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社會結構轉型農村社會

農村社會結構轉型農村社會,是指結構的一種系統性、整體性的變革。它涉及所有社會構成要素系統的相應變化。世界各國都發生過或正在發生著農村社會結構的轉型。我國農村目前所發生的社會結構轉型,是整個農村社會發展過程中的階段性現象。這一轉變涉及社會的生產力與生產關係、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築、所有制構成以及生產、流通、分配、消費等各個領域的全方位、多渠道的巨觀體制調整。

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業緣關係代替血緣關係。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推行,使得勞動生產率大大提高,農村剩餘勞動力大量出現,推動了農村多種經營以前所未有的規模和速度發展,使得血緣關係以外的業緣關係有了實質性的發展。(2)權力重心發生轉移。農村的血緣家族權力正向生產精英權力轉型。(3)從禮治向法治轉變。中國傳統社會的社會控制手段是“禮”,“禮”的本質是宗法統治。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交往的頻繁和社會生活的多元化,傳統的禮治模式進一步衰落,法治意識漸漸深人人心,農民已經逐步學會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4)產生了新的社會分層。農村社會群體出現了分化,打破了某一社會成員長期附著於某一階層,居於某一社會地位的情況,形成了開放式的、動態的新的社會分層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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