有噴液和噴粉兩種,主要由藥桶、風扇攪拌器和噴撒裝置等組成(圖2)。錐形藥桶常用塑膠製成並置於飛機的重心處,噴液管道多安裝在機翼的後緣或翼尖。魚尾狀噴粉裝置則固定在機身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