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金融市場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農村金融市場論
  • 外文名:Rural Financial Systems Paradigm
  • 別稱:農村金融系統論
  • 取代了農業信貸補貼論
概述,評析,

概述

20世紀80年代以來,農村金融市場論或農村金融系統論(Rural Financial Systems Paradigm)逐漸替代了農業信貸補貼論。農村金融市場論是在對農業信貸補貼論批判的基礎上產生的,強調市場機制的作用,其主要理論前提與農業信貸補貼論完全相反:
(1)農村居民以及貧困階層是有儲蓄能力的。對各類開發中國家的農村地區的研究表明,只要提供存款的機會,即使貧困地區的小農戶也可以儲蓄相當大數量的存款,故沒有必要由外部向農村注入資金。
(2)低息政策妨礙人們向金融機構存款,抑制了金融發展
(3)運用資金的外部依存度過高,是導致貸款回收率降低的重要因素。
(4)由於農村資金擁有較多的機會成本非正規金融的高利率是理所當然的。
農村金融市場論完全依賴市場機制,極力反對政策性金融對市場的扭曲,特彆強調利率市場化。該理論認為,利息補貼應對補貼信貸活動的一系列缺陷負責,而利率自由化可以使農村金融中介機構能夠補償其經營成本。這樣就可以要求它們像金融實體那樣運行,承擔適當的利潤限額;利率自由化也可以鼓勵金融中介機構有效地動員農村儲蓄,這將使它們更加不依賴於外部的資金來源,同時使它們有責任去管理自己的資金。

評析

農村金融市場論雖然替代了農業信貸補貼論,但它的功效或許並沒有想像中的那么大。例如,通過利率自由化能否使小農戶充分地得到正式金融市場貸款,仍然是一個問題。自由化的利率可能會減少對信貸總需求,從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小農戶獲得資金的狀況,但高成本和缺少擔保品,可能仍會使它們不能借到所期望的那么多的資金,所以,仍然需要政府的介入以照顧小農戶的利益。在一定的情況下,如果有適當的體制結構來管理信貸計畫的話,對開發中國家農村金融市場的介入仍然是有道理的。
對於農村金融市場論,農村金融改革是十分重要的:(1)農村內部的金融中介在農村金融中發揮重要作用,儲蓄動員是關鍵;(2)為實現儲蓄動員、平衡資金供求,利率必須由市場決定。實際存款利率不能為負數;(3)農村金融成功與否,應根據金融機構的成果(資金中介額)與經營的自立性和持續性來判斷;(4)沒有必要實行為特定利益集團服務的目標貸款制度;(5)非正規金融具有合理性,不應無理取消。應當將正規金融市場與非正規金融市場結合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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