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企業成本核算方法

農業企業成本核算方法是指為適應農業企業分行業核算的特點,對生產成本的核算,會計制度規定了“農業生產成本”、“工業生產成本”、“運輸成本”、“施工成本”、“輔助生產成本”和“製造費用”六個會計科目。其核算方法是:對農業生產、工業生產採用製造成本法,即在農業、工業生產過程中,與產品生產密切相關的生產費用直接計入有關產品的生產成本。

對輔助生產成本,一般在月終時,按受益對象分配計入有關產品的生產成本;對於生產隊經費、共同生產費、工廠的車間經費等間接費用,先計入“製造費用”,期末再按一定標準,分配計入有關產品的生產成本。對於運輸業、施工業所發生的有關的生產費用直接計入運輸成本、施工成本。對於與企業生產無直接關係的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營業費用(銷售費用),則直接計入到當期損益,不計入各業的生產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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