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機跨區作業服務規範

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機跨區作業服務規範

《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機跨區作業服務規範》(GB/T 36209-2018)是2018年12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歸口於中國標準化研究院。

《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機跨區作業服務規範》(GB/T 36209-2018)規定了農機跨區作業服務的術語和定義、基本要求、契約簽訂、作業隊組建、作業預案、農機具轉運、作業服務、信息服務、服務質量、投訴處理。《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機跨區作業服務規範》(GB/T 36209-2018)適用於農機跨區作業服務組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機跨區作業服務規範
  • 外文名:Agricultural service—Specifications for agricultural machinery operations service across the region
  • 標準號:GB/T 36209-2018
  • 發布日期:2018-05-14
  • 實施日期:2018-12-01
  • 標準類別:管理
  • 中國標準分類號:B00
  • 國際標準分類號:65.020.01
  • 歸口單位:中國標準化研究院
  • 執行單位:中國標準化研究院
  • 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 性質:推薦性國家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農機跨區作業服務解決了中國農機作業時間短、大部分時間閒置、效益不高的問題,也解決了部分地區農機具擁有量少,不能滿足播種與收穫需要的問題,大大推動了中國的農業機械化發展。2003年農業部發布了《聯合收割機跨區作業管理辦法》,200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機械化促進法》中規定“國家鼓勵跨行政區域開展農業機械作業服務”,2013年農業部《關於大力推進乃判道農機社會化服務的意見》中提到“發展農機中介服務,開展跨區作業信息諮詢和機具調度,為農機服務供需雙方搭建溝通橋樑”。可見農機跨區作業服務越來越受到國家的高度重視。農機跨區作業服務是農機社會化服務的一種模式,隨民烏喇匪著各地農機部門在加強跨區作業服務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如派專業的農機技術人員和專門的服務車跟隨作業機隊,提前做好農機3具維修物資準備工作,及時公布服務熱線電話等,想榆汗保障了跨區作業的順利進行。
及時、到位的服務,是跨區作業順利進行的有力保障,儘管中國農機跨區作業服務取得較快的發展,但整體水平依然不高。截至2018年,中國尚未制定相應的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農機跨區作業服務體系建設滯後,各地的跨區作業服務要求存在差異,沒有嚴格的技術規範要求,導致服務質量參差不起,服務能力跟不上發展速度,跨區作業服務的組織化程度也有待進一步提升。並且在服務過程中缺少標永阿妹準化指導,所以在服務內容、服務方法、服務質量、服務管理等跟不上現在農業發展和農村經濟發展的要求,亟需統一農機跨區作業服務標準。因此,制定了國家標準《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機跨區作業服務規範》(GB/T 36209-2018)。

編制進程

  • 成立起草組並完成標準框架
2015年9月,國標委《農業機械化服務標準前期研究》項目任務下達,組織項目組對標準任務進行了分析研究,並成立了《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機跨區作業服務規範》國家標準起草工作組,明確了任務要求,安排了工作進度。
2015年10月,標準起草工作組分工協作,收集、整理和分析農機跨區作業服務相關資料、政策檔案、標準和數據,開始起草標6準草案。
  • 開展農機跨區作業服務調研
2015年11月-12月,標準起草工作組赴遼寧省瀋陽市農機局、康平縣耕耘農機專業合作社、本溪縣滿族自治縣農機局及山城子農業農機專業合作社;山東省農機管理局、山東省農機鑑定站、山東省農業機械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浙江省農機局、富陽農技站、蕭山農機站、桐鄉農機合作聯社、龍游農機站等;安徽省農機技術推廣總站、肥西縣德敏農朵趨歸機專業合作社等4省份近20家單位,開展調研並召開了項目研討會,收集相關資料、數據,研究分析農機跨區作業服務發展現狀及標準化現狀。
  • 形成國家標準草案
2016年1月,在前期調研及資料分析的基礎上,完成了的技術內容構架並開始具體標準內容起草。
2016年2-4月,標準起草工作組形成《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機跨區作業服務規範》國家標準工作組討論1稿。並在此基礎上,逐步完善技術內容,經反覆討論,形成標準工作組討論2稿。
2016年3月11日,組織召開了《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機跨區作業服務規範》國家標準研討會,集中討論了標準的整體框架,修改補充了各章節的具體技術要求,於4月初形成標準工作組討論3稿。
  • 徵求專家意見
2016年9月,起草組召開了標準草案專家研討會,邀請農業部全國農技推廣中心、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中國農業機械化科學研究院、中國人民大學、中國農業大學等單位的專家,針察辯對行業分類進7行研討,進一步完善標準內容。
  • 形成標準徵求意見稿
起草組結合調研和專家建議,對標準草案的技術內容進行了進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反覆討論標準草案條款,於2016年10月形成了標準徵求意見稿。
  • 標準計畫
2016年11月22日,國家標準計畫《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機跨區作業服務規範》(20161929-T-424)下達,項目周期24個月,由424-cnis(中國標準化研究院)提出並歸口上報及執行,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 發布實施
2018年5月14日,國家標準《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機跨區作業服務規範》(GB/T 36209-2018)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
2018年12月1日,國家標準《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機跨區作煮鴉慨臘業服務規範》(GB/T 36209-2018)實施。

