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時期,國民黨在台灣於上世紀五十年代初亦開始了土改,同樣取得了迅速穩定局勢的效果,並因為七十年代的繼續改革,使台灣農業逐步接近與趕上了部分已開發國家的農業水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農地政策
- 最早開始:上世紀罩十年
- 現在的制度:農村土地聯產承包責任制
- 1956年:土地集體所有
同一時期,國民黨在台灣於上世紀五十年代初亦開始了土改,同樣取得了迅速穩定局勢的效果,並因為七十年代的繼續改革,使台灣農業逐步接近與趕上了部分已開發國家的農業水平。
耕地保護是指運用法律、行政、經濟、技術等手段和措施,對耕地的數量和質量進行的保護。耕地保護是關係我國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全局性戰略問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是必須長期堅持的一項基本國策。耕地保護是事關國計民生的戰略問題。2020年11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防止耕地“非...
儘管連續六年的中央一號檔案每次大談三農,可因為在土地政策上沒有實質性進展,絕望之下的農民依然激昂地配合著移民城市化運動。當房價高到平民望而興嘆的時候,仍然有人鼓吹,因為中國人多地少,因為要保住18億畝耕地紅線,在中國城市化過程中,房價鐵定要漲到2030年(此後因為人口減少才會下跌)。但不要忘記,在...
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的關鍵時期,黨中央提出保持土地承包關係穩定並長久不變,是對黨的農村土地政策的繼承和發展,意義重大、影響深遠。形式變遷 家庭承包經營從定額包工、聯產到組、聯產到勞、包產到戶、包乾到戶等,並按包工→包產→包乾,貧困地區→中間地區→發達地區,種植業→林牧漁業→非農產業的順序...
從1983年1月中共中央關於《當前農村經濟政策的若干問題》的出台,到2003年3月《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2005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的實施,歷經20餘年的發展過程中,我國對農業土地承包經營中產生糾紛的解決,走過了主要依靠政策調整到以政策調整為主、法律...
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由省人民政府負總責,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分級負責。省主要負責制定補貼政策總體實施方案,分解下達中央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指導和監督市州、縣市區落實補貼政策。市州主要負責審核所轄縣市區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具體實施方案,督促、指導轄區落實補貼政策。縣市區主要負責補貼政策的具體組織實施,...
耕地占用稅由地方稅務機關或財政徵收機關負責徵收管理。耕地占用稅是國家稅收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特定性、一次性、限制性和開發性等不同於其他稅收的特點。開徵耕地占用稅是為了合理利用土地資源,加強土地管理,保護農用耕地。其作用主要表現在,利用經濟手段限制亂占濫用耕地,促進農業生產的穩定發展;補償占用耕地所造成...
抗日戰爭時期農村土地政策是抗日戰爭時期中共採取的土地政策。不同時期,中共所採取的土地政策有所不同。抗戰時期,中共所採取的土地政策主要是減租減息。簡介 勞動互助本來是櫛風沐雨終日勞作的農民在生產生活中長期形成的習慣,雖然江西時代中國共產黨人就在當地有意識地組織了互助社、耕田隊那樣帶有互助性質的勞動組織...
2021年強農惠農政策再次強調今年中央財政對實際種糧農民發放一次性補貼,釋放支持糧食生產積極信號,穩定農民收入,並明確補貼資金向糧食主產區傾斜。5月18日召開的國常會也提及相關內容,明確為彌補今年以來農資成本上漲帶來的增支影響,對實際種糧農民發放一次性補貼資金200億元左右,資金列入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支出,即在...
從規劃計畫、產業政策和供地政策、耕地占補平衡、征地補償安置四個方面,嚴把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和審查關,堅決糾正不符合產業政策和供地政策的供地、用地,堅決糾正搭車用地。2009年1~5月,國土資源部審查退回不符合產業政策和用地報審要求的建設項目報件91件,占受理總量的41%。審查退回不符合要求的建設項目用地報件3...
農村土地承包政策制度的主要內容,包括1982年至2000年中共中央、國務院檔案中有關以家庭聯產承包為主的責任制和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承包的期限、承包土地的調整、承包土地的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流轉和繼承等方面的內容 簡介敘述 農村土地承包政策制度的主要內容是關於以家庭承包為主的責任制和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
4、國家繼續實行糧食最低收購價政策。2008年早秈稻穀最低收購價77元/50公斤,中晚稻79元/50公斤。5、國家實行油菜良種補貼政策。凡種植已審定的“雙低”油菜品種的農戶,按實際種植面積每畝補貼10元。6、保護耕地政策。嚴格耕地保護政策,堅決制止耕地拋荒,對承包經營耕地的單位和個人棄耕拋荒的,由各級人民政府按該...
