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工商聯營是以農業生產為基礎,實行農產品的生產、加工、儲運、銷售以及某些農業生產資料的製造和供應實行聯合經營的經濟組 織。具體組織形式有:(1) 國營農業、工業、商業三個部門之間的聯合。(2) 農墾系統內部農業企業、工業企業、商業企業之間聯合。(3) 由一個農場單獨成立一個農工商聯合企業,自己搞農產品生產、加工、銷售一條龍。(4) 國營企業與農村個體經濟(專業戶)之間的聯合。(5)本地企業與省外、國外企業聯合經營的農產品生產、加工和銷售等。
這些聯營企業按其內部結構不同又可分為:(1)專業性農工商聯合企業,將同行業的一種或幾種專業項目的各個環節的聯營組成專業公司。 (2)綜合性農工商聯營,既有農產品的生產、加工和銷售,也有非農產品的生產、加工和銷售。(3)供產銷一體化的農工商聯營,包括農產品的生產、加工、貯藏、運輸、銷售,還包括農用生產資料的供應,農機修理服務以及科研、學校等。農工商聯營是經濟管理體制改革的產物,從1978年開始,首先在農墾系統實行,逐步擴大到農產品商品率高、有一定加工運輸能力和商品推銷市場的農村。通過農工商聯營,可以充分利用農村資源和勞動力,促進農業生產發展,加速農業現代化,減少中間環節,縮短生產和流通時間,減少商品在運輸、保管和銷售中的損耗,節約流通費用,活躍城鄉市場,提高經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