制定依據

國家標準《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機跨區作業服務規範》(GB/T 36209-2018)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09)規則起草。
該標準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技術推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農業部關於印發《“十三五”全國農業農村信息化發展規劃》的通知(農市發[2016]5號),農業部辦公廳關於印發《2014-2018年農產品加工(農業行業)標準體系建設規劃》的通知(農辦企[2013]24號)、《農作物病蟲害專業化統防統治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第1571號公告)》等國家法律、法規和規劃為主要技術依據,並參照了《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1)等國家標準。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中國標準化研究院遼寧省標準化研究院浙江省標準化研究院、深圳市芭田生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山東省標準化研究院、江蘇新格灌排設備有限公司、內蒙古自治區標準化院、汶上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主要起草人:雲振宇、曲波、張瑤、劉貞、安潔、李一峰、應珊婷、馬曉蕾、王雪、黃培釗、籍鳳英、姚晗珺、溫敬華、邱傳峰、何樹倫、馮濤。

標準目次

前言
1範圍
1
2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術語和定義
1
4基本要求
2
5契約簽訂
2
6作業隊組建
2
7作業預案
3
8農機具轉運
3
9作業服務
3
10信息服務
4
11服務質量
4
12投訴處理
4
附錄A(資料性附錄)農機跨區作業服務契約(樣本)
5
附錄B(資料性附錄)農機跨區作業服務確認單(樣本)
7
參考文獻
8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機跨區作業服務規範》(GB/T 36209-2018)規定了農機跨區作業服務的術語和定義、基本要求、契約簽訂、作業隊組建、作業預案、農機具轉運、作業服務、信息服務、服務質量、投訴處理。《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機跨區作業服務規範》(GB/T 36209-2018)適用於農機跨區作業服務組織。

引用檔案

GB/T 19012 質量管理—顧客滿意—組織處理投訴指南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機跨區作業服務規範》(GB/T 36209-2018)的制定將填補中國國內標準的空白,規範該行業的服務行為、服務質量要求、服務過程管理,為供需雙方提供質量仲裁的技術依據,推動農機社會化服務規範、有序發展。該標準的制定對農機社會化服務行業的規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從而對農機跨區作業走向規範化,形成有序競爭,促進健康發展,全面提升中國農機跨區作業服務的質量和水平。
  • 形成國家標準草案
2016年1月,在前期調研及資料分析的基礎上,完成了的技術內容構架並開始具體標準內容起草。
2016年2-4月,標準起草工作組形成《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機跨區作業服務規範》國家標準工作組討論1稿。並在此基礎上,逐步完善技術內容,經反覆討論,形成標準工作組討論2稿。
2016年3月11日,組織召開了《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機跨區作業服務規範》國家標準研討會,集中討論了標準的整體框架,修改補充了各章節的具體技術要求,於4月初形成標準工作組討論3稿。
  • 徵求專家意見
2016年9月,起草組召開了標準草案專家研討會,邀請農業部全國農技推廣中心、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中國農業機械化科學研究院、中國人民大學、中國農業大學等單位的專家,針對行業分類進7行研討,進一步完善標準內容。
  • 形成標準徵求意見稿
起草組結合調研和專家建議,對標準草案的技術內容進行了進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反覆討論標準草案條款,於2016年10月形成了標準徵求意見稿。
  • 標準計畫
2016年11月22日,國家標準計畫《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機跨區作業服務規範》(20161929-T-424)下達,項目周期24個月,由424-cnis(中國標準化研究院)提出並歸口上報及執行,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 發布實施
2018年5月14日,國家標準《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機跨區作業服務規範》(GB/T 36209-2018)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
2018年12月1日,國家標準《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機跨區作業服務規範》(GB/T 36209-2018)實施。

制定依據

國家標準《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機跨區作業服務規範》(GB/T 36209-2018)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09)規則起草。
該標準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技術推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農業部關於印發《“十三五”全國農業農村信息化發展規劃》的通知(農市發[2016]5號),農業部辦公廳關於印發《2014-2018年農產品加工(農業行業)標準體系建設規劃》的通知(農辦企[2013]24號)、《農作物病蟲害專業化統防統治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第1571號公告)》等國家法律、法規和規劃為主要技術依據,並參照了《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1)等國家標準。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中國標準化研究院遼寧省標準化研究院浙江省標準化研究院、深圳市芭田生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山東省標準化研究院、江蘇新格灌排設備有限公司、內蒙古自治區標準化院、汶上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主要起草人:雲振宇、曲波、張瑤、劉貞、安潔、李一峰、應珊婷、馬曉蕾、王雪、黃培釗、籍鳳英、姚晗珺、溫敬華、邱傳峰、何樹倫、馮濤。

標準目次

前言
1範圍
1
2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術語和定義
1
4基本要求
2
5契約簽訂
2
6作業隊組建
2
7作業預案
3
8農機具轉運
3
9作業服務
3
10信息服務
4
11服務質量
4
12投訴處理
4
附錄A(資料性附錄)農機跨區作業服務契約(樣本)
5
附錄B(資料性附錄)農機跨區作業服務確認單(樣本)
7
參考文獻
8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機跨區作業服務規範》(GB/T 36209-2018)規定了農機跨區作業服務的術語和定義、基本要求、契約簽訂、作業隊組建、作業預案、農機具轉運、作業服務、信息服務、服務質量、投訴處理。《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機跨區作業服務規範》(GB/T 36209-2018)適用於農機跨區作業服務組織。

引用檔案

GB/T 19012 質量管理—顧客滿意—組織處理投訴指南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機跨區作業服務規範》(GB/T 36209-2018)的制定將填補中國國內標準的空白,規範該行業的服務行為、服務質量要求、服務過程管理,為供需雙方提供質量仲裁的技術依據,推動農機社會化服務規範、有序發展。該標準的制定對農機社會化服務行業的規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從而對農機跨區作業走向規範化,形成有序競爭,促進健康發展,全面提升中國農機跨區作業服務的質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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