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產股份合作法律制度構建研究是一本2021年出版的圖書,由法律出版社出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產股份合作法律制度構建研究
- 出版時間:2021年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ISBN:9787519754396
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產股份合作法律制度構建研究是一本2021年出版的圖書,由法律出版社出版
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產股份合作法律制度構建研究是一本2021年出版的圖書,由法律出版社出版...
《產權的社會建構:農村集體資產股份合作制改革研究》是2019年11月1日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金文龍。內容簡介 新一輪農村集體資產股份合作制改革是繼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後,在中國農村發生的又一次重要的產權革新。本書採用...
《農村集體產權改革法律問題研究》是2021年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陳曉軍 。內容簡介 書主要內容分為十四章,重點探討了集體所有權的法典化與資本化、社區股份合作組織主體性、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人立法、雙層經營憲法的嬗變...
五、監管制度 第四章 保值增值,建立市場運營機制 第一節 構建集體資產運營機構,建立集體股份合作組織 一、推廣農村集體股份合作社 二、探索農村集體經濟公司制 三、扶持農村土地股份合作社 第二節 創新資本運營新理念。探索集體混合所有...
依法屬於村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的各項資產(經營性資產、資源性資產和公益性資產等),均屬於村股份經濟合作社全體股東共同所有。村股份經濟合作社受上級黨委、政府和農村集體資產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並在法律法規和政策範圍內開展經營...
積極發展農民股份合作 這是改革試點的重要目的。要按照“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現代產權制度要求,從實際出發,進行農村集體產權股份合作制改革。對於土地等資源性資產,重點是抓緊抓實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
適應健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新要求,不斷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探索農村集體所有制有效實現形式,盤活農村集體資產,構建集體經濟治理體系,形成既體現集體優越性又調動個人積極性的農村集體經濟運行新機制,對於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完善...
(三)有序推進經營性資產股份合作制改革。將農村集體資產的所有權確權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集體,建立農村集體資產股份台賬管理制度和農村集體資產股權證書管理制度,探索賦予農民對集體資產股份權能;將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產以股份或者份額形式...
加強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有利於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維護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民眾的合法權益;有利於盤活農村集體存量資產,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有利於壯大農村集體經濟實力,增強集體組織為農戶服務的功能;有利於推進農村黨風廉政...
推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產權制度改革,要以維護集體經濟組織和成員合法權益為核心,以創新集體經濟有效實現形式為手段,以確立農村集體資金資產運營管理新機制為要求,建立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規範、監管有力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產權...
為了明晰產權,維護農村集體資產所有者的合法權益,完善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制度,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我省實際,現對農村社區合作經濟組織(即經濟合作社、經濟聯合社、經濟聯合總社以及其他社區性...
3.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經濟特性與產權權能分離的改革實踐 4.農村宅基地的經濟特性與產權權能分離的改革實踐 5.村集體經營性資產的經濟特性與產權權能分離的改革實踐 四、市場化資本化產權權能分離性幾個問題的認識深化 1.決定和影響...
第五條 社區合作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有保護其集體資產不受侵犯的權利和義務。第六條 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實行民主、公開、公正的原則。第二章資產產權 第七條 農村社區合作經濟組織的集體資產包括:(一)法律規定屬於農村集體所有的耕地、荒地...
集體經濟組織每個成員持股比例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第六條 農村集體資產股權轉讓,應當遵循等價有償和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在各級農村產權交易市場進行。第二章 股權登記 第七條 村集體經濟組織完成集體資產股份合作制改革...
所謂農村集體經濟,是指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實行基本生產資料和資產的共同所有和按份所有,農民根據一定區域與產業按照自願互利原則組織起來,在生產和流通環節實行某種程度的合作,組織內實行民主管理,組織外採用市場化運作,實現...
二、北京市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主要做法 三、北京市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面臨的主要問題 四、相關政策建議 案例分析二 上海市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案例 一、上海市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概況 二、閔行區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產的股份合作制...
第十一條 農村集體資產包括:(一)集體所有的土地和法律規定屬於集體所有的森林、山嶺、荒地、灘涂、水面等自然資源;(二)集體經濟組織投資興辦或者兼併的企業、事業單位的資產;(三)集體經濟組織在聯營企業、股份制企業、股份合作制...
第十五條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對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產依法自主決定經營方式,可以實行承包、租賃、聯營、股份制、股份合作、中外合資、合作經營及獨資經營等方式經營。第十六條 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產實行承包、租賃經營的,應當採取公開招標的方式...
第二章 資產權屬 第三章 資產運營 第四章 財務管理 第五章 股份合作 第六章 產權交易 第七章 審計監督 第八章 保障措施 第九章 法律責任 第十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農村集體資產管理,維護農村集體經濟...
2017年中央1號檔案明確指出,穩妥有序、由點及面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產股份合作制改革,確認成員身份,量化經營性資產,保障農民集體資產權利。關於成員的確認,各地的做法不盡相同。調研中,基層多數同志反映,條例草案第十七條對農村集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