《農村土地政策與管理》2020年8月中國農業科學技術出版社有限公司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任長軍、王敬麗、李福軍。本書介紹了自實行家庭承包經營以來,黨中央、國務院一直堅持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的方針政策,先後兩次延長承包期限,不斷健全相關制度體系,依法維護農民承包土地的各項權利。新時期緊扣處理好農民和土地關係這一...
《最新農村土地法律政策全書》是年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本書收集了我國現行有效的與農村土地相關的全國性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性檔案,內容涉及了從農村土地使用權到爭議救濟的方方面面。內容簡介 土地是一國的立國之本,土地及依附其上的房屋是每個人的安身立命之本,土地對於農村而言,重要性更是不言而...
第二十四條 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應當對土地經營權流轉有關檔案、資料及流轉契約等進行歸檔並妥善保管。 第二十五條 鼓勵各地建立土地經營權流轉市場或者農村產權交易市場。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農村經營管理)部門應當加強業務指導,督促其建立健全運行規則,規範開展土地經營權流轉政策...
《新時代三農政策》是一本2022年中國農業科學技術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鄒春麗,倪玉平,白生虎。內容簡介 本書主要選取了黨的十九大以來,黨和國家實施的關於農業、農村和農民的各項惠農政策。從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促進農村土地資源最佳化配置;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是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分別依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農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契約管理。主要職責是:(一)宣傳、貫徹、落實有關農村土地承包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二)指導農村土地承包契約和流轉契約的簽訂;(三)監督、檢查農村土地承包契約和流轉契約的履行;...
從農村土地承包政策來看,三十多年來,中國農村土地承包政策雖幾經變遷,但政策目標始終在於維持集體所有、均地承包和家庭經營,政策的重點在於延長土地承包期,穩定土地承包格局和人地關係。1984年,《中共中央關於農村工作的通知》提出:“土地承包期一般應在15年以上,生產周期長的和開發性的項目如果樹、林木、荒山、...
保護耕地政策 新華社11月28日電 為堅守耕地紅線,實施藏糧於地戰略,“中國糧倉”黑龍江省正在重新制定一部地方性法規來保護黑土地。近日召開的黑龍江省政府常務會議已經原則同意了《黑龍江省耕地保護條例(草案)》。這部新法規對此前的《黑龍江省耕地保養條例》《黑龍江省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進行了整合,並將億畝生態高產...
政策簡介 一、1962年,在當時黨政合一的時代背景下,中國共產黨第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十次全體會議通過並發布了《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修正草案)(即通稱的“人民公社60條”),效力相當於行政法規。該《條例》第四十條規定,由生產大隊或生產隊劃出耕地面積的百分之五到七分配給社員家庭作為自留地,長期不變,用於...
(四)高度重視政策宣傳引導工作。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大宣傳力度,各新聞媒體要積極發揮作用,做好“長久不變”政策解讀和業務培訓,及時、充分、有針對性地發布信息,使廣大農民和基層幹部民眾全面準確了解黨和國家的農村土地承包政策。密切關注政策落實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積極應對、妥善處理,重大問題要及時報告。
永久基本農田的劃定和管護,必須採取行政、法律、政策、經濟、技術等綜合手段,不斷加強管理,實現永久基本農田的質量、數量、生態的綜合全面管護。1、完善基本農田保護制度。基本農田保護制度作為耕地保護政策體系的核心之一,承擔著保護耕地精華部分的重要職能。通過經濟、行政、技術等手段完善鞏固現有的基本農田保護制度,...
但這三項政策均無法根本解決農村房屋和村莊建設用地“散、亂、空”問題,更解決不了城鄉建設用地布局調整最佳化問題。實施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農村建設用地在規劃的引導下,有計畫地拆建,促進土地在空間上的調整和互換,一定程度上解決了我國農村大部分地區耕地細碎分耕、集體建設用地粗放浪費等問題。第四,增減掛鈎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已經1986年6月25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歷經1988年、1998年(修訂)、2004年、2019年三次修正,一次修訂。法律共八章節八十七條,旨在突出“特殊保護耕地、嚴格控制建設用地”和“最佳化市場配置、構建城鄉統一建設用地市場”並重的管理制度,在提高土地利用質量...
農業用地是直接或間接為農業生產所利用的土地。又稱農用地。包括耕地、園地、林地、牧草地、養殖水面、坑塘水面、農田水利設施用地,以及田間道路和其他一切農業生產性建築物占用的土地等。1985年,世界農業用地約占世界陸地總面積(不包括南極洲)的64.7%;隨著社會發展和城市化進程不斷推進,這一比例正在以驚人的速度...
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主要指內在機制、定價原則等方面的統一,而不是說各種不同用途、不同類型的土地都在一個市場買賣。陳錫文表示,按照現行土地政策,不是所有土地都可以入市,只有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的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才可以。陳錫文強調,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不是所有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所謂“農地入市...